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施工项目和主要工程量链轮材料
本标支护工程主要指护坡混凝土、护坡基础混凝土、菱形框架混凝土、毛石混凝土回填、毛石混凝土挡墙等混凝土工程。
主要工程量见表7.1-1。
表1.1-1 混凝土工程主要工程量表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1 | C20素混凝土(二级配) | m3 | 382 | 排水沟、路面、及挡墙修复 |
2 | C20混凝土(二级配) | m3 | 3493 | 护坡及基础 |
3 | C20混凝土(一级配) | m3 | 11 | 边坡菱形框架 |
4 | C15毛石混凝土 | m3 | 200 杨木皮子 | 3#公路内侧挡墙 |
5 | 钢筋 | t | 94 | 菱形框架、护坡及基础,不含落水井 |
6 | 加厚型PVC排水管 | m | 3311 | φ100 |
7 | 排水盲沟 | m | 3311 | φ80 |
8 | 钢筋混凝土排水涵管 | m | 30 | 内径φ500、外径φ800;壁厚30cm |
9 | 落水井 | 个 | 2 | 主筋C16@20,箍筋φ8@20 |
10 | C25插筋/L=3m | 根 | 5132 | 落水井插筋及坡面“土钉” |
11 | C16插筋/L=1.5m | 根 | 175 铁桶包装 | 灌注桩顶联系梁植筋 |
12 | 沥青杉木板 | m2 | 258 | 分缝处缝内回填 |
| | 塑料拖把头 | | |
1.2 施工依据
(1)《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 (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I8-2003;
(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6)《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
(10)《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DL/T5150―2001;
(11)《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
(12)本章各专项施工技术涉及的本技术条款其它章节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
1.3 施工布置
1.3.1 施工用风、水、电
混凝土工程施工用风主要用移动风压机提供。
混凝土工程施工用水在现场布置1个5m3的水箱,由洒水车运至现场施工用水。
混凝土工程施工用电主要为电焊机、振捣棒等施工设备和施工照明用电,各部位施工用电从各接线口就近接取。
1.3.2 混凝土拌合站
本标段混凝土拌合总方量为4086m3。混凝土采用总布置系统中布置的混凝土拌合系统提供。程控电压衰减器将拌好的混合料采用3m3混凝土罐车至各施工部位。 1.3.3 综合加工厂
综合加工厂租用原弃渣场布置的加工厂,钢筋、土钉、插筋在加工厂内加工,加工好的锚杆采用5t自卸汽车运输至各施工部位安制。
1.3.4 废渣废水处理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浆经排水沟排至集水坑(井),经沉淀处理后,废水抽排至指定地点,废渣运至指定弃渣场。
1.4 模板工程
1.4.1 材料
(1)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钢复合材料等模板材料。
(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木材的质量应达到III等以上的材质标准,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4)钢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mm,钢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5)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
1.4.2 制作
(1)混凝土采用组合P3015和P1015小钢模组合,边角不规则不规则部位用木模填缝,模板采用内拉外撑的支撑结构,外侧用φ48钢管支撑,内侧用拉模筋、插筋固定在边坡,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能承受混凝土浇筑和振捣的侧向压力和振动力,防止产生移位,确保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准确,并有足够的密封性,以避免漏浆。
太阳能电池板制作(2)模板必须使混凝土表面平整均匀,且达到本技术条款所要求的平整度和误差限制。凡达不到表面平整度要求的模板,必须按监理人的指示予以修理或更换。
(3)所有模板应由承包人负责设计并得到监理人的批准。承包人应在模板加工前28天,将其准备采用的所有模板(包括特种模板)的详细资料,包括所采用的材料、结构型式。
固定和支撑方式、设计报告、详细图纸以及安装和拆除方法,报送监理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