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 52
DB32
DB32/T XXXX—2019
Specification on waste water treatment and setting up for online monitoring device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2019 - XX - XX发布
2019 - XX - XX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菲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昆山市卫生监督所、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释放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月清、金心、陈秋华、王宁、顾国强、朱振华、罗晓明、沈欢喜。
医疗机构废水处理及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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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废水处理的技术要求和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废水处理和在线监测装置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电脑美甲机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87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4)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蒸汽吹灰器
3.1 电渗析实验装置术语和定义
GB 18466、GB 50093、GB 50168、GBJ 14-87、HJ/T 212、HJ/T 353、HJ/T 354、HJ/T 355、HJ/T 356、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4)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医疗废水 waste water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从事疾病诊断、获得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急救站等治病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废水、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视为医疗机构污水。
简易生化处理 simple biochemical treatment
利用厌氧发酵、中层过粪和寄生虫卵比重大于一般混合液比重而易于沉淀的原理,粪便在池内经过30天以上的发酵分解,中层粪液依次由第一池流至第三池,以达到沉淀或杀灭粪便中寄生虫卵和肠道致病菌,再经过后续投加消毒剂达到合格排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