路基标准化设计原则
1一般规定
1.1路基断面型式应尽量适应地形,最大限度地减少路基工程对自然和人文环境的负面影响。地形或地质条件复杂路段可采用平面分离式或上下分离式路基断面,或采用半桥半路、半隧半路、半隧半桥以减少开挖量。 1.2路基设计应从地基处理、路基填料选择、路基强度与稳定性、防护工程、排水系统、以及关键部位路基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 1.3路基填、挖方边坡高度关系到工程安全、工程投资及环保景观,设计时应合理控制,原则上填方最大边坡高度应控制在30m以内、挖方最大边坡高度应控制在60m以内。 1.4路基设计高度应满足设计洪水位条件下的规范相关规定;低填方路段,路基最小填土高度宜不小于2.0m,否则,应采取措施对路床进行处理。
1.5路基防护按工程防护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有条件的路段应尽可能采用植物防护,以最大限度地恢复自然生态环境。
1.6路基排水系统应满足排水要求,排水设施应安全美观、衔接顺适、利于养护;敏感路段如塘堰、水库地段排水系统应自成体系。
1.7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处理应对施工工艺、工序及施工监测提出明确要求,动态调整设计必须以完整的施工图为基础。
1.8公路用地限界:路堤两侧边沟沟口外1.0m,无边沟时为路堤坡脚或构造物外边缘以外1.0m;路堑边坡坡顶以外1.0m,有截水沟时,为截水沟沟口以外1.0m。
2一般路基设计
2.1填方路基设计
1、路基填筑前应清除原地表耕植土,厚度一般按30cm计;地面横坡陡于1:5时,原地面应挖台阶,台阶宽度应不小于2m,当覆盖层较薄时,应清除覆盖层在基岩上挖台阶。
2、路堤边坡应根据填料种类、边坡高度和基底工程地质条件合理确定边坡坡率及边坡分级高度;受水浸淹路段应选用渗水性良好的填筑材料;填方边坡坡脚一般应设置宽1.0米的护坡道。
3、边坡高度大于18米的路堤,为避免路堤自身出现过大沉降或差异沉降,可每6-8米高度采用普夯补强或每3-4米高度采用冲击碾压补强;最上一层补强压实层顶面至路床顶面之间可酌情加设2~3层土工格栅。
4、在填筑空间狭窄部位、路基窄幅拼宽、斜坡支挡处理困难等特殊情况下,可采用汽泡轻质混合土进行处理。
2.2挖方路基设计
1、路堑边坡形式及坡率:路堑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施工方法、排水措施,结合自然稳定边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综合确定,必要时可采用稳定分析方法予以检算;挖方边坡坡脚一般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碎落台。
2、碎裂结构及存在控制性结构面的岩质挖方边坡应通过边坡稳定分析计算确定边坡坡度及支挡防护形式;挖穿岩土界面的二元结构地层,应对其上部覆土可能出现的溜坍、滑坡采取相应的支挡工程措施。
3、硬质岩石挖方路段,邻近坡面部位宜采用光面爆破施工技术,以减小对自然山体的破坏,
利于边坡稳定;在油气(井)管线、铁路、公路、大型厂矿、居民小区等重要建筑物附近开挖路基边坡,宜采用控制爆破技术或机械破碎,以确保安全。
4、路堑高边坡(土质>20米、岩质>30米)应在稳定分析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加固或预加固措施,并加强截排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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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零填路基及土质路堑
路基填筑高度≤2.0m时视为零填路基,零填路基及土质路堑路床范围(即路面底面以下0~120厘米)填料或表土必须认真处理,当土层最小强度CBR满足规范要求且含水量适度时,可采取翻挖后压实处理;当土层含水量较大或土层最小强度CBR不能满足要求时,则应采取换填砂砾石或碎砾石材料进行处理,处理后上、下路床压实度均不得小于96%。
2.4路基填挖交界及过渡段处理
1、纵向填挖交界过渡段
纵向填挖交界处一般应设置过渡段,其填方区长度应不小于10米,挖方区路床范围为土质
时应挖除并作换填处理;填方区宜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填筑;为避免填挖交界处路基出现过大不的均匀沉降,一般于路面底面以下铺设2~3层土工格栅;同时,应于适当位置设置纵向排水渗沟以排除地下水。
2、桥涵台背过渡段
为减少路基在构造物两侧产生不均匀沉降,减轻跳车现象,桥梁和涵洞(通道)两侧均应设置过渡段加强处理(见表4.2.4);桥涵台背过渡段应采用砂砾石或碎砾石材料填筑,压实度应不小于96服务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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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4-1桥涵构造物台后过渡段范围
