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条件
1.1 法人资格
申请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申请机构应当配备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无损检测责任师等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 机构负责人,具有管理相应规模机构的经历以及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相关的业务以及法律和法规,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或者有不少于40学时的无损检测相关知识的培训经历; (2) 技术负责人,熟悉无损检测相关的业务以及法律和法规,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中无损检测项目未设置Ⅲ级资格的,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不少于4年);
(3) 质量负责人,接受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或者质量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具有无损检测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能力,至少取得一项与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Ⅱ级或者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4) 无损检测责任师,取得与所担任项目对应无损检测方法的Ⅱ级(不少于4年)或者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无损检测责任师。
1.3 质量管理体系
申请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要求,建立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已经持续有效运行。
质量管理体系中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或者项目部管理制度(项目部的设置应当与正式
的无损检测业务合同相对应,并且其存续时间与相应的合同完成时间同步),明确工程项目或者项目部的资源配备、工作指令、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规定。设有分公司的,总公司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所有的分公司,并且有效实施。
1.4 场地与设施
申请机构应当具有与其承担的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测试验场地、办公场所与设施以及环境条件,其中固定办公场所和检测试验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²,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 有满足试验或者仪器调试的场所与设施;
(2) 有满足仪器设备存放要求的贮存场所;
(3) 有满足档案存放要求的存放场所与设施。
1.5 法律法规文件
申请机构应当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并且是有效版本。
1.6 检测能力
申请机构应当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检测能力。
1.7 检测责任过失赔偿能力
申请机构的检测责任过失赔偿能力不低于300万元/年。
1.8 检测仪器设备
申请机构应当具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无损检测仪器设备,具体要求见本附件2.2、3.2、4.4。不同核准项目对同一检测仪器设备有要求的,可以共用,但是应当满足最高要求。
2 常规检测(CG)专项条件
2.1 无损检测人员
(1) 签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全职持证人员不少于25人;
(2) 常规检测项目对应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已聘用期
不少于3个月),其中RTⅢ、UTⅢ、MTⅢ、PT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各不少于1项;
(3) 常规检测项目对应的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RTⅡ、UTⅡ、MTⅡ、PT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各不少于5项。
2.2 检测仪器设备
(1) 射线检测装置8台,其中管电压大于或者等于300kV的X射线检测装置(或者γ射线机)至少2台;
(2) 射线报警仪6台;
(3) 底片烘干箱以及黑度计(含标准黑度片)各1台;
(4) 暗室设施和胶片冲洗装置各1台(套);
(5) 观片灯4台,其中至少1台的亮度大于或者等于80000cd/m2,其他观片灯的亮度大于或者等于40000cd/m2;
(6) 曝光曲线制作装置1套;
(7) 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5台;
(8) 超声波测厚仪1台;
(9) JB/T4730.3规定的标准试块1套,至少包括钢焊接接头用试块(包括CSK-ⅠA、CSK-ⅡA、CSK-ⅢA和CSK-ⅣA)、钢管环向对接焊接接头用试块(包括GS-1、GS-2、GS-3、GS-4)和钢板用试块(包括CBⅠ、CBⅡ-1、CBⅡ-2、CBⅡ-3、CBⅡ-4);
(10) 磁粉检测仪5台(其中至少1台适用于棒状和管状部件的检测);
(11) 黑光灯1台;
(12) 照度计和辐照计各1台;
(13) 磁悬液浓度沉淀管1个;
(14) JB/T4730.4规定的各类灵敏度标准试片(块)至少有1套;
(15) 磁粉探伤仪自校装置1套(含45N、118N重力块各1块,磁场指示器1台,
兆欧表1台);
(16) JB/T4730.5规定的各类灵敏度测试标准试块和对比试块各2块。
3 常规检测(CG)以外的项目专项条件
3.1 无损检测人员
(1) 签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全职持证人员不少于12人;
(2) 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的已聘用期不少于3个月;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项目数量应当满足表B-1的要求;
(3) 申请漏磁检测(MFL)项目的,还应当配备数据判读人员不少于4人(均具有4
年以上数据判读经验)。
