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Q10/06 G06Q10/10 G06Q50/26
1.一种用于口岸集装箱检验检疫的电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监管系统包 括舱单预处理模块、集装箱监管模块、保税监管模块、信息发布模块和数据库模块;
其中,
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和所述保税监管模块分别接收申请人提交 的报检信息,根据报检信息,指定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并确定检验检验具体内容;
所述信息发布模块,用于向集装箱业务单位发送检验检疫指令,以及用于发布检验检 疫结果和验放指令;
所述数据库模块,用于存储申请人提交的报检信息、检验检验具体内容、检验检疫结果 和验放指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接收船代公 司发送的舱单信息,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查看舱单信息,确定需要检验 检疫的重箱和/或空箱,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将需要检验检疫的重箱和/或空箱的预处理 检验检疫指令发送到相关集装箱码头公司或集装箱场站;集装箱码头公司或集装箱场站接 收预处理检验检疫指令,在卸箱作业时对需要检验检疫的重箱和/或空箱进行单独放置,等 待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接收货物代 理企业发送集装箱信息,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确定需要检验检疫的集装 箱,并指定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需要检验检疫的集装箱进行检验 检疫,并将检验检疫结果和验放指令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发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保税监管模块,接收保税物 流、货物代理企业报备的入库货物信息,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所述保税监管模块确定需要检 验检疫的入库货物,并指定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需要检验检疫的 入库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并将检验检疫结果和验放指令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发布。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监管系统还 包括废物原料模块,所述废物原料模块接收货物代理企业上报的废物原料信息,并生成废 物原料申请单,所述废物原料申请单检验检疫项目包括查验、卫生检查处理和重量鉴定三 个检验检疫项目,所述废物原料模块将所述废物原料申请单的三个检验检疫项目同时发送 到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作好检验检疫准备;
所述废物原料模块首先将查验指令发送到对应的检验检疫查验部门;
在所述废物原料模块接收到查验结果后,所述废物原料模块将卫生检查处理指令发送 到对应的检验检疫卫生检查处理部门,将重量鉴定指令发送到对应的检验检疫重量鉴定部 门;
当查验结果、卫生检查处理结果和重量鉴定结果全部提交到所述废物原料模块后,通 过所述废物原料模块核对所述废物原料申请单,并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发布检验检疫结 果和验放指令。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废物原料模块根据所述卫生 检查处理项目生成卫生处理通知单,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将所述卫生处理通知单发送到 卫生处理公司,卫生处理公司接收所述卫生处理通知单后,对废物原料进行卫生处理,并将 卫生处理结果形成卫生处理报告单发送到所述废物原料模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监管系统还包括查询统 计模块,申请人通过所述查询统计模块查询报检货物的检验检疫进度情况;检验检疫机构 通过所述查询统计模块查询和统计检验检疫情况。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所述查询统计 模块统计检验检疫情况,所述查询统计模块生成统计报表。
本发明属于电子监管系统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口岸集装箱检验检疫的电子监 管系统。
建立岸集装箱检验检疫信息管理系统,适应口岸高速发展的集装箱运输业和现代 物流业的发展,也是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国 集装箱运输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和实现国家质检总局集装箱检 验检疫“十三五”发展规划重要内容的要求。即在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中,大力应用电子信 息技术,以网络技术为依托,加强信息传递与交流,发挥全系统的整体把关和服务职能;与 港务、船代、集装箱堆场和中转站等有关部门实现计算机联网,实现数据信息交换和共享, 集装箱检验检疫电子报检、电子监控,实现有效监管、严格把关前提下的高效运作和高效运 作过程中的有效监管、严格把关。
