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Q10/06 G06Q10/10 G06Q40/02
1.一种对于企业寻求贷款需求的流程优化,其特征在于:包括所述企业与银行,所述企业与银行将信息整合至用户信息管理,所述用户信息管理将信息整合汇总至银行创建,发布贷款产品上,经过所述银行创建,发布贷款产品整合汇总至系统审核贷款产品上,进一步通过所述系统审核贷款产品发布至企业选择产品,申请上,进一步通过所述企业选择产品,申请将数据传递至银行关注,审核,授信,放款上,进一步企业汇款,最后完成所述更新企业标签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对于企业寻求贷款需求的流程优化,其特征在于:所述企业汇总至用户信息管理信息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资质、员工人数、企业网址、、企业征信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对于企业寻求贷款需求的流程优化,其特征在于:所述银行针对用户信息管理内容包括:首先审核贷款申请人(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通过电话核实和网络信息查询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收集并反馈征信信息,实施风险防范策略、按照要求对贷款申请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审核贷款企业资信条件,撰写调查报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对于企业寻求贷款需求的流程优化,其特征在于:所述银行创建条件为;信贷额度信贷额度是借款人(企业)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允许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额产品;周转信贷协定,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补偿性余额,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企业)征信良好才可以对应申请产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对于企业寻求贷款需求的流程优化,其特征在于:所述企业选择产品:企业根据银行创建,发布贷款产品以及企业本身征信以及额度选择相对应产品。
本发明涉及智能终端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对于企业寻求贷款需求的流程优化。
近年来,随着小微企业在全国企业数量以及国名生产总值中的占比逐渐这增加,国家也相应地推出系列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小微企业为了发展企业,难免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预见,随着小微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有资金短缺问题的小微企业也会越来越多。
当前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需求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1、企业内部自筹资金;2、寻求金融机构贷款。
就我国现阶段的小微企业而言,到长期,稳定,持续的资金支持相对不容易,主要原因在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无法从商业银行长期获得稳定的贷款,上市融资的可能性更低。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对于企业寻求贷款需求的流程优化,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对于企业寻求贷款需求的流程优化,包括所述企业与银行,所述企业与银行将信息整合至用户信息管理,所述用户信息管理将信息整合汇总至银行创建,发布贷款产品上,经过所述银行创建,发布贷款产品整合汇总至系统审核贷款产品上,进一步通过所述系统审核贷款产品发布至企业选择产品,申请上,进一步通过所述企业选择产品,申请将数据传递至银行关注,审核,授信,放款上,进一步企业汇款,最后完成所述更新企业标签信息。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企业汇总至用户信息管理信息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资质、员工人数、企业网址、、企业征信信息。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银行针对用户信息管理内容包括:首先审核贷款申请人(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通过电话核实和网络信息查询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收集并反馈征信信息,实施风险防范策略、按照要求对贷款申请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审核贷款企业资信条件,撰写调查报告。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银行创建条件为;信贷额度信贷额度是借款人(企业)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允许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额产品;周转信贷协定,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补偿性余额,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企业)征信良好才可以对应申请产品。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企业选择产品:企业根据银行创建,发布贷款产品以及企业本身征信以及额度选择相对应产品。
(三)有益效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对于企业寻求贷款需求的流程优化,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该对于企业寻求贷款需求的流程优化,将间接贷款与直接贷款相结合,提供给小微企业更多的贷款渠道,也将金融机构的特贷款产品展现出来,供企业自己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金额数据全面,可供选择性较多,方便使用,整体结构框架完整。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对于企业寻求贷款需求的流程优化,包括企业与银行,企业与银行将信息整合至用户信息管理,用户信息管理将信息整合汇总至银行创建,发布贷款产品上,经过银行创建,发布贷款产品整合汇总至系统审核贷款产品上,进一步通过系统审核贷款产品发布至企业选择产品,申请上,进一步通过企业选择产品,申请将数据传递至银行关注,审核,授信,放款上,进一步企业汇款,最后完成更新企业标签信息。
本实施方案中,优化了企业贷款的步骤和流程,降低了双方的成本,使得企业获取急需的资金,金融机构也多了一条放贷渠道;
具体实施步骤
1.收集企业信息:获取企业信息,企业主动提供和系统定期采集水电信息,工商信息,税务信息,法务信息等信息,并按照自己开发的评分模型为企业打分(模型打分为计算机软件打分,本申请对计算机软件程序不加以赘述);
2.企业,金融机构注册:企业,金融机构在系统注册,编辑自身信息,获取其在系统中的账号;
3.审核企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根据企业,金融机构的注册信息与系统收集的企业信息和工商税务等信息等进行比对,并审核,审核通过,企业,金融机构可以进行下步操作,审核不通过,提示企业或金融机构审核未通过原因;通过审核前不能进行下步操作;
4.创建贷款产品:系统审核通过后,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的政策下,发布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贷款产品,并指定产品信息(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等),并且可以指定申请贷款的企业类别(规模,注册资金等);
5.发布贷款产品:金融机构确认融资需求和贷款产品无误后,提交发布供系统审核;
6.审核贷款产品:系统管理人员,根据贷款产品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审核贷款产品,不满足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
7.匹配贷款需求:企业可以主动查看金融机构的产品,查看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系统也会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推荐适合企业的贷款产品;
8.申请贷款:企业选定贷款产品,填写相应的贷款信息(贷款金额,期望利率,贷款期限等),向金融机构发出贷款申请;
9.关注贷款申请:金融机构查看企业的贷款申请记录,并关注;
10.审核贷款申请:金融机构查看企业的贷款申请,并根据企业信息及系统对企业的评分,判断是否审核通过企业贷款申请;
11.授信贷款申请:金融机构根据企业信息,决定向企业贷款的授信金额及授信利率,金融机构向企业贷款机构授信,填写授信信息(授信金额,授信利率等);
12放款:金融机构完成授信后,向申请贷款的企业放款,企业获取急需的资金;
13.还款:企业严格按照贷款信息,将还款信息录入系统;
14.更新企业标签信息:系统按照企业的还款信息,更新企业标签信息(例:还款逾期及未还款为企业打上相应标签,修改企业评分)。
实施效果:企业与金融机构都拓展了自己的贷款融资渠道,并且系统存在信息收集的机制,基本杜绝了不良企业及金融机构的贷款融资请求,净化了金融市场环境,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
具体的,企业汇总至用户信息管理信息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资质、员工人数、企业网址、、企业征信信息。
本实施例中,企业信息汇总的基本信息进行整合,同时根据银行要求信息进行整合汇总。
具体的,银行针对用户信息管理内容包括:首先审核贷款申请人(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通过电话核实和网络信息查询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收集并反馈征信信息,实施风险防范策略、按照要求对贷款申请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审核贷款企业资信条件,撰写调查报告。
本实施例中,用于用户信息管理汇总为计算机软件程序终端进行操作(计算机软件程序均为现有操作方式,本发明不加以赘述)。
具体的,银行创建条件为;信贷额度信贷额度是借款人(企业)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允许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额产品;周转信贷协定,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补偿性余额,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企业)征信良好才可以对应申请产品。
具体的,企业选择产品:企业根据银行创建,发布贷款产品以及企业本身征信以及额度选择相对应产品。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文发布于:2023-04-15 03:10: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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