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主播带货主播娱乐主播网红服务协议【律师审核定稿版】

阅读: 评论:0

XXXX全职主播经纪协议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地址:XXXXXX
身份证号:                          :
汽车脚垫制造设备
地址:                              邮箱:
    甲方是一家资深的文化传媒公司,已入驻国内多个颇具影响力的真人互动视频直播平台,自主运营成熟、独立的公会/家族/频道/房间(以下统称为“公会”),同时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与经纪资源。乙方系具有一定演艺才能,为提升自身演艺水平和知名度,有志于在甲方的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以更好地拓展其演艺事业。为此,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解释:
1.公会:指真人互动视频直播平台上由相应个人或企业开设的频道、房间、公会、家族等艺人表演、艺人管理等的网络载体。
2.互联网直播演艺:指乙方在现场表演时通过互联网平台及产品实时直播以供观众消费观赏的演艺形式。
3.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指乙方在甲方入驻的平台上申请和开设的个人直播间里进行的互联网直播演艺事务。
4.录音著作:指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所演艺录制之所有录音著作。
5.视听著作:指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由乙方所演艺拍摄之所有录影视听著作。
6.素材及成品:指本合约有效期间,乙方履行本协议演艺活动所产生之所有素材及成品,如艺人姓名、肖像、图像、传记材料等。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甲方在全世界范围内担任乙方独家的经纪公司,为更好地拓展乙方演艺事业,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全面演艺经纪事宜,独家享有乙方的全部演艺事业的经纪权。经纪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乙方的互联网演艺、线下演艺、商务经纪、明星周边及其他出版物、法律事务等与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活动及事务。
2.互联网演艺: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开发和运营的一切演艺活动,包括并不限于互联网直播演艺、网络众筹音乐作品与MV、在线演唱会、线下演唱会之互联网直播点播、线上歌友见面会、在线音视频与文字访谈、以及在互联网平台上开设的各种艺人作品专区等现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所有互联网演艺活动及线上演艺形式。
3.线下演艺:指由乙方参与的和演艺有关的所有商业的或非商业的各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音乐作品录制、演唱会、歌友会、签唱会、电影、电视、综艺节目、话剧、主持、模特及所有现有和未来可能出现的线下演出活动。
4.商务经纪:指与乙方形象相关的所有商业或非商业的各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企业形象代言、产品代言、剪彩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商务活动。
5.明星周边:指乙方所有其他出版物及所有因其演艺活动开发和衍生出的周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书籍、自传、写真集、个人创作、服饰、首饰、文具、生活用品等。
6.法律事务:合约期间,乙方本合约相关法律事务全权委托甲方处理。甲方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及经纪代理相关的合同。
三、合作期限
铂钛催化剂(一)、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协议期满、除非甲乙任何一方提前向对方发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五]年,依此类推。本协议届满后一年内,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应提前将与第三方的合作条件书面告知甲方。
(三)、合约期内、已确定的演艺项目或乙方演艺事务尙未履行完毕或甲方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尚在有效期限,乙方于本合约期满终止一年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该部分义务至完成为止,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相应收入。若乙方不配合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由乙方承担因
此所致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合作期内,乙方保证全面服从甲方之经纪安排,将甲方的公司作为唯一的经纪演艺公司。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独家在全球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演艺活动和事务。甲方得以全权代表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经纪或演艺工作相关合约。
(二)、甲方有权享有乙方姓名、名称、声音、形象(肖像)以及由此衍生的相关权利之使用权和经纪权,并有权在自身活动或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授权合作方使用乙方的姓名、名称、声音、形象(肖像)及相关衍生权利。
(三)、为提升乙方知名度和影响力,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的提高乙方的知名度,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主播形象。
(四)、甲方有权以授权、许可、合作经营等方式、转让给本协议外的其他合作方全部或
部分权利、义务,即有权与任何本协议外的其他合作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乙方应予配合和服从。
(五)、合约期间,经乙方同意后,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个人直播互动演艺授权给第三方运营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到非该合作方所运营的公会进行演艺活动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危险、暴力以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活动。