构造物类型 | 底部处理长度(m) | 上部处理长度(m) | 备 注 |
桥梁 涵洞 | 每侧≥2m | 每侧>(2+H)m | |
| | | |
注:桥梁工程H为路基填土高度减去路面厚度。涵洞工程H为涵台台背高度。
3、半填半挖路基处理
处理方式与纵向填挖交界过渡段类似。
2.5路基土石方计算与调配
1、路基土石方计算原则上不考虑松方系数与压实系数;清除表土、斜坡挖台阶及回填土方均参与土石方计算;清淤、换填、耕地填前压实、软基沉降补偿以及路基超宽填土、清除超载土方等工程数量不参与土石方调配。
2、结合多年高速公路建设经验,土石比例范围:微丘区约“土30~40%、石60~70%”、重丘区约“20~30%、石70~80%”、山岭区约“土10~20%、石80~琥珀酸二辛酯磺酸钠90%”;施工图文件土石比例应与标书文件土石比例保持一致。
双腔减压2.6取、弃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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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弃土场的位置应尽量选择在行车视线范围以外的荒地或小山包,桥头、桥下及桥梁上游严禁堆置弃土;取、弃土场周边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排水措施,表面应进行绿化、美化处理,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
2、大型弃土场应计算分析堆置弃土后弃土场的稳定性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斜坡路堤靠山侧堆置弃土应慎重,确需堆置时应加强整体稳定性分析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3、对Ⅰ类土的调运不得废弃处理,弃土场地表耕植土不得随意填埋,应认真收集这些腐质土或地表耕植土,并将其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以备将来地表回填、恢复植被。
4、弃土堆应规则堆放,并适当碾压,压实度宜≥85%。
3特殊路基
3.1软基处理
1、沟谷路段的软基处理为避免工后沉降差过大形成沉降盆或致使路面拉裂,地基工后残余沉降量一般路堤应≤10cm,与桥涵构造物衔接处按接近于零控制设计;软基设计应根据施工工期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期及静置预压期;
2、软基厚度小于4.0m时,可采用浅层处理,如换填、片石盲沟、换填+片石盲沟等,为
控制工程造价,换填厚度原则上不超过2.0米,一般应按≤1.5米控制;软基厚度在4~10m米范围时,一般采用插设塑料排水板方式处理;软基厚度>10m时,原则上应采用振冲粒料桩、水泥土搅拌桩方式处理;
3、同一路段分区域采用不同的软基处理措施时,应设置软基处理渐变过渡段;桥头软基处理应将桥头锥坡范围一并纳入;当软弱土层下卧基岩横向坡度大于12°时,应加强软基处理及侧向约束,确保路基稳定;
4、即使增加涵洞挖基数量或增加斜交涵道数也应尽量避免在沟谷软弱土基路段设置涵洞构造物,实在无法避免时,涵基一定范围须采用振冲碎石桩、强夯筑柱或其它方式加固处理。
3.2其他
崩塌、危岩、滑坡、泥石流、采空区、岩溶、冰冻积雪、昔格达、顺层边坡、过湿土等不良地质或特殊岩土,应在综合地质勘察查明其成因类型、规模、发展变化趋势、物理力学参数等的基础上采取综合的处理措施。
4路基防护与支挡
4.1路堤边坡防护
1、边坡高度≤4.0米或边坡坡度缓于1:1.75的路堤按喷播植草灌防护处理;
2、边坡高度>4.0米的一般路堤按菱形网格骨架植草灌防护;
3、桥头路堤、凹形竖曲线底部路堤、超高内侧路堤采用拱形骨架护坡植草灌加强防护。
4.2路堑边坡防护
1、路堑边坡坡度不陡于1:0.5的软质岩体路段及土质边坡可采用植物防护;
2、硬质灰岩、弱风化厚层完整砂岩路段,路堑边坡可任其裸露不作防护;
3、路堑上方有水鱼塘或重要建筑物的路段及渡槽、天桥范围路堑边坡应采用护面墙、路堑墙、锚杆框架梁等加强防护;
4、挖方边坡坡脚切忌采用高挡墙大段落防护,确需采用时,其高度应控制在4.0米以内(
力争控制在2.0米以内)。
4.3路基支挡与加固
1、挡土墙
1)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及工点特征、稳定性分析结论,合理选择挡土墙型式;挡土墙材料应因地制宜,一般采用浆砌块石或C15片石砼,高原高寒地区可多采用排水效果好的石笼挡土墙;
2)经过城镇路段时,可采用视觉效果好、与当地建筑风格协调的景观挡墙;
3)挡墙与桥台衔接时,两者的面坡应保持一致,避免出现三角形折面这种不良现象;
2、锚杆框架梁
锚杆框架梁适用于挖方坡率为1:0.5~1:1.0的泥岩、砂泥岩互层等软质岩质路段的路堑高边坡或不稳定边坡的加固或预加固防护,一般路段的边坡防护不得采用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