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Q10/06
1.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S1,管理者终端接收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存管申请,并向管理者显示所述碳资 产存管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核,所述碳资产存 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包括目标碳资产和相关企业信息;
S2,管理者终端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 结果为通过时,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对应的目标碳资产,并根据所述相关企业信息设 置关联企业;
S3,管理者终端接收所述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返还申请,并向所述管理者显示 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核;
S4,管理者终端获取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 结果为通过时,将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所对应的目标碳资产返还至所述关联企业的账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还包括:当所述碳资产存管申 请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时,管理者终端将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退回至所述存管企业终端进 行修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4还包括:当所述碳资产返还申 请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时,管理者终端将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退回至所述存管企业终端进 行修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 还包括存管类型和存管原因。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存管类型包括分立、合并和重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碳资产包括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 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碳资产的数量小于或等于所述存 管企业的碳资产持有量。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 包括所述目标碳资产的返还规则。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4进一步包括:当所述碳资产返 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按照所述返还规则将所述目标碳资产返还至所述关联企业的 账户。
10.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存管申请审核模块,用于接收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存管申请,并向管理者显示 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核,所述 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包括目标碳资产和相关企业信息;
存管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存管申 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对应的目标碳资产,并根据所述相关企 业信息设置关联企业;
返还申请审核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返还申请,并向所述管 理者显示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 核;
存管资产返还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返还申 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将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所对应的目标碳资产返还至所述关联企业 的账户。
本发明涉及碳排放管理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 产存管返还方法及系统。
碳资产是指在强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或者自愿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产生的可直 接或间接影响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配额排放权、减排信用额及相关活动。
碳资产具体包括:1)在碳交易体系下,企业由政府分配的排放量配额;2)企业内部 通过节能技改活动,减少企业的碳排放量。由于该行为使得企业可在市场流转交易的排放 量配额增加,因此,也可以被称为碳资产;3)企业投资开发的零排放项目或者减排项目所产 生的减排信用额,且该项目成功申请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或者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项 目(CCER),并在碳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或转让,此减排信用额也可称为碳资产。
碳资产的生命周期与企业的生命周期息息相关,当企业发生主体变更时,则面临 着企业碳资产的重新分配问题。然而,针对上述问题,现有技术中尚未有系统的解决方案, 导致企业主体变更后,企业碳资产存放和主体信息并不一致,不利于碳交易主管部门对企 业碳资产的管理。
本发明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企业发生主体变更后导致企业碳资产存放和主体信 息不一致的问题,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及系统。
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包括:
S1,管理者终端接收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存管申请,并向管理者显示所述 碳资产存管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核,所述碳资 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包括目标碳资产和相关企业信息;
