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技术涉及家用清洁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清洁装置用
吸管及清洁装置。
背景技术:
2.目前的清洁装置比如手持吸尘器的吸管一般包括连接为直管状态的吸管主体和
吸头,吸头不能相对吸管主体弯曲,使吸管只能对宽敞的地面以及直缝隙进行吸尘;但在生活中会存在很多拐弯的窄缝隙,比如沙发背后的缝隙、柜子或空调的顶部面,或者汽车的内饰件等,直吸管操作很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清洁装置用吸管及清洁装置,以使吸管能够在直管和弯管之间切换。
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清洁装置用吸管,包括吸管主体和吸头;
所述吸管主体的一端形成第一
斜面,所述吸头的一端形成第二斜面,所述吸头通过所述第二斜面可旋转地连接至所述吸管主体的第一斜面;所述吸头能够相对所述吸管主体旋转,使所述吸头在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间切换;在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吸头与所述吸管主体同轴设置,且所述第一斜面与所述第二斜面完全贴合;在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吸头与所述吸管主体之间具有预定的弯折角度,且所述第一斜面与所述第二斜面完全贴合。
5.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斜面和所述第二斜面均为中心对称图形;所述吸头的旋转轴线为所述第二斜面的垂直中心线。
6.进一步地,所述吸管主体和吸管为通径相同的圆管;所述吸管主体的轴线与所述第一斜面之间具有第一夹角,所述吸头的轴线与所述第二斜面之间具有第二夹角,所述第一夹角与所述第二夹角相等。
7.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夹角和所述第二夹角均为45
°
角;在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吸头与所述吸管主体之间的弯折角度为90
°
。
8.进一步地,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还包括连接组件;所述连接组件包括同轴设置并转动连接的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能够绕自身轴线相对所述第二连接件转动;所述第一连接件的轴线与所述吸头的旋转轴线共线,所述第一连接件固定至所述吸头的内侧壁上,所述第二连接件固定至所述吸管主体的内侧壁上。
9.进一步地,所述第二连接件和所述第一连接件中的一个形成有回转腔,另一个形成有回转轴,所述回转轴可转动地插接于所述回转腔内;所述回转轴的外侧壁上环绕设置有限位槽,所述回转腔的内侧壁上环绕设置有限位凸起,所述限位凸起伸至所述限位槽内。
10.进一步地,所述回转腔的侧壁上形成有至少一个缺口;当所述缺口的数量为多个时,多个所述缺口沿所述回转腔的周向间隔分布。
11.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斜面和所述第二斜面中的一者形成有第一凹坑和第二凹坑,另一者形成有弧形凸起;当所述吸头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间切换时,所述弧
形凸起能够在所述第一凹坑内和所述第二凹坑内切换位置。
12.进一步地,所述清洁装置用吸管还包括主吸管,所述吸管主体远离所述吸头的一端可滑动地插接于所述主吸管内;所述主吸管上设置有开关结构,所述开关结构与所述吸管主体卡接配合,以限制所述吸管主体的滑动或者解除对所述吸管主体的滑动的限制。
13.进一步地,所述吸管主体的外侧壁上沿所述吸管主体的长度方向并排间隔地设置有多个卡槽;所述开关结构包括按压部和卡接部,所述按压部滑动设置于所述主吸管的外侧壁上,所述卡接部的一端伸至所述主吸管内,所述卡接部的另一端与所述按压部相连接;所述按压部能够被往复推动,以使所述卡接部压靠于所述吸管主体的外侧壁上并卡接于所述卡槽内;或者使所述卡接部从所述吸管主体的外侧壁上抬离。
14.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清洁装置,包括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包括吸管主体和吸头;吸管主体的一端形成有第一斜面,吸头的一端形成有第二斜面,吸头通过第二斜面可旋转地连接至吸管主体的第一斜面。吸头能够相对吸管主体旋转至第一位置,在第一位置时,吸头与吸管主体处于同轴状态,且吸头的第二斜面与吸管主体的第一斜面完全贴合,从而使吸头与吸管主体拼接成一根直管。吸头能够相对吸管主体旋转至第二位置,在第二位置时,吸头相对吸管主体弯折预定的角度,且吸头的第二斜面仍能够与吸管主体的第一斜面完全贴合,从而使吸头与吸管主体拼接成一根具有预定弯折角度的弯管。
17.从而使本技术的清洁装置用吸管无需配备多个刷头即可具有直管和弯管两种形态,以适用不同的清洁环境,比如在对宽敞的地面以及直缝隙处进行吸尘时,可使用直管状态;当在对具有多处拐弯的窄缝隙、如沙发背后的缝隙、空调顶部面或者汽车内饰清洁时,则可将吸管切换至弯管状态,以便于吸头伸至对应位置处进行抽吸;且在对吸管形态进行切换时,只需旋转吸头即可,操作方便。
