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04L12/24 H04L29/08 H04M1/725
1.一种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实现方法,包括:
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其下用户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申请后, 向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发送第一业务申请;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收到所述第一业务申请后,如确定所述用户有权 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向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第二业务申请;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所述第二业务申请后进行业务受理,为 所述用户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用户为第一单位的用户,所述用户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申请为 所述用户要在第二地的第二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的申请,所述第一业务 申请中携带所述第一单位的标识和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包括:
到数据库查询所述第二单位是否向所述第一单位的所述用户开放手机一 卡通业务,如开放,则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其中, 所述数据库存储有异地单位之间开放手机一卡通业务的信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业务申请和第二业务申请中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 手机号码;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为所述用户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包 括: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通过空中下载技术OTA平台将在所述第二 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所需的卡端信息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 上,并将所述一卡通业务标识下发至所述第二单位的业务终端上。
4.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所述用户注销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 申请后,通过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向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注销 申请,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信息;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所述注销申请后,通过所述OTA平台 将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上的卡端信息注销,并删除所述第二单位 的业务终端上保存的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
5.一种手机一卡通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其特征在于,包括:
业务申请处理模块,用于在收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的其下用户 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第一业务申请后,如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 二地一卡通业务,向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第二业务申请;
数据库,用于存储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权限信息;
通信接口模块,用于实现与各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的连接和通信。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数据库存储的权限信息包括异地单位之间开放手机一卡通业务的信 息;
所述业务申请处理模块收到的第一业务申请是所述用户要在第二地的第 二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的申请,其中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 手机号码、所述用户所属的第一单位的标识及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
所述业务申请处理模块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包括:到所述数据库查询所述第二单位是否向所述第一单位的所述用户开放 手机一卡通业务,如开放,则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业务注销处理模块,用于在收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的所述用户 对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注销申请后,转发给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 所述注销申请中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
8.如权利要求5或6或7所述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用云服务器实现。
9.一种一卡通异地业务的实现系统,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一第一地一 卡通管理平台,一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和一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其中: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用于在收到其下用户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 务的申请后,向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发送第一业务申请;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采用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用于收到所述第二业务申请后进行业务受 理,为所述用户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的第一业务申请是所述用户要在第二地 的第二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的申请,所述第一业务申请中携带所述用户 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手机号码、所述用户所属的第一单位的标识及所述第二 单位的标识;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采用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为所述用户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包 括: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通过空中下载技术OTA平台将在所述第二 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所需的卡端信息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 上,并将所述一卡通业务标识下发至所述第二单位的业务终端上。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还用于在收到所述用户注销所述第二地一卡 通业务的申请后,向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发送注销申请,携带所述用户的 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采用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注销申请后,通过所述 OTA平台将之前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上的卡端信息注销,并删除 所述第二单位的业务终端上保存的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
