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Q40/03 G06Q10/10
1.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S1:对申请人的信用风险及信贷偿还能力进行评级;
S2:判断是否需要添加保证人;
S3:推荐需要添加的保证人资质;
S4:对添加的所有保证人进行核验;
S5:对重新添加的保证人进行核验;
S6:输出结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1具体包括:
S11:采集申请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人行征信信息、第三方数据源信息;
S12:获取所采集的申请人信息的数据特征值,并通过评估模型计算信用风险评估分值与偿还能力评估分值;
S13:根据评估的分值对信用风险及信贷偿还能力划分等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3具体包括:
S31:对申请人进行分类;
S32:对不同分类的申请人给出针对性的保证人资质建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32给出的建议包括保证人的最低资质建议与数量建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32将申请人分为消费端类型与企业端类型,所述消费端类型设有最低年收入作为保证人的标准,所述企业端设有最低持股比例作为保证人的标准。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32还将定期分析各行业景气值,同时根据行业景气值对B端申请人的审批标准与B端申请人添加的保证人的最低标准进行调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4包括:
S41:判断保证人是否符合S3给出的保证人推荐资质;
S42:对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及信贷偿还能力进行评级;
S43:保证人任意满足信用风险高或者信贷偿还能力差,将直接判定该保证人不合格;
S44:申请人符合审批条件,将直接执行S6输出通过的结果。
S45:重新通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补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45在通知前将保存合格的保证人信息,并重新得出需要补充的保证人资质建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5设置有补充次数阈值与补充时长阈值。
10.一种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具体为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
随着互联网信贷兴起,越来越多类型的互联网信贷产品应运而生。对于银行而言,保证信贷产品业务正常开展的关键便是授信风控审批,其直接决定着银行的收益及所承担的风险。对于部分互联网信贷产品而言,其授信风险审批时的重要步骤便是添加保证人,并对保证人进行核验。
但现有的保证人核验方法存在以下技术问题:
1.在申请的同时即需提交保证人信息,流程较为固定,此时要么设定授信申请人即为保证人,要么设定固定的保证人数量n,申请人在申请授信时需填写和认证n个保证人信息,然后才能进入授信审批,流程较为繁琐;
2.若设定固定的保证人数量n,则在授信审批的时候,需要对n个保证人进行资质核验,需设置n套一样的核验逻辑核验每个保证人,开发和维护成本较高;
3.由于保证人数量已固定,增加或减少保证人也较为困难,若核验逻辑一旦有变动,需要调整n套,工作量较大。
4.在办理业务时,申请人往往不知道是否需要提交保证人以及需要提交保证人的数量与资质,这导致申请人添加保证人很容易不符合要求,遭到直接拒绝造成申请人资源流失;或者申请人进行重复添加,不仅申请人体验较差,也增加了整个授信流程耗费的时间。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该技术方案能够简化授信申请流程,减少维护和客户申请的时间成本,提升用户体验。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的基础方案:包括:
S1:对申请人的信用风险及信贷偿还能力进行评级;
S2:判断是否需要添加保证人;
S3:推荐需要添加的保证人资质;
S4:对添加的所有保证人进行核验;
S5:对重新添加的保证人进行核验;
S6:输出结果
基础方案的有益效果:本技术方案在授信申请时,简化了流程,申请人无需填写保证人即可进入授信审批,由所述S1与所述S2根据客户资质判定是否需要增加保证人;所述S3将为客户推荐保证人资质,使得申请人添加的保证人更容易通过,提高了最终的授信通过率,也减少了客户重复提交的次数;S4与S5为一套通用的可重复调用的核验策略,解决了以往需要分阶段分散处理保证人核验的问题,将保证人核验集中在一个步骤下进行,也便于对核验策略进行维护,减少了工作量。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S1具体包括:
S11:采集申请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人行征信信息、第三方数据源信息;
S12:获取所采集的申请人信息的数据特征值,并通过评估模型计算信用风险评估分值与偿还能力评估分值;
S13:根据评估的分值对信用风险及信贷偿还能力划分等级。
通过S11采集多维度信息,使得对申请人的评价更全面;S12通过采集数据特征值并通过模型计算分值,使得对申请人的评价更准确;S13设置标准划分等级,便于对申请人进行量化和后续的策略匹配。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S3具体包括:
S31:对申请人进行分类;
S32:对不同分类的申请人给出针对性的保证人资质建议。