18.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清洁装置,包括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因而所述吸尘器也具有清洁装置用吸管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0.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呈直管状态的清洁装置用吸管的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呈弯管状态的清洁装置用吸管的结构示意图;
22.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吸头与吸管主体在第一位置时的结构示意图;
23.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吸头与吸管主体在第二位置时的结构示意图;
24.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吸管主体与第二连接件的剖面示意图;
25.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吸管主体与第二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26.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吸头与第一连接件的剖面示意图;
27.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吸头与第一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28.附图标记:
29.1-吸管主体,11-第一斜面,12-第一凹坑,13-第二凹坑,2-吸头,21-第二斜面,22-弧形凸起,3-主吸管,31-开关结构,4-连接组件,41-第一连接件,411-回转轴,412-限位槽,42-第二连接件,421-回转腔,422-限位凸起,423-缺口。
具体实施方式
30.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31.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显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
32.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3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5.下面参照图1至图8描述根据本技术一些实施例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及清洁装置。
36.本技术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可折弯的清洁装置用吸管。
37.如图1和图2所示,本技术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包括吸管主体1和吸头2;其中,吸管主体1的一端形成有第一斜面11,吸头2的一端形成有第二斜面21,吸头2通过第二斜面21可旋转地连接至吸管主体1的第一斜面11。
38.如图1和图3所示,吸头2能够相对吸管主体1旋转至第一位置,在第一位置时,吸头2与吸管主体1处于同轴状态,且吸头2的第二斜面21与吸管主体1的第一斜面11完全贴合,从而使吸头2与吸管主体1拼接成一根直管。
39.如图2和图4所示,吸头2能够相对吸管主体1旋转至第二位置,在第二位置时,吸头2相对吸管主体1弯折预定的角度,且吸头2的第二斜面21仍能够与吸管主体1的第一斜面11完全贴合,从而使吸头2与吸管主体1拼接成一根具有预定弯折角度的弯管。
40.从而使本技术的清洁装置用吸管无需配备多个刷头即可具有直管和弯管两种形态,以适用不同的清洁环境,比如在对宽敞的地面以及直缝隙处进行吸尘时,可使用直管状态;当在对具有多处拐弯的窄缝隙、如沙发背后的缝隙、空调顶部面或者汽车内饰清洁时,则可将吸管切换至弯管状态,以便于吸头2伸至对应位置处进行抽吸;且在对吸管形态进行
切换时,只需旋转吸头2即可,操作方便。
41.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斜面11和第二斜面21均为光滑的平整斜面,当第一斜面11和第二斜面21完全贴合时,第一斜面11与第二斜面21密封抵靠,以使形成的直管或弯管不漏气。
42.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地,吸头2的第二斜面21为中心对称图形,即第二斜面21绕着自身的垂直中心线旋转180
°
能够与原来的第二斜面21重合;吸管主体1的第一斜面11也为中心对称图形,且第一斜面11与第二斜面21的形状和尺寸相同,使得第一斜面11能够与第二斜面21完全贴合,且当第二斜面21绕着自身的垂直中心线旋转180
°
后能够重新回到与第一斜面11完全贴合的位置。
43.吸头2的旋转轴线为自身第二斜面21的垂直中心线,也是第一斜面11的垂直中心线,从而当吸头2相对吸管主体1旋转180
°