本发明涉及近场通信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 实现方法、管理平台和系统。
近场通信(NFC)是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缩写,即近距离无线通讯 技术。所谓的近场通信(NFC)技术则是一种近距离的高频无线通信技术, 可以实现电子身份识别或者数据传输,比如信用卡、门禁卡等功能。早期借 助这项技术,用户可以用手机替代公交卡、银行卡、员工卡、门禁卡、会员 卡等非接触式智能卡,还能轻松的读取广告牌上附带的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射频识别)标签信息。现在,随着这种技术的发展 和研究应用,可以在移动设备、消费类电子产品、电脑和智能控件工具间进 行近距离无线通信。NFC提供了一种简单、触控式的解决方案,可以让消费 者简单直观地交换信息、访问内容与服务。
手机一卡通业务是通过手机刷卡实现门禁、考勤、食堂刷卡消费等功能 的产品,目前主要在校园、企业等单位环境开展应用。在目前国内三大运营 商的鼎力推动下,手机一卡通自2009年以来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手机一卡 通(RFID-SIM一卡通)是将无线射频模块嵌入到手机SIM卡中,从而使SIM 卡同时具有射频识别卡的功能。这样,用户不必更换手机,除了原来的SIM 卡通讯功能外,还能实现各种支付操作及身份认证,使手机可以与读卡设备 之间进行感应式数据交换,通过手机刷卡实现门禁、考勤、食堂刷卡消费等 功能,在校园、企业等集团和行业用户市场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本发明涉及 的是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实现。
一卡通业务通常只能在本校企内部使用,不能跨校企进行使用,即不能 异地使用。随着使用一卡通业务的校企数量的增加,异地使用一卡通业务的 需求逐渐增加。譬如,某企业在另一个地区有分公司,某员工需要长期出差 去该分公司做项目。该企业和分公司都采用手机一卡通系统实现员工的考勤、 消费和门禁等。又如,某学校在另一个学校有分校,学生需要在两个学校之 间选课、借阅图书等。该学校和分校都采用手机一卡通系统实现学生的考勤、 消费和门禁等。
以在多校区使用校园一卡通为例,相关技术为了使用同一帐号在多个校 区实现一卡通业务,提出了一种数据共享的解决方案:不同校区之间的一卡 通系统网路构建在城域网上,可以采用租用虚拟链路方案。在本部设置一个 一卡通数据服务中心,安装相应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以及前置机,运 行时开启。在分校区设置备用数据库,结构类似,主、备数据库之间通过网 络实现数据的实时同步,公用数据的变更,全网立即生效。在校区之间网络 断开的情况下,本部按原有模式正常运行,不受任何影响。分校区开启应用 服务器和前置机,通过访问备用数据为分校区提供一卡通服务。
这种方案不同地区的一卡通系统使用相同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备份。其建 设成本较高,受外网影响较大。特别是在异地已存在不同的一卡通系统的情 况下,就无法基于原有的系统来实施异地业务,不够灵活。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实现方法、 系统及相应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成本低,可靠性和灵活性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实现方法, 包括:
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其下用户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申请后, 向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发送第一业务申请;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收到所述第一业务申请后,如确定所述用户有权 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向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第二业务申请;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所述第二业务申请后进行业务受理,为 所述用户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较佳地,
所述用户为第一单位的用户,所述用户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申请为 所述用户要在第二地的第二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的申请,所述第一业务 申请中携带所述第一单位的标识和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包括:
到数据库查询所述第二单位是否向所述第一单位的所述用户开放手机一 卡通业务,如开放,则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其中, 所述数据库存储有异地单位之间开放手机一卡通业务的信息。
较佳地,
所述第一业务申请和第二业务申请中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 手机号码;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为所述用户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包 括: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通过空中下载技术OTA平台将在所述第二 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所需的卡端信息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 上,并将所述一卡通业务标识下发至所述第二单位的业务终端上。
较佳地,
还包括: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记录此次业务申请的信息,包括: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和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的标识信息;
所述第一单位的标识和第二单位的标识;
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手机号码;
业务受理时间和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返回的业务受理结果。
较佳地,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所述用户注销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 申请后,通过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向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注销 申请,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信息;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所述注销申请后,通过所述OTA平台 将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上的卡端信息注销,并删除所述第二单位 的业务终端上保存的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
相应地,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手机一卡通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包括:
业务申请处理模块,用于在收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的其下用户 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第一业务申请后,如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 二地一卡通业务,向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第二业务申请;
业务注销处理模块,用于在收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的所述用户 对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注销申请后,转发给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
