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5-2-80+A1
第二版
2002-09
修订第一版
2004-01导电碳油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风扇的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2-双面钟80: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fans
前 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的合作。为此,IEC除了开展其他活动之外,还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2)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4)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农用保水剂
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最大范围地使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5) IE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6)应尽可能注意,本标准中的一些元件中可能涉及到专利权问题,IEC不承担对任何专利权进行识别的义务。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抽纸机本标准是IEC 60335-2-80第二版,它作为技术修订版取消和替代了耐磨铸铁1997第一版。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FDIS | 表决报告 |
61/2165/FDIS | 61/2245/RVD |
| |
有关本标准通过时的全部材料可在以上所示的表决报告中到。
本标准应与IEC 60335-1及其增补件的最新版本配合使用。本标准是根据IEC 60335-1的第4版(2001)制定的。
注1 本标准中提及的“第1部分”是指IEC 60335-1。
本标准增补或修改了IEC 60335-1的相应条款,从而将其转化为本标准:电风扇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中未提及的IEC 60335-1中的条款,只要合理,便可使用。本标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替”的地方,是对IEC 60335-1相应条款的相应修改。
注2 本标准使用下述编号方式:
—— 对第1部分增加的条款、表格、图形从101开始编号;
—— 除了在新增条款中的注和第1部分包含的注外,新增的注从101开始编号,包括那些代替的章节或条款;
—— 增加的附录用字母编号AA,BB,等等。
注3 本标准使用下述印刷字体:
—— 要求:五号宋体字;
手势控制—— 试验规范:斜体字;
—— 注:小五号宋体字。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3章中有定义,当IEC 60335-1的定义涉及到形容词时,形容词和对应名词也采用黑体字。
技术委员会决定:本标准将实施至2003年,届时标准将被:
·重新确认;
·废止;
·由修订版代替,或者
·增补。
在某些国家中存在下列差异:
– 6.2:此要求不适用 (美国)。
– 6.101:只有在热带环境中才允许 (澳大利亚)。
– 7.1: 不要求有“T”标志 (美国)。
– 7.1::安装于墙壁上或窗户上的风扇应用使用结构说明来标示。(德国)。
– 7.12.1:安装于墙壁或窗户上的风扇的说明书应表明:当风扇在和使用除电力外的其他能量的电器同时工作时,房间所允许的最大负压。(德国)。
– 7.12.1:对于将安装于高处的电风扇,说明书应表明风扇若要安装,其扇叶应高于地面2. 1 m (澳大利亚).。
– 7.12.1:其他安装高度应在电器上予以说明和标记(美国)。
– 19.7:增加条款不使用(美国)。
– 20.1: 便携式落地扇不进行增加的试验(日本)。
– 20.2: 试验要求不同(美国)。
– 21.102:使用不同的负载(美国)。
– 23.3:试验要求不同(美国)。
– 24.101:此要求不适用 (美国)。
修正件A1前言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