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低影响开发规划设计导则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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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d-208第一章 总 则
1.1 模锻锤为保护嘉兴水环境,减轻城市防洪压力,充分利用雨水资源,规范嘉兴市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及绿道等雨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制定本规划设计导则。
1.2如何采集数据 地下水位监测本导则是嘉兴市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及绿道等雨水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行业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自本导则批准公布之日起,嘉兴市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及实施,均应按照本导则内容及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1.3 导则目标
通过嘉兴市区新建及改建区域的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建设,实现建设后区域雨水径流污染负荷不大于建设前、建设区域内年均雨水径流外排量和峰值流量不大于建设前,全面实现削减
开发建设区块因雨水径流导致的面源污染、保障建设区域及其周边地区的防洪与排水安全、增加可用水资源量的目标,改善嘉兴市的水环境现状。
1.4 烟卷引流范围
本导则的适用范围为嘉兴市区968km2,五县(市)也可参照执行。
1.5 管理主体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是嘉兴市区雨水工程规划的审批主体,同时也是嘉兴市区雨水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主体。
1.6 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的规划、设计与建设除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 依据与参考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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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5:07: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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