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那么
第1.0.1条 为规范我局既有线施工平安作业规范,特制定本细那么。
第1.0.2条 凡触及既有线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需与所在管段铁路局(分局)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任务,制定平安措施,订立书面协议后据以施工。
第1.0.3条 施工需挖坑、挖沟时,事前应了解左近通讯、信号线路位置走向,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运用。 第1.0.4条 临近既有线石方爆破、增建第二线、桥涵顶进、隧道改建、封锁拨接线路、站场改建等触及行车平安的施工,必需编制平安施工方案,报经所在铁路分局同意,归入施工方案和运输方案后,经行车调度命令同意赞同后,方准施工。
第1.0.5条 施工单位必需树立健全的平安管理消费组织,仔细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平安管理制度。
第1.0.6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管段内应设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联络员和防护员必需经过铁路局所在站段有关部门严厉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准担任该项任务。联络员和防护员必需由路内职工担任。 第1.0.7条 铁路行车线上施工中的平安任务除应按本规那么执行外,尚应契合国度和铁道部的有关部门规范规范以及部颁各专项施工技术平安规那么的有关部门规则。
第二章 施工暂时构成限界
第2.0.1条 限界是铁路修建物、设备及行车、车辆的轮廓尺寸线。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资料、土方机械施工和工程列车运转等都不得超越限界,必需仔细执行铁路限界的规则。 第2.0.2条 超限界列车必需经过施工区间时,所在区段铁路局〔分局〕应事前通知施工单位撤除脚手架等阻碍物,并派员会同施工单位反省,确认契合要求后,才准放行超限界列车。
第2.0.3 条一切修建物、设备,在任何状况下均不得侵入铁路修建接近限界。与机车、车
辆有直接相互作用的设备。在运用中不得超越规则的范围。
第2.1.4条在设计修建物或设备时,距钢轨顶面的距离应附加钢轨顶面标高能够的变化量〔路基沉落,加刻薄床,改换重轨等〕。 第2.1.5条接近铁路途路修建各种修建物及电线路时,必需经铁路局同意。
第2.1.6条机车车辆无论空重形状,均不得超出机车车辆限界。
第2.1.7条区间及站内曲线路曲线局部中心间的水平距离,线路中心线至修建接近限界的水平距离,均按曲线半径大小,依据规程规则的曲线上修建接近限界加宽公式计算确定。(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号〔1999〕。
第三章 行车地段施工
第一节 普通规则
第3.0.1条 内行车线上施工,需求在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转条件下停止时,应按所在区段铁路局〔分局〕的规则操持固定封锁区间或限速经过的央求。应用列车距离时间停止施工时,
应与临近车站事前联络取得赞同,并应增强防护措施。〔自加〕
第3.0.2条 布置施工方案必需以保证行车平安为前提,针对工点实践状况制定平安作业措施。
第3.0.3条 列车经过施工地段,应严厉遵守慢行信号所示速度。工地防护员如发现列车超速时,应作出记载〔车速、时间及超速状况〕,由施工单位及时逐级上报处置。
第3.0.4条 施工工地未按规则设置防护不准开工,并不得私自变卦防护方法。
第3.0.5条 在既有线施工中,当既有线来车时,必需中止作业,人员和料具必需事前撤到既有线限界以外。
第3.0.6条 任务量庞大或条件复杂的施工,必需封锁区间或限制运转速度时,应在列车图内昼间规则的空隙时间停止。
第3.0.7条 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预备任务,除对施工人员停止平安教育外,并要确认信号设备、机具、资料完全完整,封锁和慢行无过失,防护已设好,各项平安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布施工命令。
第3.0.8条 施工中,应严厉按审定的方案作业。随时掌握进度和质量;监视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平安规则,消弭不平安要素,并经常坚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络。
第3.0.9条 守旧线路前,要仔细停止质量反省,确认线路设备形状到达放行列车条件,资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做好记载。
第3.0.15条 列车经事先,要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桥隧等设备已到达规则要求并做好记载前方准收工。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工务平安规那么〕2000年。
第二节 施工防护与线路封锁
第3.2.1条 施工地点与相邻车站应有牢靠直通 联络,每施工点应装备防护人员3人〔其中一人守 ,线路两端各派一人〕,在视野不良地段应增设中间联络员。
