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粤港金融合作,经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商议,推动粤港票据联合结算业务拓展至香港电子支票,实现香港港币、美元以及人民币电子支票在广东的使用。受惠于该政策,南海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可受理香港电子支票的托收结算(单向)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粤港电子支票联合结算业务启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行客户办理粤港电子支票业务操作流程指引如下: 第二步、账户认证、领取涉外收入申报单及准备相关资料 (2)
第三步、存入电子支票 (2)
第四步、向银行递交涉外收入申报单及相关资料 (3)
第六步、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或领取退票理由书 (4)
简单流程如下:
第一步、账户注册、激活及修改注册资料
一、账户注册
请登陆电子支票跨境存票平台(网址:
),点击页面左上角“注册”控件,
点击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并填写注册信息,包括:邮箱地址、登录密码、性别、
姓名、手机号码(用于接收验证码激活账户)。
二、账户激活
当完成账户注册提交后,
进入您填写注册的,会收取一封
“电子支票存票服务激活用户指引”的邮件,进入邮件点击激活用户链接,页面会跳转至该链接,并提示“恭喜
您,用户激活成功!
”此时您的账户即可使用。
三、修改注册资料
用户注册后可以修改登记资料或登录密码。若修改手机、新增或修改开户银行账号,均需到开户银行指定营业机构重新进行账户认证。特别注意的是:用户的注册邮箱不可更改,
只能进行注销操作,一旦注销注册邮箱,之前使用该注册邮箱提交的香港电子支票历史数据将不能查询。
第二步、账户认证、领取涉外收入申报单及准备相关资料
一、账户银行认证:
(一)个人账户:
当您完成注册与激活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存折或银行卡、到我行各支行营业部签署电子支票(香港)跨境存票平台个人账户注册确认书(见附件1),进行账户认证,完成账户认证后,方可提出存票。
如果账户认证失败,我行柜员会告知您失败原因,并会建议您修改注册信息重新进行账户认证。(注:只要注册的手机号码、邮箱、收款人以及银行账户信息未发生变更,以后则无需重复认证。)
(二)单位账户:
当您完成注册与激活后,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原件),如果是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授权书(见附件3)到各支行营业部签署电子支票(香港)跨境存票平台企业账户注册确认书(见附件2),进行账户认证,完成账户认证后,方可提出存票。
如果账户认证失败,我行柜员会告知您失败原因,建议您修改注册信息重新进行账户认证。(注:只要注册的手机号码、邮箱、收款人以及银行账户信息未发生变更,以后则无需重复认证。)
二、领取涉外收入申报单及准备相关资料
无论是个人、单位账户办理粤港电子支票结算业务,都应按要求先行准备涉外收入申报单及外管局要求的相关业务资料。您可在我行各支行营业部办理账户认证时,领取涉外收入申报单,并在存票前根据收入资金性质、账户性质准备好各类相应的合同和发票等资料。
第三步、存入电子支票
当您注册、账户认证成功后即可登陆存票平台进行存票操作,选择“存入电子支票”,上传电子支票PDF影像文件,录入收款人、币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是否需要详细注明,因为人民币和港币不一样)、收款银行所属地区、交易附言(常用交易附言包括:一般贸易出口货款、进料加工出口汇款、一般贸易出口收汇、赡家款、职工报酬、旅游等。)等栏位
内容并提交,存票成功后您将收到手机短信通知。您可关注手机短信,及时掌握银行进行业务审核后,系统提供的电子支票收款进度。
第四步、向银行递交涉外收入申报单及相关资料
存票成功后,您应于存票当天(最迟应于下一工作日)前往我行任一支行营业部国际业务专柜提交相关业务资料,具体如下:
一、收款人为单位结算账户
需提交有关商业单据、有效凭证,一般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
(一)贸易项下:涉外收入申报单;
(二)非贸易项下:涉外收入申报单,各类相应的合同和发票或支付通知;
(三)资本项下:涉外收入申报单,外汇局或银行颁发的《业务登记凭证》,相应合同发票,核准件等。
二、收款人为个人账户
办理个人涉外收入解付业务需提交的基础材料有《涉外收入申报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再根据资金来源不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
(一)贸易项下: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取得相关执业证明后,外汇收支及申报按照机构(单位账户)管理;
(二)非贸易项下:年度总额内的凭《涉外收入申报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涉外收入申报单,各类相应的合同、完税证明或支付通知等;
(三)资本项下:涉外收入申报单,外汇局或银行颁发的《业务登记凭证》,相应合同,核准件等。
第五步、查询电子支票存票记录及业务进度
您可随时登录存票平台查询支票收款进度、历史交易、业务指引等;此外还可参照以下存票状态进行后续处理:
存票成功——客户成功存入电子支票,等待银行审核。
存票失败(流程结束)——客户存入电子支票操作失败,流程结束,可查看原因后重新存票。
银行已经拒绝(流程结束)——基于收款人所提供的要素,收款银行拒绝存入电子支票,流程结束,可咨询银行后重新存票。
银行已经受理托收——收款银行受理存票人存入的电子支票,并已办理票据托收。
香港已经拒绝受理(流程结束)——客户存入的电子支票因格式异常或被篡改等原因,香港的银行拒绝受理该电子支票,流程结束,请向付款人查询。
待审核——等待收款银行审核收款人的账户状态是否正常;以及审核确定账户是否具备收款条件等,可向银行查询详情。
香港已退票(流程结束)——基于付款银行所提供的原因,香港地区付款银行退还存入电子支票,流程结束,请向付款人查询。
已经完成清算(以银行记账为准)——电子支票资金已划至客户的开户银行,资金到账时间以收款银行记账为准,如有异常,请咨询您的收款银行。
第六步、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或领取退票理由书
一、查询存票进度为“已经完成清算”,应及时查询粤港电子支票款项到账情况,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手续。对已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您应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填写申报信息,主要包括付款人常驻国家(地区)、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及交易附言等。对已向银行提供纸质申报单的,由银行根据纸质申报单为其直接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手续
二、查询存票进度为“香港已退票”,该笔存票流程结束,应到支行营业部索取退票理由书及相关资料,如有疑问请向付款人查询。
我行各支行营业部均可受理香港电子支票的托收结算(单向)业务。如客户在办理托收时,对业务政策和申报要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各支行营业部。我行电子支票业务:96138****************************。各支行如下:
南海农商银行各支行营业部地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