S2,管理者终端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 审核结果为通过时,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对应的目标碳资产,并根据所述相关企业信 息设置关联企业;
S3,管理者终端接收所述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返还申请,并向所述管理者 显示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核;
S4,管理者终端获取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 审核结果为通过时,将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所对应的目标碳资产返还至所述关联企业的账 户。
优选地,所述步骤S2还包括:当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时,管理 者终端将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退回至所述存管企业终端进行修改。
优选地,所述步骤S4还包括:当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时,管理 者终端将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退回至所述存管企业终端进行修改。
优选地,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还包括存管类型和存管原因。
优选地,所述目标碳资产包括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
优选地,所述存管类型包括分立、合并和重组。
优选地,所述目标碳资产的数量小于或等于所述存管企业的碳资产持有量。
优选地,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目标碳资产的返还规 则。
优选地,所述步骤S4进一步包括:当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按 照所述返还规则将所述目标碳资产返还至所述关联企业的账户。
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系统,包括:
存管申请审核模块,用于接收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存管申请,并向管理者 显示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核, 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包括目标碳资产和相关企业信息;
存管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存 管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对应的目标碳资产,并根据所述相 关企业信息设置关联企业;
返还申请审核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返还申请,并向所 述管理者显示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 行审核;
存管资产返还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返 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将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所对应的目标碳资产返还至所述关联 企业的账户。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及系统,当企业主体 变更后,存管企业终端通过提交碳资产存管申请将企业持有的碳资产存管至管理者终端, 管理者终端根据碳资产存管申请设置关联企业,再接收存管企业终端提交的碳资产返还申 请,最终管理者终端根据碳资产返还申请将存管企业存管的目标碳资产返还给关联企业账 户,有效解决了企业主体变更所带来的碳资产存放和主体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实现了对碳 资产的重新分配,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碳资产的整个生命周期和业务场景,有利于企业碳资 产的管理。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的整体流程 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系统的整体结构 示意图。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 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的整体流程 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包括:
S1,管理者终端接收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存管申请,并向管理者显示所述 碳资产存管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核,所述碳资 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包括目标碳资产和相关企业信息;
S2,管理者终端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 审核结果为通过时,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对应的目标碳资产,并根据所述相关企业信 息设置关联企业;
S3,管理者终端接收所述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返还申请,并向所述管理者 显示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核;
S4,管理者终端获取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 审核结果为通过时,将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所对应的目标碳资产返还至所述关联企业的账 户。
具体地,碳资产是指在强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或者自愿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产 生的可直接或间接影响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配额排放权、减排信用额及相关活动。具体包 括:1)在碳交易体系下,企业由政府分配的排放量配额;2)企业内部通过节能技改活动,减 少企业的碳排放量。由于该行为使得企业可在市场流转交易的排放量配额增加,因此,也可 以被称为碳资产;3)企业投资开发的零排放项目或者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信用额,且该 项目成功申请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或者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并在碳交易 市场上进行交易或转让,此减排信用额也可称为碳资产。