数据库,用于存储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权限信息;
通信接口模块,用于实现与各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的连接和通信。
较佳地,
所述数据库存储的权限信息包括异地单位之间开放手机一卡通业务的信 息;
所述业务申请处理模块收到的第一业务申请是所述用户要在第二地的第 二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的申请,其中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 手机号码、所述用户所属的第一单位的标识及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
所述业务申请处理模块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包括:到所述数据库查询所述第二单位是否向所述第一单位的所述用户开放 手机一卡通业务,如开放,则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较佳地,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还包括:业务注销处理模块,用于在收到第一地 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的所述用户对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注销申请后,转 发给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所述注销申请中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 务标识和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
较佳地,
所述业务申请处理模块收到的第一业务申请中还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 业务标识和手机号码;
还包括:日志生成模块,用于记录业务申请信息和业务注销信息,其中, 所述业务申请信息包括: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和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的标识信息;
所述第一单位和第二单位的标识信息;
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手机号码;
此次业务受理时间和业务受理结果。
较佳地,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用云服务器实现。
相应地,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一卡通异地业务的实现系统,至少包括一 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一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和一异地业务管理平台, 其中: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用于在收到其下用户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 务的申请后,向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发送第一业务申请;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采用如上所述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用于收到所述第二业务申请后进行业务受 理,为所述用户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较佳地,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的第一业务申请是所述用户要在第二地 的第二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的申请,所述第一业务申请中携带所述用户 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手机号码、所述用户所属的第一单位的标识及所述第二 单位的标识;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采用如上所述数据库存储有异地单位之间开放手 机一卡通业务信息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为所述用户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包 括: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通过空中下载技术OTA平台将在所述第二 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所需的卡端信息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 上,并将所述一卡通业务标识下发至所述第二单位的业务终端上。
较佳地,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还用于在收到所述用户注销所述第二地一卡 通业务的申请后,向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发送注销申请,携带所述用户的 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
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采用如上所述具有业务注销处理功能的异地业务 管理平台;
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注销申请后,通过所述 OTA平台将之前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上的卡端信息注销,并删除 所述第二单位的业务终端上保存的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
上述方案通过设置手机一卡通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实现手机一卡通异地 业务的申请、受理和开通,业务开通后,用户在异地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时 只涉及到异地的网络,无需额外的网络建设,也无需重新开卡,所以成本低, 可靠性和灵活性高。各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只需要连接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 系统结构简单,且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可以实现对用户权限的集中管理。异地 业务管理平台可采用云服务器来实现,进行资源的全网统一调度,实现一卡 通业务的共享和开放化。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网络架构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业务受理的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业务注销的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异地管理平台的模块图。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文中将结合附图 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 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
图1是本实施例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实现系统的网络架构图,包括:
各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1,图中仅示出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和第二地 一卡通管理平台,还可以有更多地区的一卡通管理平台与异地业务管理平台 相连。一卡通管理平台按地域来设置,如可以在一个省设置一个一卡通管理 平台,全省所有的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的单位的网络均接入到本省的一卡通 管理平台,但也可以按其他区域进行设置。
各单位的一卡通网络2,每一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可以与多个单位的一 卡通网络连接,每一单位的一卡通网络可以设置一个前置机以与本地的一卡 通管理平台连接,该一卡通网络可以设置多种类型的业务终端,如POS终端、 门禁终端和其他终端。这里的单位可以是一所学校,也可以是一所学校的总 部或分部,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一个企业的总部或分公司,但本发明 的单位不局限于校企,可以是任何部署有手机一卡通网络的单位。
