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交强险应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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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交强险应否赔偿
王全怀 刘西平 
【案情】
2014年1月21日,原告张某在被告B保险公司为其吊车(起重机)投保了责任限额为12.2万元的机动车交强险,和责任限额为1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期间均为2014年2月1日0时至2015年1月31日24时止。2014年3月21日18时许,原告张某驾驶吊车给陕西H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吊装水泥预制盖板过程中,吊车吊臂触碰高压电线,致使H公司的雇员张某甲触电而亡。2014年3月28日,H公司与受害方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39.3万元。2014年4月,H公司向法院起诉原告,追偿H公司已陪付的39.3万元。2014年5月29日,经M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①由原告张某向H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67725元;②原告张某负担诉讼费2000元。2014年6月25日,该案执行终结,原告张某为此事共支付损失169725元。2014年6月,原告张某向被告B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材料,要求按合同约定理赔损失。2014年9月28日,被告B保险公司以交强险赔偿范围不包括安监事故,原告违反商业险特种车特约条款为由,对原告拒赔。原告张某现诉至法院,请求: 1、依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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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被告履行保险合同义务,赔付原告损失16972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梨花化妆品【分歧】
针对起重机在施工作业中因作业不当(吊车臂触电)致第三者死亡,交强险应否赔付,存在以下两种分歧:
光管>万维视频网第一种观点认为,起重机在施工作业中因操作不当致第三者死亡,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而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且无论从地点、状态看,特种工程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作业车辆架设在普通车架上属“静止”状态并非在“通行”。故交强险不应当赔偿。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的规定,交强险设立的目的系为了保证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而起重机系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非属交通事故,故不属于交强险理赔范围。
第二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付义务。特种车辆(起重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泵车等工程车辆)非属一般车辆(“交通”是其常态),系特种车辆(作业是其营业常态),更多的事故则发生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也就是说特种车辆作业状态为其常态,而
行驶状态为其非常态。这是特种车辆与一般车辆的最大区别。投保特种车辆交强险的目的,即为驾驶该特种车辆在往返作业地点的道路行驶途中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及从事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对不特定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分散风险,故特种车辆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导致的第三者损害,保险公司应按照交强险进行理赔。
清水植物黑发【释疑】
要对特种车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交强险应否赔偿作出判断,我们应先从法律规定上分析:
第一,从交强险设立目的进行分析。特种车辆属机动车应无歧义。交强险在性质上作为一种强制性保险,是国家为了受害人权益得到及时保障,运用公权力强制机动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其设立的目的是以该强制性责任保险保障受害人能及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赔偿,具有强烈的社会保障性。换句话说,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上替代国家承担了社会保障救济职责。审判实践中,只要机动车发生事故致死致伤第三者,法院均依法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对未购买交强险的首先判令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依商业险合同约定处理,仍有不足的由各方当事人按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由此可以得
出结论,即车辆购买交强险和车辆在保险期内发生事故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构成要件。本案中,涉案事故并非通常意义上的交通事故,被保险车辆作为特种车辆,主要用途在于特殊作业而非道路行驶,因此,“机动车通行”宜作扩大解释,结合特种车辆营业场所的特殊性,营业也不应仅限于通行,而应包括作业,作业亦是通行的前后延伸状态和目的。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对此应明确清楚。在此情况下如将特种车辆的被保险范围限定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则违背了交强险的设立宗旨,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另外,从受害人角度分析,将特种车辆的事故受害人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既不符合交强险立法本意也不公平。因此,作为特种车辆的机动车在作业过程中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事实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2月5日对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法院的《关于交强险条例适用问题的复函》回复:“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3条的立法精神,用于起重的特种机动车在进行作业时的责任事故,可以比照适用该条例。”《条例》第4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据此,用于起重的特种机动车辆在进行作业时致人损害的,可以参照适用《条例》,特种机动车辆的投保人在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后,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本文发布于:2023-07-24 00:17: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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