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华南软物质科学与技术高等研究院
实验室废弃物回收规定
(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1.有机废液和无机废液分开收集,有机含卤废液和有机不含卤废
液分开收集;
2.实验室内废液暂存区域边界需粘贴警示胶带,附近需贴附提示 标签;
3.暂存区域必须不影响消防疏散逃生;
4.为防止搬运过程中发生泄漏,废液桶盛装以7-8分满为宜,不 应过满。为防止废液运输过程中发生泄露,盖废液桶盖子前,
应在封口处加一层橡胶手套;
5.实验室产生的每桶废液,搬运到研究院暂存区域之后,应在废
液桶上贴附废弃物标签,标签上填写废液的主要成分、含水量、
所在课题组、搬运时间等内容;
6.各课题组应根据研究院通知,按时将废液搬运到指定地点,及
时称重。
二、空瓶
1.500ml的玻璃空瓶,收集在标准的纸箱内;
2.非500ml的玻璃空瓶、碎玻璃(不包含针头)、塑料瓶用非标
准纸箱收集;
3.空瓶暂存区域边界需粘贴警示胶带,附近需贴附提示标签;
4.实验室内空瓶暂存区域必须不影响消防疏散逃生;
5.实验室产生的每箱空瓶,搬运到研究院暂存区域之后,应用胶
带打包好,堆放整齐,在纸箱上贴附废弃物标签,标签上填写
空瓶或碎玻璃、所在课题组、搬运时间等内容;
6.各课题组应根据研究院通知,按时将空瓶搬运到指定地点,及
时称重。
1.沾染化学试剂和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固体垃圾,分开收集;未沾
染化学试剂的固体垃圾包括:橡胶手套盒子、快递包装、设备
保护用泡沫和塑料等;(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固体垃圾作为生活
垃圾处理)
2.硅胶、针头分别单独回收;(针头现阶段暂不能回收,请实验
室先妥善存放于利器盒中);
3.固体垃圾暂存区域边界需粘贴警示胶带,附近需贴附提示标
签;
4.实验室内固体垃圾暂存区域必须不影响消防疏散逃生;
5.实验室产生的每箱(袋)固体垃圾,搬运到研究院暂存区域之
后,应用胶带打包好,摆放整齐,在纸箱或袋子上贴附废弃物
标签,标签上填写固体垃圾的主要内容、所在课题组、搬运时
间等内容;(若为袋装的固体垃圾请使用不易破损的袋子,为
防止装卸过程中袋子破裂垃圾散落请不要使用轻薄的黑垃
圾袋)
6.各课题组应根据研究院通知,按时将固体垃圾搬运到指定地
点,及时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