本技术方案将申请人分类并根据分类给出保证人资质建议,使得给出的建议更符合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提高了申请人添加的保证人资质合格率。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S32给出的建议包括保证人的最低资质建议与数量建议。
给申请人多种方案的建议,使申请人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提交,办理业务更加便捷,提高了通过率,避免了申请人资源浪费。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S31将申请人分为消费端类型与企业端类型,所述消费端类型设有最低年收入作为保证人的标准,所述企业端设有最低持股比例作为保证人的标准。
针对不同类型申请人,设置其相适应的标准,使得核验方案更合理。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S32还将定期分析各行业景气值,同时根据行业景气值对B端申请人的审批标准与B端申请人添加的保证人的最低标准进行调整。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S4包括:
S41:判断保证人是否符合S3给出的保证人推荐资质;
S42:对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及信贷偿还能力进行评级;
S43:保证人任意满足信用风险高或者信贷偿还能力差,将直接判定该保证人不合格;
S44:申请人符合审批条件,将直接执行S6输出通过的结果。
S45:重新通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补充。
建立了一个通用的保证人核验策略,解决了以往需要分阶段分散处理保证人核验的问题,将保证人核验集中在一个步骤下进行。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S45在通知前将保存合格的保证人信息,并重新得出需要补充的保证人资质建议。
保证人添加不合格并不会全部被驳回,本技术方案将保留合格保证人信息,重新给出需要补充的保证人资质建议,重新给出的建议必然比之前要求更低,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更容易通过,也避免申请人由于“一刀切”策略直接放弃。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S5设置有补充次数阈值与补充时长阈值。
对于屡次都无法提交合格保证人的申请人以及提交保证人不积极的申请人将会在超过设定的阈值后判定为未通过,节约了资源,有助于将资源集中于更可能通过的申请人。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的步骤。
存储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能够执行上述任意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保证该方法能够在不同计算机设备上正常运行实施。
图1是本发明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的逻辑图。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申请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S1:对申请人的信用风险及信贷偿还能力进行评级,具体包括:
S11:采集申请人信息,所采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信息,人行征信信息、第三方数据源信息;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学历、年龄、申请时提交的不动产和动产资料,人行征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历史信贷信息、历史还款信息,第三方数据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多头借贷信息、第三方信用评分信息、逾期信息。
S12:获取所采集的申请人信息的数据特征值,并对多个数据特征值按照权重输入评估模型,分别计算得出申请人的信用风险评估分值与偿还能力评估分值。
S13:根据S12得出的信用风险评估分值与偿还能力评估分值对信用风险及信贷偿还能力划分等级,本实施例中信用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级,将信贷偿还能力分为强、一般、差三级。
S2:判断是否需要添加保证人,具体包括:
S21:若申请人任意满足信用风险高或者信贷偿还能力差,将直接拒绝申请人申请,直接执行S62并输出未通过审批的结果。
S22:若申请人同时满足信用风险低与信贷偿还能力强,将无需添加保证人,直接执行S61输出通过的结果。
S23:若申请人同时满足信用风险一般和信贷偿还能力一般将被标记为无法判断是否添加保证人,转由人工判断拒绝或继续添加保证人。
S24:申请人的信用风险和信贷偿还能力属于其他情形,则标记为需要添加保证人。
S3:推荐需要添加的保证人资质,具体包括:
S31:将申请人进行分类,于一种实施例中,根据S11采集的申请人信息将申请人分为C端(消费端)申请人与B端(企业端)申请人。
S32:针对不同分类的申请人给出针对性建议,判断过程中将综合申请人的信用风险和信贷偿还能力,具体包括:
S32-1:对于C端申请人,以申请人的年收入作为标准进行判断;给出的建议包括,申请人需要添加单个保证人时,保证人应达到的最低年收入;或者申请人需要添加若干个保证人时,若干个保证人应达到的最低年收入以及需要添加保证人的最低数量或限制数量。
S32-2:对于B端申请人,以申请人的持股比例作为标准进行判断,得出申请人需要添加单个保证人时,保证人应达到的最低持股比例;或者申请人需要添加若干个保证人时,若干个保证人应达到的最低持股比例以及需要添加保证人的最低数量或限制数量。
于一种实施方式中,B端申请人所处行业将作为综合考虑的因素,本技术方案将定期通过新闻、政策、行业资金流向等信息分析各行业景气值,对于来自高景气值行业的申请人,将会适当放宽审批;同时申请人添加来自高景气值行业的保证人的最低标准也将适当放宽。
