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双齿辊破碎机及切焦机供货
技
术
规
范
书
一、总则:
⑴、技术规范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XXX有限公司的招标设备在设计、制造以及试验等方面提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 ⑵、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以及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并优于本技术规范提出的要求。 ⑶、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⑷、本技术规范书并不妨碍投标方对投标设备的制造采用更高的制造及控制标准,对制造过程中涉及本技术规范书之外的材料及工艺要求通知招标方监制人员确认后方能实施。
⑸、本技术规范书涉及的制造要求及相关的技术标准,投标方应对本技术规范书所涉及的产品安全与质量全面负责。
⑹、所有零部件的制作、装配、安装严格按技术要求执行制造零件的所有材料严格按国家有关部件标准的技术要求执行。
⑺、该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调试、验收中,充分突出其优化性、可靠性、耐用性、准确性。严格按技术标准执行。
⑻、投标方提供自制无技术纠纷、高质量的、成熟的、可靠的、技术先进的产品。
⑼、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方可以提供完全满足本技术条件的产品。
⑽、招投标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筛焦楼切焦机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指导安装与调试、技术服务、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等事宜达成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和标准。
⑾、投标方具备切焦机性能测试的技术装备,该测试设备或装置必须是经过国内或国际相关权威机构核准的,所出厂的设备必须按国内或国际通用标准测试合格。
⑿、本技术规范书规定并不解除投标方为了保证在规定的操作工况下正常运行而必须对切焦机进行正确的设计和制造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并根据提供的相关参数结合现场实际进行设计和配置优化。
⒀、正常生产所必须的部件、必要的备件和安装、维修专用工具,无论在本技术规范中是否加以说明,均要提供完备。
⒁、供货范围中提出的所有设备部件等,其技术数据由投标方加以完善。
⒂、如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范与其它标准互有出入和冲突时,按其中最新者和最高标准执行,如有内容重复按现行最新的最高的标准、规范与规定执行。
⒃、如果设备在设计或施工中出现明显缺陷,不能满足生产工艺需要的,招标方有权根据需要对设备的数量、尺寸、部件、运行方式进行修改或增减。
⒄、本技术规范书作为中标后的最终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主要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冲突,按最新、最高标准和规范等执行。
⒅、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与配件不能偏离和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相关约定和要求。
二、现场条件:
1、电压等级:
⑴、高压电压AC10KV、50Hz。
⑵、低压电压AC380V、50Hz。
⑶、电机控制电压AC220V。
⑷、照明电压AC380V/220V。
⑸、直流及保护控制电压DC220V。
⑹、控制电压DC24V。
2、投标方所供设备必须要能在以上工作环境下正常使用。
3、电机防护等级及标记:按爆炸粉尘ExtDA21IP55T11dB。
三、设备规格、性能等要求:
1、切焦机技术要求:
⑴、破焦粒度匀均,出粉率低,便于维护,性能可靠,耗电量小,维护成本低,产品颗粒度高,过粉率低等;破碎后大块焦(85~130mm)料级焦炭≤5%,小于3mm的焦粉在≤2%。
⑵、故障率低,运行平稳,振动小,噪音低,粉尘少。遇到不可破碎的物料,可凭弹簧自动避让,保护机器不受损害。
⑶、设备要设计配置自清理功能,对物料的含水率无任何要求。在各个检查口加橡胶密封圈,确保破碎物料不扬尘。
⑷、设备材料箱体为优质16Mn,厚度≥25mm;主轴材料为锻打40Cr,均经时效调质处理,保证使用周期不少于30年;耐磨衬板厚度≥16mm,用螺栓紧固。
⑸、无须拆卸任何部件(皮带轮,轴承座等),即可快速更换磨损和损坏的齿圈。
⑹、轴承采用正品优质轴承,轴承座采用迷宫式设计,内外双层骨架油封密封,可以长时间无须加注润滑油。
⑺、配置先进的智能润滑系统,具有定时自动注油功能,避免缺油故障及事故的发生;可以方便的接入中央集中控制室。
⑻、密封系统,保证破碎机在恶劣的环境下运行,不会受到粉尘、水、油等进入轴承腔破坏轴承。各结合面密封严实不漏粉尘;焊接件表面无焊瘤、夹渣、气孔、裂纹等缺陷。
⑼、所有重型部件均有便于安装和维修及起吊或搬运的环形螺栓或吊钩。
⑽、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是新的、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及设备所使用工况条件的要求。外购配套件及材料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
⑾、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必须确保能具有互换性。
⑿、各外露的转动部分均设置安全防护罩,且便于拆卸,但不妨碍维修工作。设备配套安全护罩,网孔以手指不能伸入为准。
⒀、所有重型设备或部件(包括电动机)提供带环形螺栓、吊钩或其它能安全起吊的装置,吊装孔必须是牢固的。
⒁、各转动件必须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无油脂渗漏现象。轴承温升≤45℃。
⒂、包装方式:装箱包装前应符合最终合同的要求,产品包装满足陆路或水路运输。
⒃、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功能完整,技术先进,满足招标方收尘工艺要求、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⒄、所有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所有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行时不得出现粘、堵情况,设备的噪声、振动等不超过规定值。无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问题。
⒅、设备零部件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具有优良的表面粗糙度及标准的公差配合,提供的设备不能是试制性质的部件。
⒆、配置先进的智能润滑系统,具有定时自动注油功能,避免缺油故障及事故的发生。
2、电控系统部分要求:
⑴、控制方式:能实现集中控制、停止和就地控制三种。
⑵、配置先进的智能控制系统,具有过载、过流、过热保护与点动反转等多项功能。就地、远程等多种控制方式,并预留上位集中控制接口,可以方便的接入中央集中控制室,提供电气控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