第3.2.2条 施工单位接到调度命令后,必需确认施工起止时辰,并按同意的方案设好停车防护方可开工,并保证在同意规则的时间内完成。经双方反省契合列车放行条件后,经过车站值班员通知列车调度员守旧区间。如因特殊状况不能按时守旧区间或不能按正常速度运转时,应提早通知车站驻站联络员及车站值班员。
第3.2.3条 未设置好防护制止施工;线路形状未到达准许放行列车条件时,制止撤除防护。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担任人决议。
第3.2.4条 在线路上做以下任务时,应操持封锁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停车防护信号。施工封锁终了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不超越45km/h。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和速度由施工担任人依据详细状况决议。
(1)成段改换钢轨超越100m。
(2)成组改换道岔或岔枕。
(3)成段改换或添加轨枕。
(4)成段改换或清筛轨下道碴。
(5)成段整修轨底坡。
(6)成段调整轨缝,拆开钢轨接头并拔出短轨头。
(7)曲线平面改造。
(8)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或应用滚筒调整应力〕。
(9)一次起道量超越40㎜。
(10)一次拨道量超越40㎜
(11)运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超越40㎜。
(12)在线路上装置〔撤除〕小型枕底清筛机。
(13)长大隧道内宽轨枕垫碴。
(14)撤除钢轨片面改换桥枕。
(15)改换或拨正钢梁、圬工梁。
(16)抬高或降低桥梁。
(17)改换桥梁支座或支承垫石,支座垫砂浆厚度超越50㎜。
(18)应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影响路基动摇的范围〕。〔摘自安规〕
第3.2.6条 做以下任务,须操持封锁施工手续或经车站值班员供认,应用列车距离施工,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施工封锁终了放行列车或单机时不限速:
(1)成段改换钢轨不超越100米
(2)改换绝缘接头夹板。
(3)改换或整修道岔尖轨、基本轨、辙叉、护轨、扳道器、转辙衔接杆、可动心轨道岔辙叉的长心轨、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结合螺栓。
(4)改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轨、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5)在线路上焊接钢轨。
(6)在线路上运用直轨器、平轨机调直钢轨。
(7)在线路上运用轨缝调整器调整轨缝而不拔出短轨头。
(8)单根抽换轨枕〔行车速度120km/h以上地段〕。
(9)运用有碍行车的中小型养路机械。
(10)桥梁施工停止试顶需求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
(11)抬起钢轨,单根抽换桥枕。
(12)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50㎜及以下时。
(13)有碍行车的隧道内刨冰。
(14)桥隧施工或反省所搭的脚手架〔不包括可迅速撤除装的轻巧装置〕,侵入机车车辆限界的左右及上边各加150㎜的范围内时。
注:如侵入修建接近限界而不侵入机车车辆限界的左右及上边各加150㎜范围内时,可依据详细状况规则列车运转条件,并通知有关部门。
(15)跨越线路上部且有碍行车平安的施工。
(16)清算危石、砍伐危树影响行车平安时。
(17)应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动摇的范围〕〔摘自安规〕
第3.2.7条 做以下任务时,应与车站值班员联络,掌握列车运转状况,应用列车距离施工,工地用红旗〔夜间红灯〕防护,放行列车或单机时不减速:
(1)一般改换夹板。
(2)运用弯轨器整直钢轨。
(3)用有碍行车的轨缝调整器不拆开接头整正轨缝。
第3.2.8条 以下任务操持施工慢行手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牌防护,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速度不超越45公里/小时,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速度由施工单位视详细状况确定:
(1)架空线路的施工,架空线路施工必需按施工设计规则对线路停止加固,运用扣轨梁、工字钢或I型施工便梁时,其允许最大跨度和允许行车速度要遵照相关铁路规则。
(2)应用列车碾压调整无缝线路应力。
第3.2.9条以下作业应操持暂时封锁施工手续,设置停车手信号防护。施工封锁终了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速与否及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速度由施工指导人依据详细状况决议。
〔1〕一般改换重伤钢轨、辙叉或结合零件。
〔2〕钢轨、辙叉和夹板折断后的紧急处置。
(3)线路发作胀轨后的紧急处置。
(4)改换桥上伸缩调理器〔主要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