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技术要求【范本模板】

阅读: 评论:0

1、基本要求
1。1 产品经检验合格并做好防护和必要的内包装后方可进行外包装。
1.2 产品包装应符合牢固、经济、美观的要求,能适应长途运输、多次装卸,确保产品完整、无损、安全运达目的地。
1。3 包装件的外形尺寸、重量和标志应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受运输条件限制可分段、分片包装,并在供需合同中注明。
1.4 凡产品包装的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对包装无特殊要求时,均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2、产品包装前要求
2.1 产品内部的积物、积水等必须清理干净,内外表面不得带有任何无关的字迹符号。
2.2 产品上凡未涂油漆的加工面,均应涂防锈油脂,对精度要求高的加工面还应用防锈材料包封和粘贴。
mi.10bt.info2.3 分段件、分片件应按拼装关系进行编号,并在接合处作出定位标志。
2。4 对刚性不足的筒体、薄壁、壳体等件,在两端中间或弦向进行支撑加固。
3、分装原则
3。1 产品应一台为单位,按装箱清单进行包装,在同一箱内只能装同一产品的零部件。
3。2 大型产品原则上按部(组)件包装,部(组)件划分以装箱单为依据。
3。3 对形状相同、规格不同的零件,应分别包装后装箱。
3.4 对易损坏可卸的仪器、仪表等精密零件应装在专用箱内;紧固件、金属管件等应单独包装,放在所属产品的包装箱内。
青梅1H
4、材质要求
4。1 木材
4.1.1 包装用木材可采用针、阔叶树种等。对滑木、枕木、框架等受力构件主要采用马尾松、落叶松和云杉,也可采用与上述材料机械性能相近的其他树种。
4.1。2 木材等级应符合GB1532.2和GB4817。2的分级规定。滑木、枕木及框架用不低于二等材制作,顶板、底板及侧板用不低于三等材制作。
4。1.3 滑木、辅助滑木、花格箱用木材的含水率不大于30%;封闭箱箱板与箱内构件的含水率为12%~25%.
4。2 钢带
包装用钢带质量应符合GB4173的规定。
4。3 钢钉
制箱用钢钉质量应符合GB349的规定。
4.4 钢材
包装用型钢、钢板材料不低于A3F。
4.5 钢丝
包装用镀锌低碳钢丝应符合GB3031的规定。
5、制箱要求
5。1 包装箱的顶部型式
陆运包装箱一般采用平顶,因防水、超限运输需要也可采用屋脊顶或锥台顶;海运的包装箱都应采用平顶。
5。2 框架木箱
框架木箱的设计与制作应符合GB7284的规定。
5.3 普通木箱与滑木箱
5。3.1 普通木箱
a. 箱划分A型、B型;
b. 箱板、箱挡的厚度和宽度应根据装载物重量按表1选用;
c. 钉钉方法宜参照GB7284的规定;
d. 加固用钢带的最小宽度为16mm,最小厚度为0。45mm.
表1 木箱规格参考表
装载物净重(KG)
木箱长度(mm)
木箱宽度(mm)
箱板厚度(mm)
箱挡尺寸(mm)厚×宽
<30
<400
<300
12
15×50
30~60
<600
<500
12~15
15×50
60~100
<700
<600
15
20×75
100~200
<800
<700
18
20×75
5.3.2 滑木箱
a. 箱型分A型、B型;
b. 底座、侧面、端面、顶盖制作及钉钉方法等宜参照GB7284的规定;
绝对式角度编码器c. 加固用钢带最小宽度为19mm,最小厚度为0.5mm。
5.3。3 箱板与成箱
底板、侧板、端板、顶板的宽度、厚度、间隔和成箱钉钉方法,参照GB7284的有关规定。
5.3.4 加固
一般用1~3道箱挡加固,其尺寸参照GB7284的规定,在箱挡接合处用钢带护棱,钢带的宽度不小于19mm,厚度不小于0.5mm.
6、各种包装的要求
6。1 箱装
高压硅堆6.1.1 装箱时,产品上能够移动的零部(组)件应移至使该产品具有最小外形尺寸,并加以固定。凡凸出的部位的零部(组)件在不影响精度的情况下应卸下另行包装。
6。1。2 产品应垫稳、卡紧,固定于包装箱内,防止在运输中发生窜动或移动,产品的固定要求参照JB2759附录2的规定.
6.1。3 产品用的螺栓固定在滑木头上时,螺栓头应沉入滑木内。
6.1.4 产品与箱侧壁距离一般不小于30mm,与箱顶不小于50mm。
6.1。5 产品装箱时,切勿上重下轻.凡重心偏高的产品应尽量采用卧式包装,以降低其重心。橡胶再生
6。1。6 产品上的非耐油橡胶件应做防止油脂接触的包装。
6.1.7 凡未装配的零部件,均应标明图号或写上标签后装箱。
地区搜索6。1.8 装箱前,根据装箱单清单检查核对装箱件,无误后方可封箱。
6。2 敞装
6.2.1 较长的筒体类的产品敞装时,宜卧置于支座上或底盘上,并妥善固定,支座或底盘不少于2道。
6.2.2 筒体、椎壳体类的产品、零部件分片敞装时,底面应平置于底盘或支座上,并妥善固定。
6.3 局部包装
产品上的法兰口、轴孔、内外管螺纹等部位,内壁经清理的管口等件,涂上防锈油脂后,应用木板、纤维板、塑料套、塞、塑料布等封堵包扎,防止损伤或杂物进入。
6。4 捆装
6.4。1 型钢、管材、圆钢、钢轨类可成捆发运的零件,每捆重量应不大于2t,捆用镀锌钢丝直径不小于3.2mm的,每道不少于4股,捆扎应牢固整齐。捆扎道数如下表。
表2 捆扎道数参考表
产品/零部件长度(m)
捆扎道数(道)
≤2
≥2
2~4
≥3
4~6
≥4
>6
≥5
6。4.2 框架、平台、墙板、箱体板等焊接结构件的捆装,可置于木方、型钢或者钢筋混凝土方等枕木上,两层间加垫块,并用适当的方法加以固定,应牢固可靠,每捆重量不大于4t,捆扎道数不少于2道。
6。5 裸装
对箱体、桥架、筒节、托轮装置等扁平类产品,除去局部包装部位外,允许采用裸装的,可平置于运输设置上。
7、防护要求
7。1 防锈
产品包装前应按照JC/T402的防锈规定和有关工艺要求进行清洗和封存。
7。2 防震
7.2。1 凡需防震的产品,如玻璃仪表、视镜等采用防震包装.防震包装可参照JB/Z206的规定执行。
7。2。2 在有防震内包装箱的复筒式包装中,内包装箱应固定,不允许窜动。

本文发布于:2023-06-20 21:40: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patent.en369.cn/patent/3/14642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产品   包装   采用   规定   要求   符合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369专利查询检索平台 豫ICP备2021025688号-2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