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母猪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化母猪场的选址、布局与设计、猪场建设、设备设施和档案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我省智能化母猪场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20815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70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T702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708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3797电气控制设备
GB/T8566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17823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T17824.1规模猪场建设
GB/T17824.3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T26623畜禽舍纵向通风系统设计规程
GB/T26624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27622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32149规模猪场清洁生产技术规范
GB/T35076机械安全生产设备安全通则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682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122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NY/T1568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NY/T3442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JB/T10294湿帘降温装置
硅气凝胶JB/T10297温室加热系统设计规范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能化母猪场Intelligent sow farm
是应用传感器、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和数字智能化设备,自动执行在养殖母猪过程中的信息数据的感知、收集、通讯、管理、决策等工作,实时精准管理,实现人、猪、环境互为协调的母猪场。 3.2
智能养殖管理平台Intelligent breeding management platform
是应用数字技术和数字智能化设备控制管理系统在线管控,使各要素数字化和可视化,通过手机APP、WEB端平台、PC端平台等移动终端平台联网生产管理系统,实现猪场设备、生产一体化的管理平台。
凯膜过滤技术
4选址
4.1场址应符合以下法律法规、政策、相关技术标准及当地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当地政府的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农林牧生产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
——GB5749、GB/T17823、NY/T388等。
4.2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空气清新,水质优良,水、电、路和通信网络有保障的地方。不得在畜禽禁养区、自然灾害多发区及环境污染严重区。
5布局与设计
5.1基本要求
5.1.1应依据场地的地形地势等自然条件,按照有利防疫、便利生产、方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净污道分开”的原则和GB/T17824.1、NY/T682的规定执行。
5.1.2实行母猪人工授精、计划性批次化生产、限位饲养与养相结合、仔猪早期断奶和转场饲养模式。
5.1.3智能化母猪场生产期饲养方式参考参见附录A。
金属槽筒5.1.4应由有智能化母猪场设计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设计。
5.1.5应在具体规划设计前,完成地形地貌测量、猪场用水水源、饲养工艺与主要设备选型、废弃物处理模式的确定等工作。
5.1.6规划设计方案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论证,并按程序审批。
5.2布局
5.2.1应按照当地夏季自然主导风向,从上至下依次设置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养殖废弃物无
