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层高和室内净高
常用建筑室内净高
序号 | 建筑类别 | 房间部位 | 室内净高不得低于(m) | 备注 |
1 | 托幼 |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音体活动室 | 2.8 3.6 | |
2 | 中小学 | 小学教室 中学、中师、幼师教室 实验室 舞蹈教室 教学辅助用房 办公及服务用房 | 3.1 3.4 3.4 4.5 3.1 2.8 | |
3 | 办公楼 | 办公室 办公室 走道 | 2.6 2.4 2.1 | (设空调时) |
4 | 旅馆 | 客房 客房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客房时应至少有8m² 卫生间及客房走道 客房层公共走道 | 2.6 2.4 2.4 2.1 2.1 | (设空调时) |
5 | 医院 | 诊查室 病房 | 2.6 2.8 | |
6 | 商店 | 设有货架的库房 设有夹层的库房 无固定堆放形式的库房 营业厅的净高 | 2.1 4.6 3.0 | |
通风 方式 | 自然通风 | 机械排风和自然 通风结合 | 系统通风 空调 |
单面 开窗 | 前面 敞开 | 前后 开窗 |
最大进深与净高比 | 轴承锻造 2:1 | 2.5:1 | 4:1 | 5:1 | 不限 |
最小 净高 | 3.2 | 3.2 | 3.5 | 3.5 | 3.0 |
7 | 住宅 | 起居室(厅)、卧室 厨房、卫生间 | 2.4 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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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厨房卫生间不低于2.2m,局
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
于2.10m。
4、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
影响门、窗扇开启
二、房间面积:
套型分类
套型 | 居住空间数(个) | 使用面积(m²) |
一类 | 2 | 34 |
二类 | 3 | 45 |
三类 | 3 | 56 |
四类 | 4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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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卧室、起居室(厅)
类型 | 最小面积(m²) |
双人卧室 | 10 |
单人卧室 | 6 |
兼起居的卧室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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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²。 2、 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 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²。
厨房
厨房设备布置形式 | 厨房净宽 |
单面布置 | ≥1.5 |
L型布置 | ≥1.8 |
双面布置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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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2、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 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²。
3、 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卫生间
套型 | 卫生间数(个) |
一类 | 1 |
二类 | 1 |
三类 | 1 |
四类 | 2(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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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4m²;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²;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²;
4、单设便器的为1.10m²。
5、单设淋浴1.2 m²
6、第一具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55m;
7、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距不应小于0.70m;
8、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
9、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
10电机智能监控器、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
11、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65m;
12、单侧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及双侧隔间之间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
于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m;
13、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的外沿之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
于1.10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0m。
14、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15、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
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16、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三、门窗规范:
类 别 | 洞口宽度(m) | |
公用外门 | 1.20 | 2.100 |
户(套)门 | 0.90 | 2.100 |
起居室(厅)门 | 0.90 | 2.100 |
卧室门 | 0.90 | 2.100 |
厨房门 | 0.80 | 2.100 |
卫生间门 | 0.70 | 2.100 |
阳台门(单扇) | 0.70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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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门洞高度不包括门上亮子高度。有亮子时门洞的高度≥2400mm
2、洞口两侧地面有高低差时,以高地面为起算高度。
3、窗台高度不低于0.8m(住宅窗台应为0.9m) 4、超过1.2m的门要求双开
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磁动力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2、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
取防卫措施。
3、面临走廊或凹口的窗,应避免视线干扰。向走廊开启的窗扇不应妨碍交通。
4、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5、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3.9.5的规定。
6、体育馆或运动员经常出入的门扇净高不应低于2.20m。
7、平开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0.6m,净高不宜大于1.4m。推拉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0.9m净高不宜大于1.5m。
四、窗台:
