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方法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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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N201811612307.1
  • 20181227
  • CN109801157A
  • 20190524
  • 大象慧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陈懿;朱延超;陈皓;刘冬娜;范立波;李泽然;陈少锋
  • G06Q40/02
  • G06Q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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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11)
  • 北京工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商琛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包括:接收核心企业提供的核心合同信息,并将所述核心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合同信息,将所述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接收待采信的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所述采信认证申请包括待采信合作企业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根据所述合作企业信息在区块链中检索,获得检索数据;根据所述检索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按预设规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是否通过;所述方法及系统实现有依据的采信认证,优化采信认证流程,提高以核心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上下游高效有序运转。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核心企业提供的核心合同信息,并将所述核心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的合作方信息以及合作金额信息;

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合同信息,将所述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合同信息包括购销两方的信息以及合同金额信息;

接收待采信的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所述采信认证申请包括待采信合作企业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根据所述合作企业信息在区块链中检索,获得检索数据;所述检索数据包括与合作企业信息相应的合同信息以及核心合同信息;

根据所述检索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按预设规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是否通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索数据包括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购销两方之一的合同信息、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以及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检索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按预设规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是否通过,包括:

根据所述检索信息判断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是否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所述直接的合作关系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所述间接的合作关系为与所述待采信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

判断所述待采信金额是否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包括直接金额以及间接金额,所述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所述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与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中的合同金额信息与所述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与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的最小值;

若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且所述待采信金额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通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作为购方的核心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核心订单合同;所述合同信息包括合作企业作为购方的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订单合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将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合同信息,将所述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对待入链的合作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符合预设的保密协议的合作企业;

接收所述审核通过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并进行入链处理;

所述对核心合同信息以及合同信息的预处理包括对数据进行清洗并转化为预设的数据格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生产过程信息、原料库存信息、报关单信息以及历史信用信息,并进行入链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链基于DPos机制。

8.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核心企业入链单元,所述核心企业入链单元用于接收核心企业提供的核心合同信息,并将所述核心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的合作方信息以及合作金额信息;

合作企业入链单元,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合同信息,将所述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合同信息包括购销两方的信息以及合同金额信息;

采信认证单元,所述采信认证单元用于接收待采信的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所述采信认证申请包括待采信合作企业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根据所述合作企业信息在区块链中检索,获得检索数据;所述检索数据包括与合作企业信息相应的合同信息以及核心合同信息;

所述采信认证单元根据所述检索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按预设规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是否通过;

区块链,所述区块链用于存储所述核心企业入链单元入链的核心合同信息以及合作企业入链单元入链的合同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采信认证单元在区块链中获得的检索数据包括: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购销两方之一的合同信息、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以及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采信认证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检索信息判断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是否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所述直接的合作关系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所述间接的合作关系为与所述待采信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

所述采信认证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待采信金额是否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包括直接金额以及间接金额,所述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所述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与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中的合同金额信息与所述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与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的最小值;

若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且所述待采信金额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则所述采信认证单元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通过。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作为购方的核心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核心订单合同;所述合同信息包括合作企业作为购方的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订单合同。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用于对待入链的合作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符合预设的保密协议的合作企业;

接收所述审核通过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并进行入链处理;

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对合同信息的预处理包括对数据进行清洗并转化为预设的数据格式;

所述核心企业入链单元对核心合同信息的预处理包括对数据进行清洗并转化为预设的数据格式。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生产过程信息、原料库存信息、报关单信息以及历史信用信息,并进行入链处理。

14.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链基于DPos机制。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供应链金融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方法及系统。

在供应链的整个上下游企业中,核心企业由于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核心企业有贸易往来的公司是金融企业关注的重要对象。但因行业壁垒和信息壁垒、以及风险及商业机密考虑,金融企业或第三方机构无法获取到核心企业给供应商的订单等信息,也无法获取到经销商给核心企业的采购单信息;这使得需要进行贷款或其他金融活动的一级供应商即便单方面提供了与核心企业的订单仍不足以使金融企业或第三方机构采信;二级供应商提供与一级供应商的订单更不足以被采信,而资信不够的供应商进行抵押贷款也可能无法被采信;而供应商们无法获得资金流转,也就无法保证供应链的正常高效运行。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存在的在供应链金融中因信息壁垒导致供应商无法合理的获得采信认证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及系统通过建立数据共享互信机制,将订单等信息通过筛选处理后通过区块链进行共享,采信认证方通过区块链中的信息即可判断是否对供应商进行采信,所述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方法包括:

接收核心企业提供的核心合同信息,并将所述核心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的合作方信息以及合作金额信息;

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合同信息,将所述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合同信息包括购销两方的信息以及合同金额信息;

接收待采信的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所述采信认证申请包括待采信合作企业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根据所述合作企业信息在区块链中检索,获得检索数据;所述检索数据包括与合作企业信息相应的合同信息以及核心合同信息;

根据所述检索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按预设规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是否通过。

进一步的,所述检索数据包括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购销两方之一的合同信息、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以及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根据所述检索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按预设规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是否通过,包括:

