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档案整理的原则和方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家电网财〔2011〕1283号)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国网(财/2)350-2014)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0~5大类)》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会计档案
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具体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以及电子会计档案等。
3.2 会计凭证
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3.3 会计账簿
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的簿籍。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3.4 财务会计报告
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5 其他会计资料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单位内部编制用于核对单位账目与银行账目差异,检查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差异的常用表格。
银行对账单,是银行客观记录单位资金流转情况的记录单,是银行和单位之间对资金流转情况进行核对和确认的凭证,也是证实单位业务往来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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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加工技术纳税申报表,是纳税人依照税务部门指定的格式填写的,用以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
完成纳税申报程序的相关表格,是单位进行税款申报缴纳和会计核算的重要原始凭据。
会计档案移交清单(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是记录会计档案移交、保管、销毁具体情况的重要资料。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是单位开展会计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且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重要资料。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如现金盘点表、支票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等。
3.6 会计档案整理
将会计档案进行分类、排列、组卷、装订、编目、装盒、排架,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4 整理原则
4.1 会计档案应组卷整理,遵循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文件的有机联系和案卷的成套、系统,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4.2 会计档案依据《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0~5大类)》分类进行整理。
4.3 会计凭证、账簿、报告等材料的整理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5 案卷组织
5.1 组卷要求
5.1.1 案卷文件应齐全、完整,签章手续完备。
5.1.2 案卷内文件的载体和书写印制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四技术
5.2 组卷方法
5.2.1 区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等,按年度组织案卷。
电视机显像管5.2.2 案卷和卷内文件排列
5.2.2.1 会计文件宜按系统、成套性特点进行案卷或卷内文件排列。
5.2.2.2 案卷和案卷内文件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
5.3 档号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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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液相谱5.3.1 会计档案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编写档号。档号编制应遵循唯一性、合理性、稳定性、扩充性、简单性原则。
5.3.2 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分类号-案卷号。各项之间用“-”连接。
5.3.2.1 全宗号:公司各级立档单位的档案全宗代号。
5.3.2.2 目录号:由年度和会计主体代码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