在上述基础上,当企业主体发生变更时,企业的碳资产则需重新分配。有鉴于此,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包括:
存管企业从其拥有的碳资产中选定需要存管的目标碳资产,并通过存管企业终端 提交碳资产存管申请,碳资产存管申请提交之后,选定的目标碳资产则从企业的持有账户 划转到企业的存管账户,碳交易主管部门通过管理者终端对存管企业提交的碳资产存管申 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查看并审核,主要包括两级审核,首先由碳交易主管部门操作员进 行一级审核,一级审核通过后,再由碳交易主管部门高级管理员进行二级审核,其中,存管 企业提交的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包括目标碳资产和相关企业信息,碳交易 主管部门需对目标碳资产的数量进行审核,同时碳交易主管部门还需将存管企业提交的碳 资产存管申请中的相关企业信息与存管企业线下递交的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核对,以确保碳 资产存管申请中的相关企业信息与存管企业线下递交的相关企业信息保持一致。此外,碳 交易主管部门对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具体审核依据可以根据碳排放管理办法及存管企业的 个体情况进行确定,此处不做具体限定;
进一步地,当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则碳交 易主管部门将通过管理者终端审核通过该碳资产存管申请,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 息至少包括目标碳资产和相关企业信息,碳交易主管部门再通过管理者终端根据审核通过 的碳资产存管申请获取对应的目标碳资产,将目标碳资产由存管企业的存管账户划转到碳 交易主管部门存管账户,并根据审核通过的碳资产存管申请获取相关企业信息,根据相关 企业信息设置关联企业,即确定目标碳资产返还的对象;
进一步地,存管企业通过存管企业终端向管理者终端提交碳资产返还申请,存管 企业提交的返还申请需先经过关联企业的审核,若存在多个关联企业,则需经过所有关联 企业的审核,在所有关联企业均审核通过该碳资产返还申请后,碳交易主管部门通过管理 者终端接收该碳资产返还申请,并对该碳资产返还申请进行审核,其中,审核依据包括碳资 产返还申请中的返还企业的资格和每个返还企业的返还额度等,各企业的返还额度总和与 目标碳资产的数量相等;
进一步地,当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则碳交 易主管部门通过管理者终端审核通过存管企业的碳资产返还申请,并根据碳资产返还申 请,将存管企业存管的目标碳资产返还给关联企业,即将目标碳资产从碳交易主管部门存 管账户划转到关联企业的持有账户,当存在多个关联企业时,则按照返还申请将目标碳资 产返还给多个关联企业,即将目标碳资产从碳交易主管部门存管账户划转到每个关联企业 的持有账户。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当企业主体变更 后,存管企业终端通过提交碳资产存管申请将企业持有的碳资产存管至管理者终端,管理 者终端根据碳资产存管申请设置关联企业,再接收存管企业终端提交的碳资产返还申请, 最终管理者终端根据碳资产返还申请将存管企业存管的目标碳资产返还给关联企业账户, 有效解决了企业主体变更所带来的碳资产存放和主体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实现了对碳资产 的重新分配,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碳资产的整个生命周期和业务场景,有利于企业碳资产的 管理。
基于上述任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所述 步骤S2还包括:当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时,管理者终端将所述碳资产 存管申请退回至所述存管企业终端进行修改。
具体地,碳交易主管部门通过管理者终端对存管企业的碳资产存管申请进行审 核,当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时,管理者终端则会将碳资产存管申请退回至 存管企业终端,再由存管企业对碳资产存管申请进行修改,与此同时,目标碳资产将从存管 企业的存管账户划转到存管企业的持有账户;存管企业对碳资产存管申请进行修改后,可 以通过存管企业终端重新向管理者终端提交修改后的碳资产存管申请,再由碳交易主管部 门通过管理者终端对修改后的碳资产存管申请进行审核。此外,存管企业还可以选择放弃 修改碳资产存管申请,即放弃存管碳资产,存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存管申请进行处 理,此处不做具体限定。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当存管企业终端提 交的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时,由管理者终端将碳资产存管申请退回至存管 企业终端进行修改,从而确保碳资产存管申请符合碳资产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实现企业碳 资产的合理存管,进而有利于碳交易主管部门对企业碳资产进行系统管理。
基于上述任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所述 步骤S4还包括:当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时,管理者终端将所述碳资产 返还申请退回至所述存管企业终端进行修改。
具体地,碳交易主管部门通过管理者终端对存管企业提交的碳资产返还申请进行 审核,当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时,管理者终端则会将碳资产返还申请退回 至存管企业终端,由存管企业对碳资产返还申请进行修改,存管企业对碳资产返还申请进 行修改后,还可以重新通过存管企业终端向管理者终端提交修改后的碳资产返还申请,再 由碳交易主管部门通过管理者终端对修改后的碳资产返还申请进行审核。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当存管企业终端提 交的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时,由管理者终端将碳资产返还申请退回至存管 企业终端进行修改,从而确保碳资产返还申请与碳资产存管申请的信息相符合,有利于实 现企业碳资产的合理返还,进而有利于碳交易主管部门对企业碳资产进行系统管理。
基于上述任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所述 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还包括存管类型和存管原因。
具体地,存管企业终端提交的碳资产存管申请中需填写目标碳资产、存管类型、存 管原因和相关企业信息。其中,目标碳资产包括目标碳资产的类型和数量;存管类型用于表 明存管企业主体变更行为;存管原因用于表明存管企业对碳资产进行存管的具体原因,有 利于碳交易主管部门后续通过管理者终端对碳资产存管申请进行审核;相关企业信息主要 为存管企业主体变更后所涉及的企业,碳交易主管部门将存管企业提交的碳资产存管申请 中的相关企业信息与存管企业线下递交的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核对,当两者的信息一致时, 碳交易主管部门后续则根据相关企业信息通过管理者终端设置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关联企 业,并最终将目标碳资产返还给关联企业的账户。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存管企业终端提交 的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包括目标碳资产和关联企业,还包括存管类型和存 管原因,从而有利于碳交易主管部门通过管理者终端对存管企业的碳资产存管申请进行审 核,有利于实现企业碳资产的合理存管,进而有利于碳交易主管部门对企业碳资产进行系 统管理。