根据所述检索信息判断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是否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所述直接的合作关系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所述间接的合作关系为与所述待采信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

判断所述待采信金额是否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包括直接金额以及间接金额,所述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所述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与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中的合同金额信息与所述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与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的最小值;

若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且所述待采信金额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通过。

进一步的,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作为购方的核心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核心订单合同;所述合同信息包括合作企业作为购方的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订单合同。

进一步的,在将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合同信息,将所述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对待入链的合作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符合预设的保密协议的合作企业;

接收所述审核通过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并进行入链处理;

所述对核心合同信息以及合同信息的预处理包括对数据进行清洗并转化为预设的数据格式。

进一步的,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生产过程信息、原料库存信息、报关单信息以及历史信用信息,并进行入链处理。

进一步的,所述区块链基于DPos机制。

所述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系统包括:

核心企业入链单元,所述核心企业入链单元用于接收核心企业提供的核心合同信息,并将所述核心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的合作方信息以及合作金额信息;

合作企业入链单元,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合同信息,将所述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合同信息包括购销两方的信息以及合同金额信息;

采信认证单元,所述采信认证单元用于接收待采信的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所述采信认证申请包括待采信合作企业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根据所述合作企业信息在区块链中检索,获得检索数据;所述检索数据包括与合作企业信息相应的合同信息以及核心合同信息;

所述采信认证单元根据所述检索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按预设规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是否通过;

区块链,所述区块链用于存储所述核心企业入链单元入链的核心合同信息以及合作企业入链单元入链的合同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采信认证单元在区块链中获得的检索数据包括: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购销两方之一的合同信息、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以及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采信认证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检索信息判断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是否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所述直接的合作关系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所述间接的合作关系为与所述待采信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

所述采信认证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待采信金额是否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包括直接金额以及间接金额,所述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所述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与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中的合同金额信息与所述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与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的最小值;

若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且所述待采信金额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则所述采信认证单元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通过。

进一步的,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作为购方的核心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核心订单合同;所述合同信息包括合作企业作为购方的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订单合同。

进一步的,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用于对待入链的合作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符合预设的保密协议的合作企业;

接收所述审核通过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并进行入链处理;

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对合同信息的预处理包括对数据进行清洗并转化为预设的数据格式;

所述核心企业入链单元对核心合同信息的预处理包括对数据进行清洗并转化为预设的数据格式。

进一步的,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生产过程信息、原料库存信息、报关单信息以及历史信用信息,并进行入链处理。

进一步的,所述区块链基于DPos机制。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给出了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及系统通过建立数据共享互信机制,以核心企业为中心,建立与之合作的多级合作企业的信息共享区块链,采信认证方通过区块链中的信息即可判断是否对合作企业进行采信;从而确保核心企业、采信认证方、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经销商之间实现有依据的采信认证,优化采信认证流程,提高以核心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上下游高效有序运转。

通过参考下面的附图,可以更为完整地理解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方式:

图1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系统的结构图。

现在参考附图介绍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本发明可以用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施,并且不局限于此处描述的实施例,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详尽地且完全地公开本发明,并且向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充分传达本发明的范围。对于表示在附图中的示例性实施方式中的术语并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定。在附图中,相同的单元/元件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

除非另有说明,此处使用的术语(包括科技术语)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具有通常的理解含义。另外,可以理解的是,以通常使用的词典限定的术语,应当被理解为与其相关领域的语境具有一致的含义,而不应该被理解为理想化的或过于正式的意义。

图1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

步骤110,接收核心企业提供的核心合同信息,并将所述核心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的合作方信息以及合作金额信息;

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作为购方的核心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核心订单合同。

本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方法的前提是采信认证方(如进行信用评估并进一步房贷的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对以所述核心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的信用已预先评估且核心企业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并认为与所述核心企业的购和销都是稳定可信的;基于此以所述核心企业为核心建立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方法;而采信认证的对象,是在所述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里的合作企业,这样的合作企业包括与核心企业直接具有购销关系的一级供应商,以及与一级供应商具有购销关系的二级供应商;还包括与核心企业直接具有构效关系的一级经销商,以及与一级经销商有购销关系的二级经销商等;所述供应商和经销商都是多级的,以此类推。

本实施例是基于区块链的共享特性实现所述核心企业、采信认证方与多个合作企业间的数据共享。

步骤120,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合同信息,将所述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合同信息包括购销两方的信息以及合同金额信息;

所述合同信息包括合作企业作为购方的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订单合同;进一步的,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还可提供生产过程信息、原料库存信息、报关单信息以及历史信用信息,并进行入链处理;以提供更多的采信认证凭证。

本实施例中,在将所述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入链后,可用的所述合同信息包括:购方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销方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以及涉及的金额;故所述合同信息可以不仅包括具体的采购订单合同提取的合同信息,还包括报关单、发票等具有上述三种信息的凭证方式;所述核心合同信息与之同理。

因为区块链的共享特性,为了信息保密,任何待进入该采信认证系统的合作企业均需预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符合预设的保密协议的合作企业;仅接收所述审核通过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所述保密协议可有核心企业制定。