(七)、报酬及支付条件
1、乙方未违反甲方公司规定且在甲方的平台/场地上无违规、扣分、扣款等情况下,甲方应认定可发放报酬。
2、乙方为甲方指定的平台/场地按约定排期提供  6  小时以上/天,26天以上/月(同时满足2项时间要求)的主播服务,甲方应认定可发放报酬。
3、同时满足以上条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月      元的保底薪资,后台兑换超过保底薪资的为当月乙方所在直播平台业绩      %的提成;
4、甲方有权根据所在平台结算方式的变化,而调整向乙方的结算方式,若部分平台直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则相应进行调整。
(八)、付款方式
1、乙方指定收款帐户为:开户行:(            )道生液                 
户名:              帐号:                     
1.数控分度头甲方应在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报酬,20号前请假天数超过5天的(含5天),工资应按比例扣除超期部分工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协议签署后,乙方获得“年派签约艺人”资格,并享受甲方提供给“年派签约艺人”的专属服务资源和专属服务产品:
1、享有进入其所有已经入驻的平台的频道进行演艺活动的权利;
2、每个自然月内有权提交至少1次公会推荐的申请;
3、乙方提交公会推荐申请后,享有优先审批权利(即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乙方推荐);
4、享有专属“三城签约艺人”的甲方推广资源;
5、同等要求下优先享有甲方为“年派签约艺人”提供的所有互联网推广资源;
6、上述专属服务资源,若因甲方的合作平台运营规则有调整,以甲方最新对外公布的运营规则为准;
(二)、合作期间,乙方应尽最大能力,以专业、守时、敬业的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甲方安排的各项演艺活动中,并积极配合甲方发起的各类在线演唱会、歌友会等活动。
(三)、乙方保证于本合约签订时,并未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经纪合约或其他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
(四)、合约期间,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与其他任意第三方(含自然人、经纪人、公司等)直接或间接地进行任何相关主播活动或主播事务。
六、权利归属
(一)、表演者相关:本协议期间,乙方参加表演之所有活动,乙方授权甲方得以自行或转授权第三方进行现场直播、录音录像、复制、发行录有乙方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该等授权为独占、永久、不可撤销的,甲方对乙方(表演者)演出录制的节目(包括但不限于录制的音频、视频等)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将上述录制的音频视频等进行复制、编辑或进行信息网络传播。
(二)、乙方不得自己保存进行商业使用、泄露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商业或非商业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对前述侵权行为进行彻底追究,未予结算部分不予支付,甲方为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于世界各地区主张权利所需相关文件,乙方应配合签署提供。
(四)、本合约著作,于本合约期间届满后,甲方仍可自行或授权他人为商业利用、发行、出版之使用。
点胶机密封圈七、声明与保证
1、双方共同声明与保证:各自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与履行本协议。
2、乙方应切实保护自己的隐私及人身安全,如因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外乙方私自从事各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酒吧、迪厅、网吧等)所受到的伤害及损失与甲方无关。
3、乙方清楚来本公司上班属乙方自愿,非甲方强制要求。
八、收益分配
    由甲方为乙方安排的线下演艺、商务经纪、明星周边等其他商业演艺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乙方承诺全权委托甲方代为收取相关酬劳,在扣除合作事项的演艺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让该次演艺活动得以顺利进行而产生的艺人音乐演出的服装、化妆、造型、美术指导及
培训费用,演出硬件租赁,专项宣发费用,乐队、乐器、道具费用,乙方及随行人员的差旅、住宿、餐饮、通讯,其他与活动执行的相关的费用及应缴纳的税费),双方一致同意共同享有相关收益,具体分配方案及支付等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或者已履行合约期内近12个月甲方因乙方获得的月平均营收乘以剩余合约月份的总金额,以前述两者金额较高者为准,履行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履行期间的月平均收入计算;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应支付未发放的薪酬外,还应赔偿乙方近三个月平均营收的2倍给乙方;
十、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一)、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有关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郑州市高新区仲裁委员会,按照该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三)、本协议项下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行为而支出的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
十一、保密条款
饱和攻击
(一)、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合作事项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本文发布于:2023-06-12 02:21: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patent.en369.cn/patent/3/13602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乙方   甲方   演艺   活动   协议   相关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369专利查询检索平台 豫ICP备2021025688号-2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