于一种实施方式中,推荐申请人通过手机端提交信贷申请,获取手机权限后在用户提交时采集用户更多的额外信息,额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定位、用户的通讯录信息、采集周围环境照片。通过用户定位以及周围环境照片等验证信息能够证明申请人信息真实度;通过对用户的通讯录信息进行分析能够优化保证人的推荐,基于通讯录信息中的联系人信息,到通讯录中本行的其他客户,基于通话记录分析其与用户关联密切程度,再结合所述其他客户在行内的信息与资质,得到合适的保证人推荐。此方案能够获取保证人更多的资质信息,更容易到符合资质的保证人,同时本行其他客户对在熟悉银行担任保证人的排斥程度更低,使保证人推荐更加有效。
以上实施内容将提前告知用户实施方式以及注意事项征得用户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并保证用户隐私安全。
S33:将S32得出的推荐资质发送给申请人,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银行应用内信息推送、语音电话。
S4:对添加的所有保证人进行核验,具体包括:
S41:判断保证人是否符合S3给出的保证人推荐资质,若不符合将直接通知申请人补充,并记录一次补充次数。
S42:重复S1流程对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及信贷偿还能力进行评级,信用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级,信贷偿还能力分为强、一般、差三级。
S43:保证人任意满足信用风险高或者信贷偿还能力差,将直接判定该保证人不合格,对于添加了若干个保证人的情形将对保证人逐个按照该条件核验。
S44:若添加保证人后,申请人符合审批条件,将直接执行S61输出通过的结果。
S45:对于添加保证人后,仍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人,将保存合格的保证人信息,重新得出需要补充的保证人资质建议,并通知申请人,通知时可选择将所添加保证人的不合格原因一并通知。
S5:对重新添加的保证人进行核验,每补充一次保证人信息将记录一次补充次数,具体包括:
S51:判断是否超出设定的补充次数阈值,补充次数阈值目的是限制申请人补充保证人的次数,避免浪费资源,当申请人补充次数超出所述补充次数阈值后将直接执行S62输出未通过的结果。
S52:判断是否超出设定的补充时长阈值,补充时长阈值为申请人补充保证人的最长期限,以便加快审批推进速度,将资源集中给更可能符合资质的申请人,当等待申请人补充保证人的时长接近补充时长阈值时,将对申请人进行通知提醒,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银行应用内信息推送、语音电话。若最终仍超过了补充时长阈值,将直接执行S62输出未通过的结果。
于一种实施方式中,补充次数阈值会根据S1得出的申请人信用风险及信贷偿还能力评级进行智能动态调整,当申请人满足信用风险低或信贷偿还能力强,均会增加补充次数阈值与补充时长阈值,当二者均满足时,还将进行叠加,给予申请人更多机会,避免优质的申请人资源流失。此外,补充次数阈值与补充时长阈值的调整幅度,将根据行业的政策、不同产品进行调整,以符合监管要求,同时贴合产品实际。
S53:重复S4的步骤核验保证人是否合格,若仍不合格,将重新得出需要补充的保证人资质建议,并通知申请人,通知时可选择将所添加保证人的不合格原因一并通知。
S6:输出结果,输出的结果包括通过与未通过,具体包括:
S61:当经过上述步骤申请人补充的保证人符合规定,或出现了所述S22的情形,将输出通过的结果。
S62:当出现所述S21、所述S51、所述S52的情形时,将输出未通过的结果。
一种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的步骤。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程序可存储于一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互联网信贷保证人核验方法的各个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本申请所提供的各实施例中所使用的对存储器、存储、数据库或其他介质的任何引用,均可包括非易失性和/或易失性存储器。非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只读存储器(ROM)、可编程ROM(PROM)、电可编程ROM(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ROM(EEPROM)或闪存。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M)或者外部高速缓冲存储器。作为说明而非局限,RAM以多种形式可得,诸如静态RAM(SRAM)、动态RAM(DRAM)、同步DRAM(SDRAM)、双数据率SDRAM(DDRSDRAM)、增强型SDRAM(ESDRAM)、同步链路(Synchlink)DRAM(SLDRAM)、存储器总线(Rambus)直接RAM(RDRAM)、直接存储器总线动态RAM(DRDRAM)、以及存储器总线动态RAM(RDRAM)等。
以上的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做过多描述,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在本申请给出的启示下,结合自身能力完善并实施本方案,一些典型的公知结构或者公知方法不应当成为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实施本申请的障碍。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发明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本文发布于:2023-04-15 07:35: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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