害化处理区,各功能区应有明显的实体分界,区间间距大于50m,区间和区内净道、污道严格分开,不交叉。
——生活管理区包括办公室(含智能化管理室)、多功能室、食堂、宿舍、文体活动场、料塔、水井房、电工房和变电室等;
——生产区包括配怀舍、产仔舍、消毒室与消毒池、药房与兽医室和值班室等; 升华仪
——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病死猪和胎产废弃物暂存与处理室、兽医诊疗废弃物处理室、液污贮存处理池和干粪堆积贮存处理棚(室)等。
5.2.2应在距离本场和其他养殖场户场区500m以外的地方建立洗消干燥中心、物资与生猪转运中心。
5.2.3应在距离生产区任一点1000m以上的下风向处建立隔离舍。
5.3设计
5.3.1智能化母猪场设计规模参数参见附录B。
5.3.2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包括猪舍内的一般建筑的设计按GB/T17824.1、GB/T32149的规定执行。
立磨衬板5.3.3降温系统、加热系统、通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建筑电气工程、有线网络、猪场防雷、猪场沼气工程和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距离设计分别按照JB/T10294、JB/T10297、GB/T26623、GB50395、GB50303、GB50311、GB50057、NY/T1222、GB23821的规定执行。
5.3.4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区的设计应按照GB/T26624、GB/T27622、NY/T1168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的规定执行。
5.3.5栏舍宜建于东南向阳缓坡(坡度≤20°)上,长轴坐北朝南并沿长轴方向呈单列或多列布置或箱式小单元。
5.3.6洗消干燥中心、物资与生猪转运中心的建设规模应与生产规模相匹配。
——洗消干燥中心包括预处理区、清洗区和高温杀毒区,设值班室、智能洗车间和烘干消毒间、物品消毒通道、人员消毒通道、司乘人员休息室、动力站、废水处理区、衣物清洗干燥间、污区停车场及净区停车场、监测实验室(检测水质、消毒剂等洗消工具,评估消毒效果)等。
——生猪转运中心包括本场内中转车消毒处与停靠处(净区)、转猪台和外部车停靠处与消毒处(污区)等。
——物资转运中心包括开向本场的封闭式大门、车辆消毒池,围墙内(净区)的本场内中转车停靠处
、物资仓库及物资洗消室(灰区)、人员洗消室、物资装卸台(围墙外、物资洗消室入口处)、外部车停靠处等。
——应配置双向开门的全封闭式轻钢或砖混结构的车辆洗消房、车辆干燥消毒房和烘干主机设备房、设备房和智能化设备房控制室各1间,配套洗消用水、废液的进排管道和封闭式污水废渣处理设施等。车辆洗消房的净空为长18m×宽7m×高6m,干燥消毒房的净空为长15m×宽5m×高5.5m,烘干主机设备房的净空为长10m×宽3.5m×高3.5m,设备房的净空为长度4m~6m×宽度4m×高3.5m,智能化设备房控制室的净空为长度4m×宽度3.5m×高3.5m。 ——应配置员工洗消毒通道和司机消毒室、休息室,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应硬化包括停车坪、进出道路的所有地面。
——应设置两端均设有出口和隔离栅栏的实体、移动升降式或两者的结合体的转猪台。
——物资转运中心实体围墙及其开向本场的封闭式大门、车辆消毒池、物资装卸台等设计按GB/T 17824.1的规定执行。围墙墙体上无孔洞、墙脚有防鼠沟和防鼠带。
6猪场建设
6.1猪场建设应按GB/T17824.1、NY/T1568的规定建设。
6.2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应按NY/T1569的规定执行。。
6.3猪舍瓦面、吊顶、门窗、曝露构件应采用防腐蚀、防潮、防裂变材质和结构。
6.4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与耐火等级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并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
6.5场四周应建高于2m的实体围墙,仅以净道进大门口、污道和赶猪道出口与场外相通。
PPPOE 协议6.5.1净道、污道和赶猪道应严格分开,不得交叉。
6.5.2大门口应设置密闭式大门和限制进入的明显标识,以及门卫室、入场洗澡间、物资消毒间,和车辆消毒池(间)等。
——车辆消毒池(间)应与净道大门同宽,长、宽、深分别不少于5m、4m、0.2m,安装车辆自动洗消设施设备和进排消毒用水、废液的管道。
——入场洗澡间应净区、污区分开,从外向内单向流动,配置衣柜、淋浴与消毒等设施设备。——物资消毒间应建立严格的净区、污区,配置消毒、干燥设施设备,物资由场外污区侧进入,消毒、干燥后由生活区的净区侧转移至场内。
6.5.3生产区门口应设更衣换鞋、淋浴、消毒间(或消毒通道),猪舍门口应设消毒池,舍内应安装整体智能化雾化消毒设施设备。