1、窗台高度不应低于0.8m(住宅窗台应为0.9m)
2、窗台高度低于0.8m或住宅窗台低于0.9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3、低窗台应采用护栏或在窗下部设置相当于栏杆高度的固定窗作为防护措施。作为防护措施的固定窗应采用夹层玻璃,其厚度不得小于6.38mm。
4、低窗台防护措施的高度应不小于0.8m(住宅应不小于0.9m)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m
低窗台防护高度应遵守一下规定:
a、 低窗台高度低于0.5m时,护栏或固定扇的高度均自窗台面起算;
b、 低窗台高度高于0.5m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高度可自地面起算。但护栏下部0.5m高度范围内不得设置水平栏栅或任何其他可踏部位。如有可踏部位则其高度应从可踏部位起算;
c、 当室内外高差小于或等于0.6m时,首层的低窗台可不加防护措施。
5、凸窗(飘窗)的低窗台防护高度应遵守以下规定:
a、凡凸窗范围内设有宽窗台可供人坐或放置花盆等用时,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一律从窗台面起算。
b、当凸窗范围内无宽窗台,且护栏紧贴凸窗内墙面设置时,可按低窗台的规定执行。
6、外窗台面应低于内窗台面。
五、阳台
1、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高层建筑不应低于1.20m。栏杆高度从阳台地面至栏杆(板)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高度小于0.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计算。中高层、高层及
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2、栏杆下部离地0.10高度不应留空。
3、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4、顶层阳台应设雨罩。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
5、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6、阳台地面比室内地面应不低于0.02m;有困难时,可在阳台门下加设门槛。阳台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和防水措施,排水坡向支管。
1、 住宅楼梯梯段净宽度不应小于1.1m,六层及六层以下,一边设有栏标杆时,不应小于1m。多层建筑不应小于1.1m,高层不小于1.2m。医院病房不小于1.3m,医院、疗养院主楼梯段不小于1.65m,商店建筑共用楼梯和电影院主楼梯段不小于1.4m。人员密集场所应
符合人流股数。
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 疏散楼梯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m)
楼梯类型 | 最小宽度 | 最大高度 |
住宅共用楼梯 | 0.26 | 0.175 |
幼儿园小学等楼梯 | 0.26 | 0.15 |
电影院、剧场、体育馆、商场、医院、疗养院、旅馆大中学校等楼梯 | 0.28 | 0.16 |
其他建筑物楼梯 | 0.26 | 0.17 |
专用服务楼梯、住宅户内楼梯 | 0.22 | 0.20 |
专用疏散楼梯 | 0.25 | 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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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中柱螺旋楼梯和弧形楼梯离内侧扶手0.25m处的他不宽度不应小于0.22m。
3、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并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过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
4、 楼梯段最少踏步数为3步,最多18步;梯段宽度取决于通行人数和消防要求;
(1)每股人流宽度=平均肩宽(550mm)+少许提物尺寸(0~150mm)
(2)消防要求每个楼梯必须保证二人同时上下,梯段最小宽度1100~1400mm; (3)室外疏散楼梯梯段最小宽度800~900mm。
(4)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
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5)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m,并侧面临空时,应有护栏设施。
5、疏散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的平面角度不大于10°,且每级离内侧扶手中心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不受此限制。
各类建筑对楼梯的要求(mm)
建筑类别 | 在限定条件下对梯段净宽及踏步要求 | 栏杆高度与要求 | 中间平台深度要求 | 其他 |
限定条件 | 梯段净宽 | 踏步高度 | 踏步宽度 |
住宅 | 共用楼梯:七层以上 六层及六层以下 户内楼梯:一边临空 两边为墙面时 | ≥1100 ≥1000 ≥750 ≥900 | ≤180 ≤200 | ≥250 ≥220 | 不宜小于CL在性方面是什么意思900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110 | 深度≥梯段净宽,平台结构下缘至人行走道的垂直高度≥2000 |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
托儿所幼儿园 | 幼儿用楼梯 | | ≤150 | ≥260 | 幼儿扶手不应高于600 | | 梯井宽大于20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除设成人扶手在0.65高设幼儿扶手 |
中小学 | 教学楼梯 | 梯段净宽≥3000时宜设中间扶手 | 梯段坡度不应大于30o | 室内栏杆≥900室外栏杆≥1100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饰 | | 梯井宽大于20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梯或扇形踏步,每梯段踏步不得多于18级,并不得少于3级,梯段与梯段间不应设挡视线的隔墙。 |
商店 | 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 室外阶梯 | ≥1400 | ≤160 ≤150 | ≥280 ≥3000 | | | 商店营业部分楼梯应作疏散计算,大型百货商店、商场的营业层在五层以上时,宜设置直通屋顶平台的疏散楼梯间,且不少于两座。 |
疗养院 | 人流集中使用的楼梯 | ≥1650 | | | | | 主体建筑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个,楼梯间应采取自然通风。 |
综合医院 | 门诊、急诊、病房楼 | ≥1650 | ≤160 | ≥280 | | 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000 | 病人使用的疏散楼梯至少应用一座为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楼梯;病房楼的疏散楼梯间,不论层数多少,均应为封闭楼梯间,高层病房应为防烟楼梯间。 |
公路汽车客运站 | 二楼侯车厅疏散楼梯通向地面候车厅 二楼侯车厅疏散楼梯直接通向室外 | ≥1400 ≥3000 | | | | | |
电影院 | 室内楼梯 室外疏散楼梯 | ≥1400 ≥1100 | | | | | 疏散楼梯的宽度应按观众的使用人数进行计算,有候场需要的门厅,厅内供入场使用的主楼梯不应作为疏散楼梯 |
剧场 | 主要疏散楼梯 | ≥1100 | ≤150 | ≥280 | 高度不应小于900应设置坚固,连续的扶手 | 深度≥梯段宽度并不小于1100 | 连续踏步不超过18步。超过18步时每增加一步,踏步放宽10,高度相应降低,但最多不超过22步。不得采用螺旋楼梯,采用弧形梯段时,离踏步窄端扶手简报器250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20宽,端扶手处踏步宽不应大于500。 |
舞台至天桥、棚顶、光桥、耳光室的金属梯或钢筋混凝土楼梯 | ≥600 | 梯段坡度不应大于60o,不应采用垂直爬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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