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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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氮气中文别名:无资料英文名称:nitrogen英文别名:无资料CAS号:7727-37-9技术说明书编码:MSDS#33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2.2类 不燃气体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空气中氮气含量过高,使吸入气氧分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躁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神情恍惚、步态不稳,称之为“氮酩酊”,可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
氮气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码:MSDS#33编制日期:_____________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TLVTN:ACGIH 窒息性气体
TLVWN:未制定标准
接触限值: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无资料
避免接触的条件:无资料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分解产物:无资料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无资料
RTECS:QW9700000
刺激性: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
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2 类不燃气体。其它法规:工业用气态氮 (GB3864-83)。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修改说明:无资料其他信息:无资料

本文发布于:2023-05-04 19:36: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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