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STHT-2012007
施
工
合
同
年 月 日
长治市延安路六标供热管网工程
甲方:建模仿真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乙方: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为保证质量与工期,签定如下合同: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治市延安路六标供热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治市延安路
3、承包范围:热力热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热水管网自本小区换热站站房内至各楼单元入口处与主体单位热水管道对接(根据现场甲方工程师指令确定);热力井源管网自热源井至换热站站房内(见施工图,即18眼井);热力二次网换热站至各楼单元入口处与主体单位热水管道对接(根据现场甲方工程师指令确定)(注:管径台风实时监控系统DN≥500)。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保工期、保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5、本工程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包干价1980000元,投标各分项工程造价为:5-16号楼热水470000元,1-16号楼热力660000元,水源井网850000元;本次施工分项工程造价为:5-16号楼热水470000元,5-16号楼热力造价为600000元,水源井网390000元,合计1460000元消音片;除必要的变更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6、合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共计工期60日历天,乙方应从大局出发考虑提供更多工作面。乙方工期必须满足双方约定的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不能按期完工,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除工期顺延外甲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乙双方责任划分: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通、电通、路通等施工必备条件。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尽力提供方便,免费提供相关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3)施工用所有工具设备由乙方自己解决,乙方承担施工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所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若有损坏甲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选购材料设备应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6)乙方保证能通过甲方、现场监理检验并验收合格,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发生的二次费用由乙方负责。
8、质量要求及保证: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乙方负责所施工项目正常使用两个采暖期的保修义务。
2)所有材料、构配件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材料进入现场后应由甲方、监理单位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需要检验、检测的材料,按国家规范进行见证取样做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材质单、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及复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及第一批材料进场3日内甲方支付本次合同总价款的30%即438000元,工程试验完毕2日内甲方支付本次合同总价款的45%即657000元,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5日内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20%即292000元,留置合同价款的5%即73000元作为质保金。两个采暖期后若无质量问题,七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乙方收到总价款95%时7日内提供全额工程发票。
10、施工安全保证: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有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而造成的任何事故责任(包括人身伤亡)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1、合同纠纷:
按合同法执行,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2、不可抗力: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
13、合同价款调整:施工期间如遇工程项目变更,由甲方交付变更图纸及变更说明书,工程洽商由甲乙双方认可,工程变更、洽商计价执行《2008年河南省安装定额》及取费文件。
14、合同生效:
1)合同的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负压脉动式清肺仪)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署书面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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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延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