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滑坡和泥⽯流灾害应急处理⽅案⼭体滑坡和泥⽯流灾害应急预案 (指导性范本)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编制
2006年12⽉
⽬录
1 总则 (1)
1.1编制⽬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范围 (1)
1.4应急预案体系 (1)
1.5应急⼯作原则 (2)
2 应急分析 (2)
2.1概况 (2)
2.2⼭体滑坡、泥⽯流灾害风险 (3)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
A)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3)
B)职责 (4)
4 预防与预警 (7)
A)危险源监控 (7)
B)预警⾏动 (7)
C)信息报告与处置 (8)
5 应急响应 (10)
A)应急响应等级 (10)
B)响应程序 (11)
C)应急处置措施 (13)
D)应急结束 (14)
施梦月6 信息发布 (14)
E)灾害公告 (14)运行网
F)公共关系 (15)
7 后期处置 (15)
8 保障措施 (16)
G)通信 (16)
H)应急队伍 (16)
脱蜡I)物资装备 (16)
J)互助协议 (17)
9 培训与演练 (18)
K)应急⼈员培训和员⼯教育 (18)
帷幕灌浆L)预案演练 (18)
10 奖惩 (19)
M)奖励 (19)
N)责任追究 (19)
11 附则 (20)
O)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20)
P)预案的解释和实施 (20)
粉末注射成形⼭体滑坡和泥⽯流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的
⾼效有序地做好突发⼭体滑坡、泥⽯流灾害应急防治⼯作,避免或最⼤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民⽣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重⼤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办法,制定本预案。
1.3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处置集团公司所属,承担主体或业主责任的各单位在进⾏建设、⽣产、经营、服务活动中,所辖区域内由于⾃然因素或者⼈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员⽣命和财产 安全的⼭体滑坡、泥⽯流灾害。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是集团公司所属,承担主体或业主责任的单位应对⼭体滑坡、泥⽯流灾害的专项预案。如灾害后果达到重特⼤灾害等级,应同时启动《华能集团公司重特⼤⼈⾝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如同时发⽣环境污染等事故,应同时启
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5应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为本。建⽴健全测防机制,最⼤程度地减少突发⼭体滑坡、泥⽯流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民众的⽣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领导、分⼯负责。在集团公司统⼀领导下,有关部门、产业公司、基层单位、合作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体滑坡、泥⽯流灾害应急防治⼯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2 应急分析
2.1概况
(1)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体滑坡、泥⽯流灾害危险源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必要时,可附平⾯图进⾏说明;
(2)本单位所辖区域外、但可能对本单位所辖区域造成影响的⼭体滑坡、泥⽯流灾害危险源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必要时,可附平⾯图进⾏说明;
(3)本单位所辖区域内可能受到⼭体滑坡、泥⽯流灾害影响的单位、⼈员、设施。本单位所辖区域内发⽣灾害,可能影响到的区域外单位、⼈员、设施;
(4)可能受到⼭体滑坡、泥⽯流灾害影响的重⼤危险源、重要设施、⽬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必要时,可附平⾯
图进⾏说明。
2.2⼭体滑坡、泥⽯流灾害风险
(1)⼭体滑坡、泥⽯流灾害有可能直接造成的⼈⾝伤亡、设施、设备毁损;
(2)⼭体滑坡、泥⽯流灾害有可能造成的供电、通信、供热、供⽓、道路等设施毁损所次⽣的影响和灾害;
(3)⼭体滑坡、泥⽯流灾害有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灾害;
(4)⼭体滑坡、泥⽯流灾害有可能造成的⼯期延误。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a)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负责牵头组成应急指挥领导
⼩组。灾害应急救援⼯作依照法定职责和相关责任制负责,并与所在地国家市(县)级政府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相衔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组长:基层单位⾏政负责⼈;
副组长:⽣产副职、安全副职、灾害责任区单位⾏政负责⼈、监理、设计单位⾏政负责⼈、市(县)级地⽅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县)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灾害责任区单位分管安全、⽣产的负责⼈、监理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市(县)级地⽅政府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国⼟资源部门、⽓象部门、医疗机构负责⼈;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各基层单位⽣产主管部门,⽣产主管部门负责⼈任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领导⼩组下设六个专业组,分⼯负责以下各⽅⾯应急救援⼯作:1、灾害救援指挥(⽣产部门牵头);2、预警信息管理(技术部门牵头);3、警戒保卫(保卫部门牵头);4、医疗救护(⾏政部门牵头);5、保险理赔(保险部门牵头);
6、后勤保障(⾏政部门牵头)。
本单位责任区内有可能发⽣⼭体滑坡、泥⽯流灾害的、与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有合同关系的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应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本单位相应的⼭体滑坡、泥⽯流灾害应急指挥领导⼩组。
b) 职责
发⽣特⼤型、⼤型⼭体滑坡、泥⽯流灾害或险情的,由集团公司牵头负责应急指挥;
发⽣中型⼭体滑坡、泥⽯流灾害或险情的,由相关产业公司牵头负责应急指挥;
发⽣⼩型及以下⼭体滑坡、泥⽯流灾害或险情的,由基层单位负责救援⾏动的决策指挥、信息报送及善后处理。
应急指挥领导⼩组职责:
(1)灾害发⽣后⽴即到达现场,了解灾害情况,调配应急资源,制定应急措施;
(2)超过责任范围或能⼒的,及时请求上级单位或当地花洒喷头自W的方法
政府⽀援;
(3)落实、反馈上级决策;