目前现有检疫信息管理系统为独立的监管系统,只能供检验检疫内部人员使用, 主要为报检等内容,而不能与货主、船公司、船代、检验检疫、港务、集装箱场站和中转站等 有关部门实现计算机联网,不能实现数据信息交换和共享,造成申请人多次往返于各业务 单位或部门,且工作流程不明了,尤其当检验检疫需要涉及多个业务单位时,如检验检疫机 构、港务单位、集装箱场站等。在向不同业务单位申报时,部分申报数据是都需要填写的共 同的数据,如船舶基本信息(包括船舶的船名、备案号、国籍、载重、吃水、建造年份等)、船载 货物信息、人员信息和船舶运行状态的数据等,申请人每向一个业务单位进行申请,就必须 通过对应的系统来填写这些数据,就必须多次填写这些共同的数据,从而造成反复填写,使 得申报工作变得繁琐和低效,降低了办理效率,造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的浪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口岸集装箱检 验检疫的电子监管系统,通过本发明实现检验检疫机构与各相关业务单位往复指令明了, 不同检验检疫部门间连续工作链的工作信息及时通达,从而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率。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口岸集装箱检验检疫的电子监管系统,所述电子监管系统包括舱单预处 理模块、集装箱监管模块、保税监管模块、信息发布模块和数据库模块;
其中,
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和所述保税监管模块分别接收申请人 提交的报检信息,根据报检信息,指定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并确定检验检验具体内容;
所述信息发布模块,用于向集装箱业务单位发送检验检疫指令,以及用于发布检 验检疫结果和验放指令;
所述数据库模块,用于存储申请人提交的报检信息、检验检验具体内容、检验检疫 结果和验放指令。
进一步地,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接收船代公司发送的舱单信息,检验检疫机构通 过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查看舱单信息,确定需要检验检疫的重箱和/或空箱,通过所述信息 发布模块将需要检验检疫的重箱和/或空箱的预处理检验检疫指令发送到相关集装箱码头 公司或集装箱场站;集装箱码头公司或集装箱场站接收预处理检验检疫指令,在卸箱作业 时对需要检验检疫的重箱和/或空箱进行单独放置,等待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
进一步地,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接收货物代理企业发送集装箱信息,检验检疫机 构通过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确定需要检验检疫的集装箱,并指定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 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需要检验检疫的集装箱进行检验检疫,并将检验检疫结果和验放指令 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发布。
进一步地,所述保税监管模块,接收保税物流、货物代理企业报备的入库货物信 息,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所述保税监管模块确定需要检验检疫的入库货物,并指定对应的检 验检疫部门;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需要检验检疫的入库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并将检验检 疫结果和验放指令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发布。
进一步地,所述电子监管系统还包括废物原料模块,所述废物原料模块接收货物 代理企业上报的废物原料信息,并生成废物原料申请单,所述废物原料申请单检验检疫项 目包括查验、卫生检查处理和重量鉴定三个检验检疫项目,所述废物原料模块将所述废物 原料申请单的三个检验检疫项目同时发送到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作 好检验检疫准备;
所述废物原料模块首先将查验指令发送到对应的检验检疫查验部门;
在所述废物原料模块接收到查验结果后,所述废物原料模块将卫生检查处理指令 发送到对应的检验检疫卫生检查处理部门,将重量鉴定指令发送到对应的检验检疫重量鉴 定部门;
当查验结果、卫生检查处理结果和重量鉴定结果全部提交到所述废物原料模块 后,通过所述废物原料模块核对所述废物原料申请单,并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发布检验 检疫结果和验放指令。
进一步地,所述废物原料模块根据所述卫生检查处理项目生成卫生处理通知单, 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将所述卫生处理通知单发送到卫生处理公司,卫生处理公司接收所 述卫生处理通知单后,对废物原料进行卫生处理,并将卫生处理结果形成卫生处理报告单 发送到所述废物原料模块。
进一步地,所述电子监管系统还包括查询统计模块,申请人通过所述查询统计模 块查询报检货物的检验检疫进度情况;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所述查询统计模块查询和统计检 验检疫情况。
进一步地,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所述查询统计模块统计检验检疫情况,所述查询统 计模块生成统计报表。