6.5.4装猪台应设在赶猪道出口处、生产区围墙外。
6.6应建置供热保暖、降温防暑系统。
6.6.1猪舍应采用封闭式建筑,使用保温墙体、门窗、吊顶和舍顶。应预留安装进排风口、湿帘、风机、管道、预埋器件等设施设备的位置和空间。栋舍入口和窗户应设防止鸟、鼠、蚊蝇进入的防鸟网、纱窗等设施。
6.6.2应在猪舍东西端山墙(需要时可在侧墙)建造进出风口,配套安装湿帘风机降温系统。
6.6.3应在养舍中建造双管、低温(供回水温度70℃~95℃)、水平式、机械循环供暖系统集中供暖。
6.6.4应在母猪限位饲养舍、分娩舍预留安装燃气或电热风炉供暖的地方和空间。
6.6.5应在哺乳仔猪活动区域预埋地暖装置。
6.7应建置通风换气系统。
6.7.1应在猪舍屋顶上设置通风口并安装无动力风机、吊顶上设置自动进风窗口。
6.7.2应在侧墙上部设置侧墙通风小窗、中部设置通风口并安装侧墙风机。
6.7.3应在地下粪沟(道)中设置专用风道、出风口并安装地沟风机。
6.8应在猪舍建置漏缝地板地面,地下建造高度平整光滑的粪沟(槽、道)。
6.8.1采用干清粪模式的宜建“V”型粪沟(槽、道)、导尿管,安装智能化机械刮粪板式清粪机。
——“V”型粪沟应与地下干粪机械转输粪道相连,长和宽与漏缝地板相同,深为0.6m~1.5m,纵向坡度1%~1.5%,“V”臂坡度7%~10%。
——导尿管管径100㎜~150㎜,应略长于“V”型粪沟,与地下排污管网相连。
6.8.2采用尿泡粪模式的宜建“窝底”型粪槽。
——粪槽长和宽应与漏缝地板相同,深为1.0m~1.5m,“窝底”坡度5%。
——应在“窝底”(最低处)设置与地下排污管网相通的排污孔并配套安装粪槽塞。
6.9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执行GB/T26624、GB/T27622、NY/T1168、NY/T3442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农医发[2017]25)。猪场沼气工程建设按NY/T1222
的规定执行。
6.10应预设智能控制系统的各种探头、数据传输线路、控制器(微机)、控制线路、控制开关、自动化机械设备等安装的地方和空间。
6.11安全与防火建设
6.11.1应建设平坦畅顺、光线充足的消防通道。
6.11.2应在生产设施设备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沼气池、污水收集、处理与贮存设施和化尸池等危险处所设罝安全隔离栅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7设备设施
7.1基本要求
7.1.1应按照满足母猪在整个生产过智能管理的基本要求制订智能化设施设备选型方案。
——设施设备的选型、材质和性能的一般要求应符合GB/T17824.1、GB/T17824.3的规定。
——电气控制设备的一般要求应符合GB/T3797的规定。
——含电子元器件的设备设施应符合GB/T35076的规定,并具备抗雷击性能。
——系统平台、主控设备和可独立运行设备之间的运行应相对独立,自动启停的应配置变频器,设置自动/手动双控运行模式。
——应操作简便、维护简约。
——关健性、不可替代的设施设备构成件应备足备用件。
7.1.2应参照GB/T17824.1的规定配置安装有自动移动和自动调整高低与时间控制器的智能化猪舍内猪围栏与地板(半漏缝或全漏缝地板,漏缝宽度≤1.5倍猪蹄下表面宽度)、饮水器、食槽、洗消设备等。
7.1.3应配置智能化的水表、电表、气表和饲料料塔等物料消耗计量设施设备。
7.1.4生产区、隔离舍应配置双回路电源,配置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自动发电机组,电网停电时自动发
电。所有独栋猪舍均应配置声光报警装置,主控系统在单栋猪舍停电、缺水、停气(必用期)时应立即自动通过栋舍声光报警装置、系统平台、PC端、手机、闹铃等方式同时报警。
7.1.5设施设备应配置信息采集端传感器,智能化母设备设施信息采集端传感器技术参数参见附录C。
7.1.6应使用智能水循环加热器、自带热力泵循环加热饮用水。1200头智能化母猪舍环控与饲喂设施设备配置建议参见附录D。
7.1.7设备安装人员、系统管理与维护人员应持证上岗。其他人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
7.2智能养殖管理平台
7.2.1智能养殖管理平台由软件、传感器、互联网、可控数字化、可视化设备等组成。
7.2.2应配置生猪电子标签、非接触式传感器、自动探测感知设备、养殖环境物联网自动监控系统、精准饲喂管理系统、自动预警系统等智能养殖管理设施设备。
7.2.3应给全场相关的设施设备配置自动控制系统(控制设备、监控设备及软件),接入中央控制设备。
7.2.4中央控制设备应接入智能化养殖云平台(智慧物联网),存储、分析、监测和预警全场的数据并依据设定的参数自动调控场内的相应设备。
7.2.5应配置、安装满足生产需要的各类智能传感器、感应(声学感应、射线感应和成像系统)器、三维成像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多功能耳标、智能巡检机器人、釆集模块、手持设备(集成内部釆集与储存功能、外源接口)等智能数据釆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