(4)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灾害情况;
(5)确认和宣布应急状态解除,结束应急⾏动;
(6)组织或配合进⾏灾害调查;
(7)善后处理;
(8)根据实战情况修订预案。
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负责领导⼩组指令的传达;
(2)负责灾害上报,及时了解现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已采取措施以及灾害影响范围,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将现场情况向有关领导和上级单位报告;
(3)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信联络⼯作;
(4)负责应急救援⽅案制定与实施;
(5)负责组织救援⼒量;
(6)负责协调各专业组开展⼯作;
(7)负责灾害善后处理和灾害调查⼯作。
灾害救援组主要职责:
灾害救援组属于⼭体滑坡、泥⽯流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中现场施救组织者,由基层单位⽣产部门牵头,安全部门、技术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灾害责任区单位有关⼈员参加,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案组织开展实施救援⼯作,并
对救援⼯作进⾏专业技术指导。
预警信息组主要⼯作职责
信息组属于⼭体滑坡、泥⽯流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中预警信息管理者,由基层单位技术部门牵头,⽣产部门、安全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灾害责任区单位有关⼈员参加。负责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及报告。
警戒保卫组主要职责
警戒保卫组属于⼭体滑坡、泥⽯流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的联动响应体系,由基层单位产保卫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当地政府公安、交管⼒量和灾害责任区单位保卫⼒量负责灾害现场封闭警戒、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
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组属于⼭体滑坡、泥⽯流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的联动响应体系,由基层单位⾏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及社会医疗⼒量进⾏紧急救护和⼯作。
保险理赔组主要职责
保险理赔组属于⼭体滑坡、泥⽯流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的损失索赔体系,由基层单位保险主管部门牵头,⽣产部门、安全部门、监理单位、灾害责任区单位有关⼈员参加,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开展损失索赔⼯作。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后勤保障组属于⼭体滑坡、泥⽯流灾害应急救援体
系的联动响应体系,由灾害责任区单位牵头,负责灾害区域的⼈员的疏散、安置,抢险物资、装备的供应和调⽤以及⽣活后勤保障⼯作。
对⼭体滑坡、泥⽯流灾害,由技术,安全、⽣产等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灾害责任区单位参加,积极配合地⽅政府进⾏调查。
4 预防与预警
a) 危险源监控
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以预防为主的⼭体滑坡、泥⽯流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形成严密的防汛、⽓象、地震等地质灾害监测⽹络。监测、⽣产、技术、安全等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分析、传送、应对⼭体滑坡、泥⽯流灾害险情灾情。
b) 预警⾏动
(1)信息收集与分析
预警信息组要⼴泛收集整理与⼭体滑坡、泥⽯流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体滑坡、泥⽯流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体滑坡、泥⽯流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2)编制年度⼭体滑坡、泥⽯流灾害防治⽅案
集团公司所属各可能发⽣地质灾害的基层单位,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体滑坡、泥⽯流灾害防治⽅案。年度⼭体
滑坡、泥⽯流灾害防治⽅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体滑坡、泥⽯流灾害防治措施,确定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
(3)灾害险情巡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体滑坡、泥⽯流灾害测防和监测⽹络的作⽤,进⾏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体滑坡、泥⽯流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
危险区警⽰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员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4)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与当地政府国⼟资源主管部门和⽓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体滑坡、泥⽯流灾害⽓象预报预警⼯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众。当预警信息组判断某个区域有可能发⽣⼭体滑坡、泥⽯流灾害时,应⽴即向应急指挥领导⼩组、应急救援办公室进⾏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要⽴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监测⼈和该区域内的单位及⼈员;各受影响单位和⼈员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作。
c) 信息报告与处置
(1)灾害报告与处置
⼭体滑坡、泥⽯流灾害发⽣后,灾害责任区单位应在30分钟内向应急指挥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和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进⾏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地点、时间及伤亡情况;
应急指挥领导⼩组、应急救援办公室接报后,应于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应急;
集团公司系统内的报告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执⾏“三个渠道”的灾害报告制度;
灾害责任单位还应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进⾏灾害报告。
(2)应急指挥领导⼩组联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