本发明采用以上技术方案,至少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电子监管系统包括舱单预处理模块、集装箱监管模块、保税监管模块和废 物原料模块,申请人可以根据报检需要,在对应的舱单预处理模块、集装箱监管模块、保税 监管模块和废物原料模块中的一个或多个模块中填写报检信息,这样可使申请人能够明确 检验检疫项,而不会出现不清楚如何申请以及向哪个部门申请的问题,而且本发明根据报 检信息,指定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可实现检验检疫项任意选择,并确定某工作项到某部门 实施检验检疫,同时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4实现检验检疫机构与各集装箱业务单位往复 指令明了。
图1为本发明一种用于口岸集装箱检验检疫的电子监管系统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1、舱单预处理模块;2、集装箱监管模块;3、保税监管模块;4、信息发布模块; 5、数据库模块;6、废物原料模块;7、查询统计模块。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口岸集装箱检验检疫的电子监管系统,所述电子 监管系统包括舱单预处理模块1、集装箱监管模块2、保税监管模块3、信息发布模块4和数据 库模块5;
其中,
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1、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2和所述保税监管模块3分别接收申 请人提交的报检信息,根据报检信息,指定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并确定检验检验具体内 容;
所述信息发布模块4,用于向集装箱业务单位发送检验检疫指令,以及用于发布检 验检疫结果和验放指令;
所述数据库模块5,用于存储申请人提交的报检信息、检验检验具体内容、检验检 疫结果和验放指令。
本发明上述方案中,申请人可以为货主、船公司、代理企业和保税物流企业等,申 请人可以根据报检需要,在对应的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1、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2和所述保 税监管模块3中的一个或多个模块中填写报检信息,这样可使申请人能够明确检验检疫项, 而不会出现不清楚如何申请以及向哪个部门申请的问题,而且本发明根据报检信息,指定 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可实现检验检疫项任意选择,并确定某工作项到某部门实施检验检 疫,同时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4实现检验检疫机构与各集装箱业务单位往复指令明了。
以下为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1、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2和所述保税监管模块3的具 体方案说明。
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1接收船代公司发送的舱单信息,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所述舱 单预处理模块1查看舱单信息,确定需要检验检疫的重箱和/或空箱,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 块4将需要检验检疫的重箱和/或空箱的预处理检验检疫指令发送到相关集装箱码头公司 或集装箱场站;集装箱码头公司或集装箱场站接收预处理检验检疫指令,在卸箱作业时对 需要检验检疫的重箱和/或空箱进行单独放置,等待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
从上述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1的具体方案说明可知,所述舱单预处理模块1展示接 收到的船代公司发送的舱单信息,检验检疫机构可查看船舶、提单及装箱信息、货物信息, 其中,提单信息可联合查询报检信息,通过查看的信息,可以发送预处理查看指令到相关集 装箱码头公司、场站、作业公司在卸箱作业时对需检验的重空箱进行单独放置,并摆放于底 部,从而便于查验,减少翻倒流程。
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2接收货物代理企业发送集装箱信息,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所 述集装箱监管模块2确定需要检验检疫的集装箱,并指定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应的检验 检疫部门对需要检验检疫的集装箱进行检验检疫,并将检验检疫结果和验放指令通过所述 信息发布模块4发布。
从上述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2的具体方案说明可知,所述集装箱监管模块2的主要 功能是申请单位通过此功能模块,上报需要检验检疫的集装箱、空、重箱相关信息,检验检 疫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报信息进行查验和放行处理。
所述保税监管模块3,接收保税物流、货物代理企业报备的入库货物信息,检验检 疫机构通过所述保税监管模块3确定需要检验检疫的入库货物,并指定对应的检验检疫部 门;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需要检验检疫的入库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并将检验检疫结果和 验放指令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4发布。
