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2014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05.28
∙【字 号】北政办〔2014〕40号
∙锂电保护芯片【施行日期】2014.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正文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2014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4〕40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海北州2014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全州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海北州2014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 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2014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目标责任书》和《青海省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农 村牧区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以下简称户户通)工作,提高州、县自办节目覆盖率, 是广大人民众获取新闻信息、享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渠道,逐步实现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一体化。2014年海北州将实施完成13783户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苯并芘检测 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覆盖项目是当前一项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重要而紧迫的政治性任务。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广播电视改革发展全局,努力实现党的十八大及全省文化改革发展会议确定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目标,充分体现我州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深入贯彻青海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实施要求,全面推进海北州直播卫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广大农民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户户通”工程包括直播卫星服务和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两部分,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是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级政府提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它的实施可为农牧区用户提供州、县两套自办电视节目,此项工程事关国家政治安全
、文化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性工作,州政府是户户通工程的责任主体,州广电局、各县政府、广电部门及省广电网络公司各县分公司是户户通工程的实施主体,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众自愿”的原则,各县政府要从维护全州意识形态安全、社会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从满足全州各族人民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迫切愿望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动员部署,齐抓共管、认真实施,务求实效,推动整体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渣油四组分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民性”的要求,2014年海北州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社会、企业等多方力量,着力建立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运营体系,科学、有序、全面地推进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
(二)众自愿,长期受益。众自愿,杜绝违规收费,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部分广播电视节目,它的实施可为农牧民用户提供州、县两套自办节目, 是广大人民众获取新闻信息、享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渠道.使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用户长期受益。
(三)统一标准,全面覆盖。坚持质量第一,统一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实现整体推进,全面覆盖。
(四)可控可管,安全运行。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只限于获得批准的区域内入户,做到卫星、有线、无线协调有序发展,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实现接收卫星直播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有序。
三、目标任务
根据全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总体安排和州委的要求,实现我州自办台覆盖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建设架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直播卫星公共服务体系。
(一)对有线电视通达地区,采用有线方式覆盖;对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地区,采用直播卫星方式覆盖;从而实现全州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综合全覆盖。
(二)充分发挥国标地面数字无线电视覆盖网的作用,结合我州的具体情况,完善管理机制,开足现有的30个地面数字电视发射台站的功率,进行网络优化,增加发射台站或直放站补点,最大限度地提高州县自办台覆盖率。
(三)总结和汲取前两年户户通工程中的经验,逐步解决遗留问题;为提高工作效率,先统一进行信息录入,后进村入户进行调试安装开通,以免出现不匹配、信号漂移、外出打工无法安装等现象,影响工程进度。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留死角,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州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维护国家政治、信息、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成立海北州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 清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 汪发元 州政府副秘书长
空心砌块 王 斌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 员:杨凤蔚 祁连县副县长
通乳器
马 征 海晏县副县长
丁国胜 门源县副县长
王 巍 刚察县副县长
华 谦 州发改委副主任
谢杨加 州民宗委副主任
曹际强 州财政局副局长
王明成 州公安局副局长
刘 超 州安全局副局长
马青峰 州工商局副局长
张宗德 州文体局副局长
三相混合步进电机 董海安 州广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广播电视局,董海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职责分工
为确保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顺利实施,各县政府、广电部门和各相关部门要在州委、州政府及州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与各县政府和广电部门的沟通联系,防止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不稳定因素,监督、协调、推进全州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各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采取政府牵头组织,广电部门、基层组织和众广泛参与的方式完成户户通调试安装开通工作。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安排解决全州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州县发射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资金;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州民宗委。指导、协调四县民宗委和相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好广播电视进寺院工程项目。
州公安局。对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电视接收设施涉及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和侦办;指导、协调各地公安机关参与开展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动;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州国家安全局。负责非法销售、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情报线索搜集和依法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提供侦查、取证等办案支持服务;指导基层单位参与配合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州文化体育局。督促、检查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参与全面清查收缴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动。
州工商局。依法加强对市场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清理整顿和打击力度;把好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处利用广告、手机短信和网站等推销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加强日常巡查,严格规范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市场秩序。
州广电局。认真组织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积极配合省广电局加快实施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积极推动全州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西新工
程、村村通、户户通和广播电视进寺院工程建设,提升广播电视有效覆盖,进一步增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译制播出能力,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积极促进我州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实施好西新工程中藏语广播电视节目配套建设;加大向四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供片力度的工作;加强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建立覆盖全州的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工作体系;配合支持和动员四县广电部门积极参与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工程顺利实施等工作;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技术保障、信息交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