基于上述任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所述 目标碳资产包括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
具体地,当因企业主体更变需对碳资产进行存管时,企业选定的目标碳资产包括 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其中配额为碳交易主管部门分配给每个企业的碳排放的配额,全 国碳市场配额分配以基准线法为主,即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在基准线以上,生产的产品越 多,获得的配额就越大,此外,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法还包括历史强度法,历史强度法要 求碳排放单元年度碳排放强度比历史碳排放强度有所降低;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CER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是清洁发展机制(CDM)中的特定术语。根据联合国执行 理事会(EB)颁布的CDM术语表(第七版),核证减排量,是指一单位,符合清洁发展机制原则 及要求,且经EB签发的CDM或PoAs(规划类)项目的减排量,一单位CER等同于一公吨的二氧 化碳当量,计算CER时采用全球变暖潜力系数(GWP)值,把非二氧化碳气体的温室效应转化 为等同效应的二氧化碳量。本实施例中,核证自愿减排量具体指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与自愿减排的减排量需经国家主 管部门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进行登记备案,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中国核证自愿减 排量(CCER)”。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存管企业选定存管 的目标碳资产包括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从而有利于存管企业将其碳资产持有量进行存 管,进而有利于实现企业碳资产的合理存管。
基于上述任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所述 存管类型包括分立、合并和重组。
具体地,存管企业终端提交的碳资产存管申请中需填写存管类型,存管类型包括 分立、合并和重组,即用于表明企业主体变更行为。其中,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 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 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
此外,存管类型还包括其他企业主体变更行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此处 不做具体限定。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存管企业终端提交 的碳资产存管申请中存管类型包括分立、合并和重组,有效解决了企业主体变更所带来的 碳资产存放和主体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实现了对碳资产的重新分配,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碳 资产的整个生命周期和业务场景,有利于企业碳资产的管理。
基于上述任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所述 目标碳资产的数量小于或等于所述存管企业的碳资产持有量。
具体地,存管企业终端提交的碳资产存管申请应具体填写存管的目标碳资产的数 量,且目标碳资产的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存管企业的碳资产持有量,即目标碳资产中配额和 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数量分别不大于存管企业配额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持有量。故 而,存管企业通过存管企业终端填写存管申请时,若填写的目标碳资产中配额的数量大于 存管企业配额的持有量或目标碳资产中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数量大于存管企业中国核 证自愿减排量的持有量,则该存管申请无法成功提交,当且仅当目标碳资产中配额和中国 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数量分别不大于存管企业配额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持有量时,存管 企业的存管申请才能成功提交。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存管企业终端申请 存管的目标碳资产数量小于或等于存管企业的碳资产持有量,从而有效确保了目标碳资产 的数量在存管企业的碳资产持有量的范围内,有利于实现企业碳资产的合理存管,进而有 利于碳交易主管部门对企业碳资产进行系统管理。
基于上述任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所述 碳资产返还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包括所述目标碳资产的返还规则。
具体地,存管企业终端提交的碳资产返还申请中应写明目标碳资产的返还规则, 即将目标碳资产返还给哪些企业,每个企业的返还数量。故而,当关联企业查看该碳资产返 还申请时,则可以查看到目标碳资产的具体返还规则,从而有利于关联企业对碳资产返还 申请进行审核。
此外,目标碳资产的返还规则可以根据存管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设 置,此处不做具体限定。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存管企业终端提交 的碳资产返还申请至少包括目标碳资产的返还规则,从而有利于关联企业根据返还规则对 碳资产返还申请进行审核,进而有利于碳交易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存管资产进行合理的返 还。
基于上述任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所述 步骤S4进一步包括:当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按照所述返还规则将所 述目标碳资产返还给所述关联企业的账户。