异地业务管理平台3,与各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连接,用于对手机一卡 通异地业务的集中管理,实现如权限管理、日志生成和业务结算等功能。本 实施例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使用云服务器来实现,如可以将全国各地的一卡 通管理平台接入到该云服务器。从运营商的角度来看,云计算是一种新的计 算方法和商业模式,在云计算环境下,资源将全网统一调度、共享,可以实 现业务的高效和开放。
基于以上网络架构,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实现 方法包括:
步骤S110,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其下用户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的申请后,向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发送第一业务申请;
本实施例中,用户为第一单位的用户,所述用户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的申请为所述用户要在第二地的第二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的申请。所述 第一业务申请中携带有所述第一单位的标识和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需说明 的是,本发明不局限用户要在异地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这种方式的业务 申请,也可以是用户要在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所管理的区域或其子区域使 用手机一卡通业务的申请,等等。
本实施例中,第一业务申请中还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手机 号码,其中,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是一卡通管理平台为所述用户分配 的一个唯一的标识。
步骤S120,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收到所述第一业务申请后,如确定所 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向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第二 业务申请;
本实施例中,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对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权限进 行集中管理。本步骤中,异地业务管理平台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 地一卡通业务,包括:到数据库查询所述第二单位是否向所述第一单位的所 述用户开放手机一卡通业务,如开放,则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 一卡通业务。
本实施例中,异地业务管理平台管理一数据库以存储异地单位之间开放 手机一卡通业务的信息。例如,如果第一地的第一单位与第二地的第二单位 之间约定:第二单位向第一单位的所有用户开放其手机一卡通业务,则该数 据库中可以配置一条相应的记录,该记录可以写入第一单位的标识来表示使 用异地业务的单位,写入第二单位的标识来表示开放异地业务的单位。根据 这条记录就可以确定可以为第一单位的用户开通第二单位的手机一卡通业 务。特别地,根据该两个单位之间的协议,第二单位也可以只向第一单位的 部分用户开放其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此时可以在记录中增加用户等级字段, 如普通用户、高级用户等等来区别不同类别的用户。这样,根据记录可以确 定为第一单位特定类别的用户开通第二单位的手机一卡通业务。而第二单位 开放的手机一卡通业务也可以是全部业务或部分业务。
需要说明的是,对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权限管理并不局限于存 储异地单位之间开放手机一卡通业务的信息,完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其 他的形式,如也可以管理用户和用户之间,用户和单位之间开放手机一卡通 业务的信息,或者不同地域的用户之间开放手机一卡通业务的信息。
此外,上述第一业务申请和第二业务申请可以相同或不同。异地业务管 理平台接收到第一业务申请(指消息)后,可以进行修改,如可以将第一业 务申请中作为发送端标识的手机号码提取出来加入到消息内容部分,生成第 二业务申请再发送。
本实施例中,异地业务管理平台还具有日志生成功能,在本步骤中,异 地业务管理平台还记录此次业务申请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和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的标识信息;
所述第一单位的标识和第二单位的标识;
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手机号码,还可以包括帐户金额;
业务受理时间和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返回的业务受理结果。其中, 业务受理时间可以记录为异地业务管理平台收到业务申请的时间或由第二地 一卡通管理平台返回。
步骤S130,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所述第二业务申请后进行业 务受理,为所述用户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为所述用户开通所述第二地一 卡通业务,包括: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通过空中下载技术OTA平台 将在所述第二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所需的卡端信息(如业务菜单和业务 密钥。)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上,可以作为所述用户原一卡通业 务的子业务,并将所述一卡通业务标识下发至所述第二单位的业务终端上, 如POS终端、门禁终端、考勤终端等等。需要说明的是,用户的一卡通业务 标识也可以保存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此时终端在业务执行时可以实时 请求一卡通管理平台对用户进行校验。
本步骤之后,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可以将业务开通是否成功的结果报 告给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可以记录为业务受理结果。
业务受理完成后,用户就可以在第二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各种业 务终端可以将业务使用记录上传至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再由第二地一卡 通管理平台上传至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还可以根据异地单 位之间达成的协议,制定和维护业务结算规则,对消费类业务使用记录进行 结算,将业务结算结果下发给两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和单位。
与上述业务受理流程相应地,本实施例还可以包括业务注销流程,如图 3所示:
步骤S210,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所述用户注销所述第二地一卡通 业务的申请后,向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发送注销申请;
本实施例中,所述注销申请中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所述第 二单位的标识信息,以此可以确定要注销的异地业务。在业务注销时,第一 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根据业务结算结果从员工的账户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步骤S220,异地业务管理平台收到所述注销申请后,将所述注销申请转 发给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
步骤S230,所述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收到所述注销申请后,对此前受 理的所述用户在第二单位的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进行注销。
本步骤中,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进行业务注销可以包括:通过所述 OTA平台将之前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上的卡端信息注销,并删除 所述第二单位的业务终端上保存的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
本步骤之后,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可以将业务注销是否成功的结果报 告给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可以记录业务注销信息,如业务 注销的状态和时间。