表-1 Ⅲ、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项目数量要求
核准项目(代码) | Ⅲ级(项) | Ⅱ级(项) |
涡流检测(ECT) | ≥1(ECT) | ≥4(ECT)+2(PT)+2(MT) |
声发射检测(AE) | ≥1(AE) | ≥4(AE)+2(UT) |
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 (TOFD) | ≥1(手机镀膜机UT) | ≥4(TOFD)+2(RT)+2(UT)+2(MT)+2(PT) |
漏磁检测(MFL) | — | ≥6(MFL)+2(UT) |
| | |
3.2 检测仪器设备
3.2.1 涡流检测(ECT)
(1) 多频涡流探伤仪2台;
(2) JB/T4730.6规定的灵敏度调试标准试块或者对比试块1套;
(3) 黑光灯1台;
(4) 照度计和辐照计各1台;
(5) JB/T4730.5规定的各类灵敏度测试标准试块和对比试块各2块。
3.2.2 声发射检测(AE)
(1) 16通道声发射检测仪1台;
(2) NB/T47013.9规定的各类灵敏度调试试块和对比试块各1套;
(3) 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1台;JB/T4730.3规定的超声波检测标准试块1套,至少包括钢焊接接头用试块(含CSK-ⅠA、CSK-ⅡA、CSK-ⅢA和CSK-ⅣA)和钢板用试块(含CBⅠ、CBⅡ-1、CBⅡ-2、CBⅡ-3、CBⅡ-4)。
3.2.3 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
(1) 双通道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仪2台;
(2) 不同频率的TOFD探头至少3对(频率范围为2.5MHz~10MHz);
(3) 带位置传感器的扫查装置以及相关附件1套;
(4) NB/T47013.10规定的12mm~100mm对比试块和模拟试块各1套;
(5) 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1台;JB/T4730.3规定的标准试块1套,至少包括钢焊接接头用试块(含CSK-ⅠA、CSK-ⅡA、CSK-ⅢA和CSK-ⅣA)、钢板用试块(含CBⅠ、CBⅡ-1、CBⅡ-2、CBⅡ-3、CBⅡ-4);
(6) 射线检测装置1台,射线报警仪1台,底片烘干箱以及黑度计(含标准黑度片)各1台,暗
室设施和胶片冲洗装置各1台(套),观片灯1台(亮度大于或者等于40000cd/m2),曝光曲线制作装置1套;
(7) 磁粉探伤机1台,磁悬液浓度沉淀管1个,JB/T4730.4规定的灵敏度标准试片(块)1套,磁粉探伤仪自校装置1套(含45N、118N重力块各1块);
(8) JB/T4730.5规定的灵敏度测试标准试块和对比试块各1套;
(9) 超声波测厚仪、黑光灯、照度计、辐照计各1台。
3.2.4 漏磁检测(MFL)
(1) 智能腐蚀内检测器1台;
(2) 智能变形检测器1台;
(3) 管道清管器1套;
(4) 管道内检测标准规定的灵敏度调试标准试块和对比试块各1套;
(5) 内检测数据分析软件1套;
(6) 地面标记模块50个;
(7) 管体腐蚀成像检测仪1台;
(8) 外壁漏磁检测仪1台;
(9) 超声波测厚仪2台;
(10) 具有内检测器牵引试验条件;
(11) 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1台;JB/T4730.3规定的标准试块1套,至少包括钢焊接接头用试块(含CSK-ⅠA、CSK-ⅡA、CSK-ⅢA和CSK-ⅣA)、钢板用试块(含CBⅠ、CBⅡ-1、CBⅡ-2、CBⅡ-3、CBⅡ-4)。
4 分公司补充要求
4.1 法定资格
取得分公司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非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4.2 管理人员
任命专职的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无损检测责任师,其任职条件应当满足1.2的规定,并且明确其职责。
4.3 无损检测人员
4.3.1 常规检测(CG)
(1) 与总公司签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全职持证人员不少于10人;
(2) 常规检测项目对应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已聘用期不少于3个月),其中RTⅢ、UTⅢ、MTⅢ、PT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各不少于1项;
(3) 常规检测项目对应的Ⅱ级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RTⅡ、UTⅡ、MT
粘扣
Ⅱ、PT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各不少于3项。
4.3.2 常规检测(CG)以外的项目
(1) 与总公司签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全职持证人员不少于8人;
(2) 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Ⅲ级无损检测人员的已聘用期不少于3个月;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项目数量应当满足表B-2的要求;
(3) 申请漏磁检测(MFL)项目的,还应当配备数据判读人员不少于2人(均具有4年以上数据判读经验)。
表-2 Ⅲ、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项目数量要求
核准项目(代码) | Ⅲ级(项) | Ⅱ级(项) |
涡流检测(ECT) | ≥1(功率测量ECT)车流量统计 | ≥2(ECT)+2(PT)+2(MT) |
声发射检测(AE) | ≥1(AE) | ≥2(AE)+2(UT) |
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 (TOFD) | ≥1(UT) | 摩托车消音器≥2(TOFDmjpg)+2(RT)+2(UT)+2(MT)+2(PT) |
漏磁检测(MFL) | — | ≥3(MFL)+2(UT) |
| | |
4.4 检测仪器设备
具有与承担的无损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无损检测仪器设备(所有权属总公司),具体要求应当满足本附件2.2和3.2的要求。
4.5 场地与设施
具有与其承担的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测试验场地、办公场所与设施以及环境条件(非租赁的,所有权属总公司),其中固定办公场所和检测试验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50m2,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 有满足试验或者仪器调试的场所与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