具体地,存管企业终端提交的碳资产返还申请中写明了目标碳资产的返还规则, 即明确了将目标碳资产返还给哪些企业,每个企业的返还数量具体是多少。由此,当碳资产 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管理者终端审核通过该碳资产返还申请,并按照碳资产返 还申请中的返还规则将目标碳资产返还至关联企业的账户。同时,管理者终端在对碳资产 返还申请进行审核时,可以将碳资产返还申请中的返还规则与碳资产存管申请中的信息进 行核对,以确保碳资产返还申请和碳资产存管申请中的信息相符合。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方法,存管企业终端提交 的碳资产返还申请中写明了目标碳资产的返还规则,当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 时,管理者终端按照返还规则将目标碳资产返还给关联企业的账户,从而有利于确保碳资 产返还申请和碳资产存管申请中的信息相符合,进而有利于碳交易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存管 资产进行合理的返还。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系统的整体结构 示意图,如图2所示,基于上述任一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 系统,包括:存管申请审核模块1,用于接收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存管申请,并向管理 者显示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 核,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包括目标碳资产和相关企业信息;存管信息 获取模块2,用于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 为通过时,获取所述碳资产存管申请对应的目标碳资产,并根据所述相关企业信息设置关 联企业;返还申请审核模块3,用于接收所述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返还申请,并向所 述管理者显示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以供管理者对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 行审核;存管资产返还模块4,用于获取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当所述碳资产返 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将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所对应的目标碳资产返还至所述关联 企业的账户。
具体地,当企业主体发生变更时,企业的碳资产则需重新分配。有鉴于此,本发明 提供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系统,包括:存管申请审核模块1、存管信息 获取模块2、返还申请审核模块3和存管资产返还模块4,其中:
存管申请审核模块1,用于接收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存管申请,并向管理者 显示碳资产存管申请,以供管理者对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核。具体地,存 管企业从其拥有的碳资产中选定需要存管的目标碳资产,并通过存管企业终端提交碳资产 存管申请,碳资产存管申请提交之后,选定的目标碳资产则从企业的持有账户划转到企业 的存管账户,存管申请审核模块1接收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存管申请,并将碳资产存 管申请显示给管理者,即碳交易主管部门,由碳交易主管部门对存管企业提交的碳资产存 管申请进行查看并审核,主要包括两级审核,首先通过碳交易主管部门操作员进行一级审 核,一级审核通过后,再通过碳交易主管部门管理员进行二级审核,其中审核依据根据碳排 放管理办法及存管企业的个体情况进行确定,此处不做具体限定;
存管信息获取模块2,用于获取存管申请审核结果,当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 为通过时,获取碳资产存管申请对应的目标碳资产,并根据相关企业信息设置关联企业。具 体地,当存管企业终端提交的碳资产存管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则存管申请审核模块1 将审核通过该碳资产存管申请。碳资产存管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至少包括目标碳资产和相 关企业信息,存管信息获取模块2再根据审核通过的碳资产存管申请获取目标碳资产,将目 标碳资产由存管企业的存管账户划转到碳交易主管部门存管账户,并根据审核通过的碳资 产存管申请获取相关企业信息,根据相关企业信息设置关联企业,即确定目标碳资产的返 还对象。
返还申请审核模块3,用于接收存管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返还申请,并向管理者 显示碳资产返还申请,以供管理者对碳资产返还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审核。具体地,存 管企业通过存管企业终端向管理者终端提交碳资产返还申请,存管企业提交的返还申请需 先经过关联企业的审核,若存在多个关联企业,则需经过所有关联企业的审核,在所有关联 企业均审核通过该碳资产返还申请后,返还申请审核模块3接收该碳资产返还申请,并将返 还申请显示给管理者,即碳交易主管部门,由碳交易主管部门对该碳资产返还申请进行审 核,其中,审核依据包括碳资产返还申请中的返还企业的名称和每个返还企业的具体返还 数量等,各企业的返还额度总和与目标碳资产的数量相等。
存管资产返还模块4,用于获取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当碳资产返还申请的 审核结果为通过时,将所述碳资产返还申请所对应的目标碳资产返还至所述关联企业的账 户。具体地,当关联企业终端发送的碳资产返还申请的审核结果为通过时,则存管资产返还 模块4审核通过存管企业的碳资产返还申请,并根据碳资产返还申请,将存管企业存管的目 标碳资产返还给关联企业,即将目标碳资产从碳交易主管部门存管账户划转到关联企业的 持有账户,当存在多个关联企业时,则将目标碳资产分配给多个关联企业,即将目标碳资产 从碳交易主管部门存管账户划转到每个关联企业的持有账户。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资产存管返还系统,当企业主体变更 后,存管企业终端通过提交碳资产存管申请将企业持有的碳资产存管至管理者终端,管理 者终端根据碳资产存管申请设置关联企业,再接收存管企业终端提交的碳资产返还申请, 最终管理者终端根据碳资产返还申请将存管企业存管的目标碳资产返还给关联企业账户, 有效解决了企业主体变更所带来的碳资产存放和主体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实现了对碳资产 的重新分配,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碳资产的整个生命周期和业务场景,有利于企业碳资产的 管理。
最后,本申请的方法仅为较佳的实施方案,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 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 范围之内。
本文发布于:2023-04-13 05:16: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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