时,第一斜面11与第二斜面21能够在完全贴合的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切换,也使清洁装置用吸管在直管和弯管之间切换。
44.优选地,吸管主体1与吸管为通径相同的圆管,使得第一斜面11和第二斜面21为尺寸相同的椭圆面;吸管主体1的第一斜面11与自身的轴线之间具有呈锐角的第一夹角,吸头2的第二斜面21与自身的轴线之间具有呈锐角的第二夹角,第一夹角和第二夹角相等,从而使吸头2与吸管主体1能够同轴设置,并使第一斜面11与第二斜面21完全贴合,即吸头2能够以同轴的第一位置与吸管主体1对接连接,且通过使吸头2旋转180
°
,即可使吸头2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切换,进而改变清洁装置用吸管的形态,使清洁装置用吸管在直管和弯管之间切换。
45.在该实施例中,优选地,第一夹角和第二夹角相等,第一夹角和第二夹角的角度可以是任意角度,则第二位置处的吸头2与吸管主体1的弯折角度为两倍的第一夹角或者两倍的第二夹角。
46.比如,第一夹角和第二夹角均为60
°
角,则吸头2与吸管主体1在第二位置时形成的弯管的弯折角度为120
°
。
47.又比如,如图3和图4所示,第一夹角和第二夹角均为45
°
角,则吸头2与吸管主体1在第二位置时形成的弯管的弯折角度为90
°
角。
48.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地,如图3和图4所示,清洁装置用吸管还包括连接组件4,吸头2通过连接组件4与吸管主体1转动连接。
49.具体地,连接组件4包括第一连接件41和第二连接件42,第一连接件41和第二连接件42同轴设置,且第一连接件41的一端与第二连接件42的一端转动连接,使第一连接件41能够相对第二连接件42绕自身轴线也是第二连接件42的轴线转动。
50.第一连接件41远离第二连接件42的一端固定至吸头2的内侧壁上,第二连接件42远离第一连接件41的一端固定至吸管主体1的内侧壁上,且第一连接件41的轴线与吸头2的旋转的轴线共线,从而实现吸头2与吸管主体1的转动连接。
51.关于第一连接件41与第二连接件42之间的转动连接,在该实施例中,优选地,如图5至图8所示,第一连接件41和第二连接件42中的一者的内部形成有与自身同轴的回转腔421,另一者的一端形成有与自身同轴的回转轴411;比如,第一连接件41形成有回转轴411,第二连接件42形成有回转腔421,回转轴411与回转腔421相适配插设于回转腔421内,且回转轴411能够在回转腔421内绕自身轴线转动。
52.回转轴411的外侧壁上沿其周向环绕设置有限位槽412,回转腔421的内侧壁上沿其轴向环绕设置有限位凸起422,限位凸起422伸至限位槽412内,以通过限位凸起422对回转轴411进行轴线限位,从而实现第一连接件41与第二连接件42的限位连接,且第一连接件41和第二连接件42能够相对转动。
53.优选地,回转腔421的侧壁上形成有至少一个缺口423,且当缺口423为多个(包括两个)时,多个缺口423沿回转腔421的周向间隔分布,从而可通过缺口423为回转腔421提供可发生形变的余量,以方便回转轴411插入到回转腔421的内部。
54.优选地,如图6和图8所示,吸管主体1的第一斜面11和吸头2的第二斜面21中的一者形成有第一凹坑12和第二凹坑13,另一者形成有弧形凸起22。
55.弧形凸起22的数量可以为一个,当吸头2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切换时,弧形凸起22能够在第一凹坑12和第二凹坑13内切换位置,从而通过弧形凸起22进行对应的凹坑,能够使用户在转动吸头2时产生卡顿的手感,以提醒用户切换到位;
56.弧形凸起22的数量也可以为两个;比如,吸头2在第一位置时,其中一个弧形凸起22位于第一凹坑12内,另一个弧形凸起22位于第二凹坑13内;当吸头2转动至第二位置时,两个弧形凸起22切换位置,其中一个弧形凸起22由第一凹坑12切换至第二凹坑13内,另一个弧形凸起22由第二凹坑13切换至第一凹坑12内,从而通过两个弧形凸起22的位置切换产生卡顿的手感,以提醒用户切换到位。
57.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地,如图1和图2所示,清洁装置用吸管还包括主吸管3,吸管主体1通过主吸管3与清洁装置的主机相连通。吸管主体1远离吸头2的一端可滑动地插设与吸管主体1内,以能够通过调节吸管主体1插入主吸管3内的长度对清洁装置用吸管的总长度进行调节。
58.优选地,主吸管3上还设置有开关结构31,开关结构31能够与吸管主体1卡接配合,从而能够通过开关结构31对吸管主体1进行卡接,以限制吸管主体1的滑动,或者通过开关结构31解除对吸管主体1滑动的限制,以能够调节吸管主体1插于主吸管3内长度。
59.优选地,开关结构31包括按压部和卡接部,按压部滑动设置于主吸管3的外侧壁上,卡接部一端伸入主吸管3内,卡接部的另一端与按压部相连接;按压部能够被往复推动,以带动卡接部运动,使卡接部能够压靠于吸管主体1的外侧壁上,或者从吸管主体1的外侧壁上抬离。
60.吸管主体1的外侧壁上沿其自身的长度方向并排间隔地设置有多个卡槽,当吸管主体1调节至预定位置时,卡接部压靠于吸管主体1的外侧壁上并卡接于与之相对的一个卡槽内,从而对吸管主体1与主吸管3进行锁定。
61.本技术的第二方面还提供了一种清洁装置,包括上述任一实施例的清洁装置用吸管。
62.在该实施例中,清洁装置包括清洁装置用吸管,因此清洁装置具有清洁装置用吸管的全部有益效果,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63.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