从上述所述保税监管模块3的具体方案说明可知,所述保税监管模块3的主要功能 是由保税物流、货物代理企业提供报备入库货物信息,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上报 货物进行审核、查验、放行和核销等处理。
现有进出口货物方面,经常涉及到废物原料的进出口,对废物原料进行再次利用, 对于废物原料检验检疫方面涉及检验检疫的部门及相关业务单位较多。对此本发明所述电 子监管系统还提供一种针对废物原料的方案,包括废物原料模块6,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接 收货物代理企业上报的废物原料信息,并生成废物原料申请单,所述废物原料申请单检验 检疫项目包括查验、卫生检查处理和重量鉴定三个检验检疫项目,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将所 述废物原料申请单的三个检验检疫项目同时发送到对应的检验检疫部门,对应的检验检疫 部门作好检验检疫准备;
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首先将查验指令发送到对应的检验检疫查验部门;
在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接收到查验结果后,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将卫生检查处理指 令发送到对应的检验检疫卫生检查处理部门,将重量鉴定指令发送到对应的检验检疫重量 鉴定部门;
当查验结果、卫生检查处理结果和重量鉴定结果全部提交到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 后,通过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核对所述废物原料申请单,并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4发布检 验检疫结果和验放指令。
通过上述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方案,可以使检验检疫机构的各个不同部门间连续 工作链的工作信息及时通达,最终核定卡口放行。
针对上述方案,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实现检验检疫机构与各相关业务单位往复指令 明了的方案,该方案中,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根据所述卫生检查处理项目生成卫生处理通知 单,通过所述信息发布模块4将所述卫生处理通知单发送到卫生处理公司,卫生处理公司接 收所述卫生处理通知单后,对废物原料进行卫生处理,并将卫生处理结果形成卫生处理报 告单发送到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
以下为对本发明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实现检验检疫机构不同部门间连续工作链的 工作信息及时通达,以及实现检验检疫机构与各相关业务单位往复指令明了方案的实际应 用进行具体说明。
通过本发明所述电子监控系统中的所述废物原料模块6,货物代理公司上报废物 原料相关信息内容,产生废物原料申请单。检验检疫局中鉴定科、卫检科、检验监管科同时 接收到废物原料申请单针对货物信息进行查验准备。首先由检验监管科完成初步的查验内 容,在系统内申请单中将结果填写清楚,将业务转至卫检科、鉴定科。由该两个科室完成卫 生检查处理及重量鉴定的工作。卫检科可根据申请单内容,直接生成卫生处理通知单,发送 到熏蒸公司。熏蒸公司收到卫生处理通知单后,方可根据货物信息,进行卫生处理工作。并 在完成后,将结果形成卫生处理报告单,反馈于卫检科。待卫检科与鉴定科工作完成后,由 检验监管科核对信息无误,将申请单转至保税货物检疫监督管理科,由该科室人员进行放 行工作。
通过该功能模块的开发建立,不仅完成了货物代理公司与检验检疫局之间的业务 交互,同时也实现了检验检疫局内部多科室查验工作的多方有序进行。将货物代理公司、熏 蒸公司及整个检验检疫工作串联在一起,有条不紊的完成检验检疫工作。本系统的建立,在 一定程度上,对货物代理公司、检验检疫局、熏蒸公司、港口公司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整合处 理。通过系统的运行使用,节约了大量的人力及时间。
为了便于申请人查询报检进度,以及检验检疫部门查询和统计检验检疫情况,本 发明所述电子监管系统还包括查询统计模块7,申请人通过所述查询统计模块7查询报检货 物的检验检疫进度情况;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所述查询统计模块7查询和统计检验检疫情况。
针对检验检疫部门统计检验检疫情况时需要统计报表,以往统计是将数据导出通 过外部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这样一方面这样操作起来比较麻烦,非常不便,另一方 面,对数据的统计分析需要具备对应的统计分析能力,这样对于不同的人来说,统计分析给 出的结果会不同。对此,本发明检验检疫机构通过所述查询统计模块7统计检验检疫情况, 所述查询统计模块生成统计报表。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 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 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文发布于:2023-04-14 12:25: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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