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便民自助终端管理办法模版

阅读: 评论:0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便民自助金融服务终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便民自助金融服务终端(以下简称便民自助终端)的管理,保障机具设备安全运行,提升支农便民服务质量,依据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关于制度规定,拟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便民自助终端是指布放于村经济合作社、社区、商户(以下简称“合作单位”)等民众居住相对集中区域并聘用专人管理,由本行统一提供便民自助终端机具。在终端管理员的协助下,通过便民自助终端,为客户办理各类现金类或非现金类业务,包括为农村(社区)居民及其它人提供小额存取款、小额贷款、付费通支付费用、定活互转业务、行内外转账、短信签约、余额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存折补登、密码修改、账户非正式挂失等基本金融服务的新型支农便民服务模式。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三条  行总部设立便民自助终端管理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业务副行长任副组长,行总部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支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发展部,由业务发展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在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沟通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支行(含营业部,下同)开展便民自助终端所有工作。
各支行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各支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任组长,并贯彻人员,明确责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便民自助终端工作。
各有关职能部门应贯彻人员负责便民自助终端的硬件设备购置(按总行固定资产采购及招标规定执行)、人员培训、安装调试、业务推进等方面工作。
第四条  普惠金融事业部是本行便民自助终端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拟定、修订便民自助终端管理办法,以使本行的便民自助终端业务良性、规范发展;
(二)拟定、修订便民自助终端合作协议,明确支行与签约合作单位的权利、义务;
(三)对各级金融*场进行充份的调查,拟定便民自助终端的发展规划;
(四)组织并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对各支行便民自助终端协管员(终端管理员)开展培训工作,加强业务辅导,有效提升协管员、管理员的业务素质;
(五)对便民自助终端及绑定账户的新增、变更、撤(注)销要及时予以审核认定,不得拖延,利于终端业务的快速开展;
(六)负责拟定便民自助终端考核办法,充份调动有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他们更好的开拓业务;
(七)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业务开展不理想、进度缓慢的便民自助终端,要向支行进行督促与反馈,在合理的期限内业务开展仍无明显起的,要求支行及时予以调整、整合;
(八)业务发展部总经理为便民自助终端业务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行便民自助终端有关业务。普惠金融事业部负责人作为便民自助终端业务的详细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专职负责便民自助终端的有关工作,包括对各支行上报的便民自助终端有关业务申请表进行初审、对各支行的终端协管员及终端管理员开展业务培训、定时不定时开展业务巡检、对各
支行的终端业务开展进行督查、反馈、向上级管理部门提请业务需求等。
第五条  会计结算部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拟定、修订便民自助终端业务操作规程及会计核算办法,并组织会计核算;
(二)负责便民自助终端业务的资金清算工作,对便民自助终端有关资金清算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保证资金安全;
(三) 协助普惠金融事业部对便民自助终端业务人员开展有关会计基础知识业务培训工作;
第六条  科技信息部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负责便民自助终端的系统开发工作;
(二)负责便民自助终端的安装调试和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三)提供便民自助终端业务的技术支持,及时解决运行中造成或产生的技术问题,做好便民自助终端发展过程中的后勤技术保障;
(四)协助普惠金融事业部做好便民自助终端业务的系统测试及新功能上线培训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负责便民金融服务点的关于宣传、统一形象设计等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3-05-05 01:22: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patent.en369.cn/patent/3/8776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终端   自助   便民   业务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369专利查询检索平台 豫ICP备2021025688号-2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