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技术特征:
1.一种清洁装置用吸管,其特征在于,包括吸管主体和吸头;所述吸管主体的一端形成第一斜面,所述吸头的一端形成第二斜面,所述吸头通过所述第二斜面可旋转地连接至所述吸管主体的第一斜面,使所述吸头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切换;在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吸头与所述吸管主体同轴设置,且所述第一斜面与所述第二斜面完全贴合;在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吸头与所述吸管主体之间具有预定的弯折角度,且所述第一斜面与所述第二斜面完全贴合。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面和所述第二斜面均为中心对称图形;所述吸头的旋转轴线为所述第二斜面的垂直中心线。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管主体和吸管为通径相同的圆管或椭圆管;所述吸管主体的轴线与所述第一斜面之间具有第一夹角,所述吸头的轴线与所述第二斜面之间具有第二夹角,所述第一夹角与所述第二夹角相等。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角和所述第二夹角均为45
°
角;在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吸头与所述吸管主体之间的弯折角度为90
°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组件;所述连接组件包括同轴设置并转动连接的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能够绕自身轴线相对所述第二连接件转动;所述第一连接件的轴线与所述吸头的旋转轴线共线,所述第一连接件固定至所述吸头的内侧壁上,所述第二连接件固定至所述吸管主体的内侧壁上。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件和所述第一连接件中的一个形成有回转腔,另一个形成有回转轴,所述回转轴可转动地插接于所述回转腔内;所述回转轴的外侧壁上环绕设置有限位槽,所述回转腔的内侧壁上环绕设置有限位凸起,所述限位凸起伸至所述限位槽内。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转腔的侧壁上形成有至少一个缺口;当所述缺口的数量为多个时,多个所述缺口沿所述回转腔的周向间隔分布。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面和所述第二斜面中的一者形成有第一凹坑和第二凹坑,另一者形成有弧形凸起;当所述吸头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间切换时,所述弧形凸起能够在所述第一凹坑内和所述第二凹坑内切换位置。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洁装置用吸管还包括主吸管,所述吸管主体远离所述吸头的一端可滑动地插接于所述主吸管内;所述主吸管上设置有开关结构,所述开关结构与所述吸管主体卡接配合,以限制所述吸管主体的滑动或者解除对所述吸管主体的滑动的限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管主体的外侧壁上沿所述吸管主体的长度方向并排间隔地设置有多个卡槽;所述开关结构包括按压部和卡接部,所述按压部滑动设置于所述主吸管的外侧壁上,所述卡接部的一端伸至所述主吸管内,所述卡接部的另一端与所述按压部相连接;所述按压部能够被往复推动,以使所述卡接部压靠于所述吸管主体的外侧壁上并卡接于所述卡槽内;或者使所述卡接部从所述吸管主体的外侧壁上抬离。11.一种清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清洁装置用吸管。
技术总结
本申请涉及家用清洁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清洁装置用吸管及清洁装置。清洁装置用吸管包括吸管主体和吸头;吸管主体形成有第一斜面,吸头成有第二斜面,吸头通过第二斜面可旋转地连接至吸管主体的第一斜面。吸头能够旋转至吸头与吸管主体处于同轴状态的第一位置,且第二斜面与第一斜面完全贴合,使吸头与吸管主体拼接成一根直管。吸头能够旋转至第二位置,吸头相对吸管主体弯折预定角度,且第二斜面仍与第一斜面完全贴合,使吸头与吸管主体拼接成一根弯管。从而使清洁装置用吸管可具有直管和弯管两种形态,以适用不同的清洁环境,且在对吸管形态进行切换时,只需旋转吸头即可,操作方便。方便。方便。
技术研发人员:
檀冲 李建辉 胡荣新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北京小狗吸尘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2022.08.15
技术公布日:
20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