按照以上流程,可以实现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受理和注销,且用户在 异地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时只涉及到异地的网络,无需额外的网络建设,也 无需重新开卡,成本低,可靠性和灵活性高。
例如,某企业在另一个地区有分公司,某员工需要长期出差去该分公司 做项目。该企业和分公司都采用手机一卡通系统实现员工的考勤、消费和门 禁等,该员工想在分公司使用一卡通业务。根据该企业和分公司(视为两个 单位)的约定,在异地业务管理平台的数据库记录该分公司向该企业的用户 开放其手机一卡通业务的信息后,该员工就可以向本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发 起在该分公司使用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申请,通过上述流程开通异地业务。 一个学校的学生到异地分校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类似,不再赘述。
如图4所示,是本实施例异地业务管理平台的模块图,该异地业务管理 平台可以用云服务器实现,包括:
业务申请处理模块10,用于在收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的其下用 户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第一业务申请后,如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 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向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第二业务申请。本实施例 中,业务申请处理模块10收到的第一业务申请是所述用户要在第二地的第二 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的申请,其中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手 机号码、所述用户所属的第一单位的标识及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
通信接口模块12,用于实现与各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的连接和通信。
数据库14,用于存储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异地业务的权限信息。
较佳地,
数据库14存储的权限信息包括异地单位之间开放手机一卡通业务的信 息。
业务申请处理模块10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包 括:到所述数据库查询所述第二单位是否向所述第一单位的所述用户开放手 机一卡通业务,如开放,则确定所述用户有权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
本实施例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还包括:业务注销处理模块16,用于在收 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发送的所述用户对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注销申 请后,转发给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所述注销申请中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 通业务标识和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对于本发明来说该模块可选。
本实施例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还包括:日志生成模块18,用于记录业务 申请信息和业务注销信息,对于本发明来说该模块可选。其中,所述业务申 请信息包括:
所述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和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的标识信息;
所述第一单位和第二单位的标识信息;
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手机号码,还可以包括帐户金额;
此次业务受理时间和业务受理结果。
如前所述,本实施例提供的一卡通异地业务的实现系统,至少包括一第 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一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和一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其 中:
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用于在收到其下用户对一第二地一卡通业务的 申请后,向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发送第一业务申请。本实施例中,第一地一卡 通管理平台发送的第一业务申请是所述用户要在第二地的第二单位使用手机 一卡通业务的申请,所述第一业务申请中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和 手机号码、所述用户所属的第一单位的标识及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
异地业务管理平台采用前述的本实施例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
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用于收到所述第二业务申请后进行业务受理, 为所述用户开通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务,如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通过空中 下载技术OTA平台将在所述第二单位使用手机一卡通业务所需的卡端信息 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上,并将所述一卡通业务标识下发至所述第 二单位的业务终端上。
本实施例还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实现业务注销功能,其中:
第一地一卡通管理平台还用于在收到所述用户注销所述第二地一卡通业 务的申请后,向所述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发送注销申请,携带所述用户的一卡 通业务标识和所述第二单位的标识;
异地业务管理平台采用具有业务注销处理功能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
第二地一卡通管理平台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注销申请后,通过所述OTA 平台将之前下载到所述用户的手机一卡通卡上的卡端信息注销,并删除所述 第二单位的业务终端上保存的所述用户的一卡通业务标识。
本实施例方案通过设置手机一卡通的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实现手机一卡通 异地业务的申请、受理和开通,业务开通后,用户在异地使用手机一卡通业 务时只涉及到异地的网络,无需额外的网络建设,也无需重新开卡,成本低, 可靠性和灵活性高。因为各地的一卡通管理平台只需要连接到异地业务管理 平台,系统结构简单,在异地业务管理平台实现对用户权限的集中管理。异 地业务管理平台可采用云服务器来实现,进行资源的全网统一调度,实现一 卡通业务的共享和开放化,满足用户需求。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通过程序 来指令相关硬件完成,所述程序可以存储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如只读 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可选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也可以使用 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来实现,相应地,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模块/单元可以采用 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本发明不限制于任 何特定形式的硬件和软件的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 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 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 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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