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马度米星铵
∙【制定机关】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13.08.20
∙【字 号】
∙【施行日期】2013.08.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
《和田地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8月20日
和田地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
排放实施方案
为大力开展节能降耗,优化能源结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2〕98号)精神,结合和田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马来酸酐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绿低碳发展理念,坚持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综合运用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
源和提高能效、增加碳汇等多种手段,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进程,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推进和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无线麦克 二、主要目标
合理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十二五”末,全地区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10年末下降7%(年均下降1.44%,具体目标见附表)。建立较为完善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任务与措施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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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根据国家、自治区控制“两高”行业发展的土地、节能、环保及信贷等相关政策,控制全地区“两高”行业发展规模。及时研究制定地区“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分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优化区域工业空间布局,在合理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规模的基础上,探索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控制行动(责任单位:地区经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
2、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运用高新低碳、清洁生产技术和先进适用信息技术,对煤炭、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传统产业的传统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支持企业提升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打造绿低碳品牌形象,降低传统产业二氧化碳排放水平(责任单位:地区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
3、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加大金融税收政策支持,优先发展生物医药(民族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各县市新兴产业布局,逐步形成各具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地区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地税局、人行和田地区中心支行)。
4、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逐步完善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机制环境,大力发展以商贸流通、旅游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形成经济效益好、就业容量大、社会功能强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不断满足各族人民众生产生活需要。同时,创新发展绿
低碳服务,积极鼓励发展节能管理服务和低碳咨询宣传服务,提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调整优化经济发展结构(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商务局、旅游局、科技局、财政局)。
(二)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大各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和奖惩力度,积极发挥节能和提高能效对实现全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重要作用,确保“十二五”末全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较2010年下降6%,年均下降1.23%。
1、合理控制能耗总量。科学合理调控全地区经济增速,明确 “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研究制定本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责任评价和考核办法。加强能源消耗在线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督促指导全地区重点耗能企业,按要求做好自治区能源利用状况网上直报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按期跟踪监测和分析能源消费情况(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
2、加强工业节能减排。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全力推动电力、建材
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施以余热余压利用、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变频调试、系统能源优化等为主的节能、节水项目建设。重点发挥好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利用专项资金补助、贴息和奖励等途径,加大对全地区工业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发展循环经济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项目建成后有效降低节能减排量。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强化节能基础工作,按要求开展企业能源审计、节能规划编制和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确保“十二五”末全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以上,年均下降3.2%(责任单位:地区经信委、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环保局)。
3、强化建筑节能减排。严格按照《严寒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强化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新建民用建筑分户热计量执行情况的监管,加大现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力度,并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力争新建民用建筑分户计量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地区住建局、发改委、环保局)。
4、加强交通节能减排。认真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大力发展县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车辆燃料消耗
量限值标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同时,加速淘汰黄标车、老旧机动车,引导营运车辆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地区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10%(责任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环保局)。
5、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加大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加快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对全地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实现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上报、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能耗定额管理。加快机关办公楼及相关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加快淘汰老旧低效和“黄标”公务车辆,深入推进高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对应用范围广、节能效果明显的产品,逐步实施强制采购,并逐步向县市、乡镇扩展,确保“十二五”末公共机构人均能耗较2010年下降12%以上,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10年下降9%以上(责任单位: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办、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6、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积极推进农业耕作制度改革,大力推广免耕或少耕等保护性耕作。加快更新淘汰高耗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复式联合作业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
作业质量,减少作业环节和次数,降低农业机械单位能耗。积极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秸秆快速腐熟技术,实现农业资源和废弃物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做好农村新建居住建筑节能工作,引导农房按绿建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并支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改造。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绿能源和现代农业低碳示范县建设,为农村能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积极引进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先进工艺,促进大中型沼气快速发展,示范推广养殖小区集中供气、联户沼气,提高农村沼气普及率(责任单位:地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住建局、发改委、环保局)。
7、加强能源消耗管理。完善能源价格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确保全地区能源消费量的合理增长。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实施力度,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按照立法程序,依法委托节能监察机构,对全地区各领域违法用能行为实施节能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法制办)。
8、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尤其是在工业、建筑业等重点领域推广循环型生产方式,从源头和全过程减少资源消耗,控制资源浪费、污染物排放。按照循环
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全地区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形成循环利用各类资源的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地区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
电子设备包括哪些 9、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继续做好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先进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展示”、“校园节能低碳行动”等各类宣传实践活动,动员全民争当“低碳生活模范”,发动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使全民养成节水、节电、节能和减排的良好生活消费习惯。鼓励各行业优先使用通过节能认证的工业设备、汽车、家电、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责任单位:地区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公共机构节能办、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商务局、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