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催化器产品试制技术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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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试制技术协议书
(成品件)
编号:
产品图号:
产品名称:三元催化转换器总成 、消音器总成
号:
甲方XXXX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集成搜索乙方:XXXX汽车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丙方:XXXX汽车催化剂有限公司
经甲乙丙三方代表充分协商,就产品试制的有关技术、进度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 led数码管显示屏试制产品项目及供货状态清单见附表。
2 产品技术要求:
2.1 产品以需方提供的图纸、CAD数据(或样件)为依据进行试制。
2.2 产品性能应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要求:
2.2.1  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中的第Ⅲ阶段要求
2.2.2  GB/T18377-2001汽油车用催化转化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2.2.3  GB/T18881-2002汽油车排气净化催化剂
2.2.4  XB/T505-2003汽油车排气净化催化剂载体
2.2.5  XB/T607-2003汽油车排气净化剂涂层试验方法
2.2.6  QC/T631-1999汽车排气消音器性能技术条件
2.2.7  QC/T630-1999汽车排气消音器性能试验方法
2.3 产品试制中若性能、外观、尺寸、材料需要更改或改进时,须经甲方同意,并更改图纸、数据后方可执行。
3 三方相互提供的条件和进度要求:
3.1 甲方在20097 5日前向乙方和丙方提供如下资料:
      (图纸√、CAD数据、样件小文件存储及有关标准
3.2 乙方和丙方完成产品试制后,于XXXX XX XX 日前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格样件(三)套、生产用图(三)份,供甲方试装鉴定。图纸经甲方确认会签后,其中一份返给乙方,作为小批量生产的依据。异位发酵床
3.3 乙方在甲方整车排放标定试验后,需向甲方提供产品试验报告一份,允许是复印件(报告须在国家认定或需方指定的试验单位进行,必要时通知甲方参加)。
3.4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样件后,及时进行样件试装及路试,待样品鉴定合格后,方可进入小批量供货。
4 产品标志
4.1 丙方产品端面应具有甲乙方可识别的端面号,乙方封装后在产品易见部位制出能够永久保留供方厂标志或商标及生产批次号。
4.2 在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中的产品,乙方应在产品易见部位标注CCC标识。
4.3 方应在产品易见部位制出能够永久保留需方厂的商标 XXXX
4.4 对具有上、下、左、右、前、后对称关系的产品应在产品明显部位用英文缩写字母制出标记以示区别,标记符号表示如下:上:UPR、下:LWR、左:L如图是某水上打捞船、右:R、前:FR、后:RR
4.5 产品其它标志按产品图纸技术要求制出。
5 其它
5.1 催化剂规格M82400/6.530g/cft051PtPdRh
5.2 新鲜催化剂:排放应低于欧排放标准限值的60%。
5.3安息香乙醚 催化器具有良好的耐久性能(丙方按照中国标准老化模式提供80小时快速老化件,同时支持甲方完成实车8万公里耐久测试。
5.4 临界催化转化器在老化后转化能力能够使HC的排放在OBD限值(0.4g/km)的80%到85%之间。
5.5在验证催化器的上述关键步骤过程中,甲方包括甲方的EMS标定供应商应与丙方共享排放测试有关的所有数据,在得到甲方或甲方EMS供应商提供的排放数据后,甲方与丙方共同讨论催化剂配方是否合理,再决定是否对配方进行调整,经过试验验证满足要求的催化剂需由甲方最终确认并发布作为最后供货配方。
5.6 在需方申报公告及调试验证等相关试验时,请给予技术支持。
6、保密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两方不得将三方合作期间所得到业务情况、商业信息、技术资料等泄露给第四方。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四方出示、提供或转让三方合作期间所形成与开发产品有关的商业信息、技术资料(包括:图纸、技术文件、样品、CAD数据等)及相关资料。
三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技术资料、技术方法、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均属保密范围,三方对任一方提供的资料和情报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许可,该资料或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传送或泄漏给第四方。

本文发布于:2023-05-12 14:16: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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