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 设备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子项号 | 备注 |
1 | 颚式破碎机 | 最大破碎能力:110t/h | 台 | 1 | 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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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范围、主要部件(元器件)、外购件清单、价格、制造商及产地。 *制造范围内的材料和包装用材料全部由投标方供应。所有设备用材都应依照最新版的国家/部委/行业/企业标准、规范和规定,所有结构材料都应是新的。
2供货设计条件
2.1 设备运行概述:
颚式破碎机布置在熔剂堆场及返料破碎厂房,用于破碎各类返料
2.2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能参数 |
1 | 设备名称 | 颚式破碎机 |
2 | 数量 | 1台套 |
3 | 设备规格 | PE-500×750 |
4 | 设备工作环境 | 布置于卸矿站北侧1号皮带廊上方,用于破碎冻矿,冬季严寒。 |
5 | 最大破碎能力 | 110t/h |
6 | 输送物料 | 冻结的块状铜精矿 |
7 | 物料性质 | 入料粒度 ~300 mm,排料粒度 <100 mm,物料含水:~8%,物料容重1.8-2t/m3 |
8 | 排料口宽度 | (投标方填写) |
9 | 排料口调整范围 | (投标方填写) |
10 | 最大进料尺寸 | (投标方填写) |
11 | 主轴转速 | (投标方填写) |
12 | 功率 | kW (投标方填写) |
13 | 外形尺寸 | (投标方填写) |
14 | 重量 | (投标方填写) |
15 | 其他要求 | 1、不配置电控箱,电控由招标方负责 2、设备基础需按招标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进行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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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标准
JB/T1388 《复摆颚式破碎机》
JB/T53535 《复摆颚式破碎机产品质量分等》
JB/T5000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GB755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755 《电动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技术条件》
GB8196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JB/ZQ4000.1 《产品检验通用技术要求》
GB/T7233 《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标准》
GB/T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18452 《破碎设备安全要求》
QB/BRK 0036 《颚式破碎机试验方法》
GB 3768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
国家其它相关现行有效的标准;
以上标准与规范均是最新发布版本;
颚式破碎机配套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其中进口配套件需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注: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全部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应是全新的、具有经济性、可靠性、合理性的优质产品。
2.4 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和当地气象资料
气压 | 年平均气压:93060Pa。 |
气温 | 年平均气温:6.8℃;极端最高温度40.4℃;极端最低温度-29.1℃;夏季平均湿球温度:22.3℃。 |
湿度 | 年平均相对湿度:43~50% |
降雨与蒸发 | 年平均降雨:435.2mm;年最大降雨:566.7mm;日最大降雨:98.4mm;年平均蒸发量:1640.7mm。 |
风速与风向 | 年平均风速:2.0~2.2m/s;冬季风速:2.73m/s;年主导风向:C W |
最大积雪厚度 | 51cm |
土壤冻结深度 | 159~180cm |
地震防设烈度 | 7度 |
海拔高度 | 567米 |
地震设防烈度 | 7级,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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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电源及电气设备电压
低压配电和动力电源 | 低压:380V(三相+PE线)±10%、50Hz±1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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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货范围及设备制作、配置要求
3.1 供货范围
颚式破碎机一台套成套供货,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包括传动系统、固定颚板、活动颚板、机架、飞轮及飞轮护罩、传动系统护罩、减振装置、电机及滑轨等PE型颚式破碎机全套组件,在安装完成后即可投入正常生产
2)地脚螺栓、专用工具等。
3)其它未列明但保证设备正常、安全工作所需要的一切零部件、配件等。
4)用于带负荷测试及易损件和必要的事故备件(含在投标总价内):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件单价 | 制造商 |
1 | 固定颚板 | 2套 | | | |
2 | 活动颚板 | 2套 | | | |
3 | 传动皮带 | 1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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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供货界限
1)颚式破碎机安装基础以上部分由投标方提供。设备基础需按招标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进行设计
2)总电源由招标方提供。
3)润滑油由招标方提供。
4 设备制作、配置要求
4.1 总体技术要求
1)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项性能应满足设备订货技术要求及其它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要求。所有结构件、机械、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各项标准所规定的职业卫生、劳动安全、消防、环保相关要求。
2)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功能完整、技术先进,没有设计上、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3)设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所有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腐蚀、老化等问题,选用材料、密封形式完全满足招标方要求。要充分考虑到当地冬季严寒气候。
4)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粗糙度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构件之间的运转间隙,应考虑到对应物料的热膨胀量、材料种类、转动件的挠度等。
5)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应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的起吊或搬运条件。
6)所有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关键部件、元器件(包含电器控制元器件)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配套部件可选用中国国内知名、产品质量过关并有相关业绩的生产厂家,并对其质量负责,对其质保期要做出具体承诺。配套件的品牌和厂家要征得招标方认可。
7)各钢结构需保证足够的刚性与强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各主要结构件的材质与规格,并需得到招标方的最终确认。
8)各结构件的焊缝除特殊规定外均为连续焊接,焊高为相焊件之薄者厚度,焊缝要求焊后打磨,所有板材数控下料,周边打磨无毛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