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识、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内用于调配车用甲醇汽油的组分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260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503汽油辛烷值测定法(马达法)
GB/T511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T1792馏分燃料中硫醇硫测定法(电位滴定法)
GB/T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5096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5487汽油辛烷值测定法(研究法)
GB/T6536石油产品常压蒸馏特性测定法
GB/T8017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雷德法
GB/T8018汽油氧化性测定法(诱导期法)
GB/T8019燃料胶质含量的测定喷射蒸发法
GB/T8020汽油铅含量测定方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11132液体石油产品烃类的测定荧光指示剂吸附法
GB/T11140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x射线光谱法)
GB17930车用汽油
SH0164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0174芳烃和轻质石油产品硫醇定性试验法(博士实验法)
SH/T0253轻质石油产品中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0663汽油中某些醇类和醚类测定法(气相谱法)
SH/T0689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0693汽油中芳烃含量测定法(气相谱法)
SH/T0711汽油中锰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0712汽油中铁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SH/T0713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中苯和甲苯含量的测定(气相谱法)
SH/T0720汽油中含氧化合物测定法(气相谱及氧选择性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NB/SH/T0741汽油中烃族组成的测定多维气相谱法
SH/T0794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微量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抗爆指数
研究法辛烷值(RON)和马达法辛烷值(MON)之和的二分之一。
3.2
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
经与一定比例的车用甲醇汽油变性醇混合后,用于调合车用甲醇汽油的产品。
4分类与标识
4.1产品分类
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分为A、B两类,其中B类用于调配M15及以上车用甲醇汽油。
4.2产品标识
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按产品分类应标明下列标识:“A类90号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A类93号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A类97号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B类90号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B 类93号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B类97号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
5要求和试验方法
5.1A类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GB17930。
5.2B类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
表1B类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目
质量指标
试验方法90号93号97号
抗爆性
研究法辛烷值(RON)不小于抗爆指数(RON+MON)/2不小于
88
83.5
91
86.5
95.5
报告
GB/T5487
GB/T503、GB/T5487
铅含量a/(g/L)不大于0.005GB/T8020
表1(续)
项目
质量指标
试验方法90号93号97号
馏程:
10%蒸发温度/℃不高于50%蒸发温度/℃不高于90%蒸发温度/℃不高于终馏点/℃不高于残留量/%(体积分数)不大于70
120
190
205
2
GB/T6536
饱和蒸气压c/kPa
11月1日至4月30日5月1日至10月31日38~78
35~61
GB/T8017
SH/T0794
胶质含量/(mg/100mL)
未洗胶质含量不大于溶剂洗胶质含量不大于30
5
GB/T8019
诱导期/min不小于540GB/T8018
硫含量b(mg/kg)不大于50SH/T0689、GB/T11140、SH/T0253硫醇(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试验
硫醇硫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通过
0.001
SH/T0174
GB/T1792
铜片腐蚀(50℃,3h)/级不大于1GB/T5096
水溶性酸或碱无GB/T259
机械杂质及水分无目测c
甲醇含量a/%(体积分数)不大于0.3SH/T0663
有机含氧化合物d/%(质量分数)不大于0.5SH/T0663、SH/T0720
苯含量e/%(体积分数)不大于 1.0SH/T0693、SH/T0713
芳烃含量f/%(体积分数)不大于43GB/T11132、NB/SH/T0741
烯烃含量f/%(体积分数)不大于30GB/T11132、NB/SH/T0741
锰含量g/(g/L)不大于0.008SH/T0711
铁含量a/(g/L)不大于0.010SH/T0712 a不得人为加入。
b在有异议时,以SH/T0689方法测定结果为准。
c将试样注入100mL玻璃量筒中观察,应当透明,无悬浮和沉降的机械杂质及水分。在有异议时,以GB/T511和GB/T260方法测定结果为准。
d不得人为加入,在有异议时,以SH/T0663方法测定结果为准。
e在有异议时,以SH/T0693方法测定结果为准。
f对于97号组分油,在烯烃、芳烃总量控制不变的前提下,可允许芳烃的最大值为42%(体积分数)。在有异议时,以GB/T11132方法测定结果为准。
g锰含量是以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MMT)形式存在的总锰含量,不得加入其他类型的含锰添加剂。
6检验规则
6.1组批和取样
6.1.1以同一原料、配方及工艺条件投料配制的产品为一批。
6.1.2取样按GB/T4756进行,取4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如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中含锰,取样时应避光。
6.2出厂检验
6.2.1产品应由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后,方可出厂销售。
6.2.2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表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6.3型式检验
6.3.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b)原料、配方或工艺作变动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一次);
d)产品停产后又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5章中规定的全部指标,抽样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进行。检验结果出现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本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按SH0164和GB190相关要求进行。
7.2本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保证整个系统洁净、无水。
7.3产品贮罐的明显部位应有本标准4.2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