进一步的,为保证数据可被有效使用,对入链前的数据信息进行预处理:所述对核心合同信息以及合同信息的预处理包括对数据进行清洗并转化为预设的数据格式。

步骤130,接收待采信的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所述采信认证申请包括待采信合作企业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根据所述合作企业信息在区块链中检索,获得检索数据;所述检索数据包括与合作企业信息相应的合同信息以及核心合同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检索数据包括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购销两方之一的合同信息、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以及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

步骤140,根据所述检索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按预设规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是否通过。

进一步的,所述预设规则包括:

根据所述检索信息判断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是否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

所述直接的合作关系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所述间接的合作关系为与所述待采信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

判断所述待采信金额是否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

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包括直接金额以及间接金额,所述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所述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与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中的合同金额信息与所述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与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的最小值;

若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且所述待采信金额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通过。

本实施例中,所述区块链基于DPos机制,通过其极短的共识时间,提高采信认证效率。

图2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的一种基于数据共享的供应链金融的采信认证系统的结构图。如图2所示,所述系统包括:

核心企业入链单元,所述核心企业入链单元用于接收核心企业提供的核心合同信息,并将所述核心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的合作方信息以及合作金额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核心合同信息包括核心企业作为购方的核心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核心订单合同;

所述核心企业入链单元对核心合同信息的预处理包括对数据进行清洗并转化为预设的数据格式。

合作企业入链单元,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合同信息,将所述合同信息进行预处理后入链;所述合同信息包括购销两方的信息以及合同金额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合同信息包括合作企业作为购方的采购合同以及作为销方的订单合同。

进一步的,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用于对待入链的合作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符合预设的保密协议的合作企业;

接收所述审核通过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并进行入链处理;

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对合同信息的预处理包括对数据进行清洗并转化为预设的数据格式。

进一步的,所述合作企业入链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多家合作企业提供的生产过程信息、原料库存信息、报关单信息以及历史信用信息,并进行入链处理。

采信认证单元,所述采信认证单元用于接收待采信的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所述采信认证申请包括待采信合作企业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根据所述合作企业信息在区块链中检索,获得检索数据;所述检索数据包括与合作企业信息相应的合同信息以及核心合同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采信认证单元在区块链中获得的检索数据包括: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购销两方之一的合同信息、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待采信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以及与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

所述采信认证单元根据所述检索信息以及待采信金额,按预设规则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是否通过;

进一步的,所述采信认证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检索信息判断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是否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所述直接的合作关系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所述间接的合作关系为与所述待采信企业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作为合作方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核心合同;

所述采信认证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待采信金额是否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包括直接金额以及间接金额,所述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所述间接金额为所述待采信企业与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的合同信息中的合同金额信息与所述具有购销关系的合作企业与作为合作方的核心合同信息中的合作金额信息的最小值;

若所述待采信合作企业与所述核心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且所述待采信金额小于所述合作关系涉及的金额,则所述采信认证单元判断所述合作企业的采信认证申请通过。

区块链,所述区块链用于存储所述核心企业入链单元入链的核心合同信息以及合作企业入链单元入链的合同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区块链基于DPos机制。

在此处所提供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公开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

本领域那些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可以对实施例中的设备中的模块进行自适应性地改变并且把它们设置在与该实施例不同的一个或多个设备中。可以把实施例中的模块或单元或组件组合成一个模块或单元或组件,以及此外可以把它们分成多个子模块或子单元或子组件。除了这样的特征和/或过程或者单元中的至少一些是相互排斥之外,可以采用任何组合对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所有特征以及如此公开的任何方法或者设备的所有过程或单元进行组合。除非另外明确陈述,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每个特征可以由提供相同、等同或相似目的的替代特征来代替。本说明书中涉及到的步骤编号仅用于区别各步骤,而并不用于限制各步骤之间的时间或逻辑的关系,除非文中有明确的限定,否则各个步骤之间的关系包括各种可能的情况。

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尽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实施例包括其它实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其它特征,但是不同实施例的特征的组合意味着处于本公开的范围之内并且形成不同的实施例。例如,在权利要求书中所要求保护的实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组合方式来使用。

本公开的各个部件实施例可以以硬件实现,或者以在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上运行的软件模块实现,或者以它们的组合实现。本公开还可以实现为用于执行这里所描述的方法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设备或者系统程序(例如,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程序产品)。这样的实现本公开的程序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或者可以具有一个或者多个信号的形式。这样的信号可以从因特网网站上下载得到,或者在载体信号上提供,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

应该注意的是上述实施例对本公开进行说明而不是对本公开进行限制,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的情况下可设计出替换实施例。单词“包含”不排除存在未列在权利要求中的元件或步骤。位于元件之前的单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存在多个这样的元件。本公开可以借助于包括有若干不同元件的硬件以及借助于适当编程的计算机来实现。在列举了若干系统的单元权利要求中,这些系统中的若干个可以是通过同一个硬件项来具体体现。

以上所述仅是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公开精神的前提下,可以作出若干改进、修改、和变形,这些改进、修改、和变形都应视为落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内。

本文发布于:2023-04-14 07:46: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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