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20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2016
Technical code for external windows of civil building in Fujian
(征求意见稿)
2016-××-××发布 2016-××-××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福建省绿建筑设计规范等3部标准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16] 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进行了专题科研、试验研究和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其他省市先进标准,并在省内外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0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外窗性能要求; 5.材料配件;6.外窗设计;7.生产制作;8.安装施工;9.工程验收;10.保养维修。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0.5、5.2.1条第2款、6.1.4、6.12.1、7.1.1、8.1.1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本规范实施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62号,邮编:350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编单位:…………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外窗性能要求
5 材料配件
5.1 一般规定
5.2 外窗型材
5.3 玻璃
5.4 密封材料
5.5 五金配件及紧固件
5.6 附框
5.7 开窗器
5.8 其它
6 外窗设计
6.1 一般规定
6.2 洞口尺寸及立面设计
6.3 抗风压性能
6.4 水密性能
6.5 气密性能
6.6 热工性能
6.7 隔声性能
6.8 采光性能
6.9 反复启闭性能
6.10 隐框窗硅酮结构密封胶设计
6.11 防雷设计
6.12 安全要求
7 生产制作
7.1 一般规定
7.2 外窗构件加工
7.3 外窗装配
7.4 附框制作
7.5 出厂检验
7.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安装施工
8.1 一般规定
8.2 施工准备
8.3 附框安装
8.4 外窗安装
8.5 防雷施工
8.6 清理及成品保护
8.7 安全技术措施
9 工程验收
9.1 一般规定
9.2 主控项目
9.3 一般项目
10 保养维修
10.1 一般规定
10.2 检查、维护及维修
附录A 常用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参数
附录B 常用标准化外窗物理性能表
1 总 则
1.0.1 为加强我省民用建筑外窗产品的管理,推进我省外窗产品标准化进程,提升建筑外窗性能及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节能降耗、安装维护方便,特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随着国家建筑工业化的推进,建筑节能要求的提高,对建筑外窗产品性能及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当前我省建筑外窗应用普遍存在着设计水平不高,外窗设计标准化程度低,洞口施工偏差过大,异型窗过多过滥,生产效率低;产品配置较低,普遍使用单层玻璃、5+6A+5中空玻璃,节能性能差;所用型材、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随意组合,质量难以控制;外窗生产加工企业的装备普遍较差,加工过程质量控制不严,甚至在工地现场制作,条件简陋;施工安装不规范,普遍使用的湿法安装更直接影响着建筑外窗性能和工业化生产;工程验收管理不到位,检测不能反映工程实际用窗的性能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外窗的工程质量。建筑外窗的标准化、系统化是建筑外窗发展的必然趋势,
通过推进标准化、系统化设计,推行建筑外窗安装干法施工等措施,实现建筑外窗产品生产制作工厂化和安装验收规范化,达到建筑外窗商品化,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保证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的目的。
1.0.2 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外窗(以下简称外窗)工程的设计选用、生产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及保养维护。
条文说明: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本规范中的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及有节能要求的公共建筑(如写字楼、行政办公楼等)。受篇幅所限,本规范无法覆盖全部民用建筑,只是作为基础标准提出有关技术要求。对于体育建筑(如体育场馆、游泳馆)、交通运输建筑(机场、火车站)、文化建筑(展览馆、影剧院)、商业建筑(商场、金融建筑)等具有特殊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相关各方可以参考本规范的相应条款。
1.0.3 外窗的设计选用、生产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及保养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定。
条文说明:本规范包含了建筑外窗系统的设计、材料选择、生产制作、安装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及维护诸方面的技术要求,涉及面广。本条明确了民用建筑外窗系统的设计、生产制作、施工安装及工程质量验收,除了按本规范进行建筑外窗工程质量验收时,还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1.1 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总称。
2.1.2 标准化外窗 standard external windows
在工厂内生产制作,对组成外窗的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对外窗的规格尺寸实施标准化,且各项性能不低于标准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的成品窗。
2.1.3 附框 Standardized auxiliary frame
预埋或预先安装在外窗洞口中,用于安装标准化外窗,其性能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独立构件。
2.1.4 干法安装 installation with additional frame for fixing
墙体外窗洞口预先安置附框并对墙体缝隙进行填充和防水密封处理,在墙体洞口表面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将外窗固定在附框上的安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