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集合的公共认证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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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发明涉及信息验证技术领域,并且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基于集合的公共认证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2.公共认证是电信行业对用户身份校验的一种方式模块在办理业务之前(或办理业务中,需要进行验证)需要进行一定的校验,常见的验证方式有服务密码、随机码、身份证号码、通话记录认证,其他验证方式还有宽带地址,sim卡等。
3.很多业务模块需要进行验证,多个业务模块若各自开发验证方式,费时费力,且存在样式提示等各种不统一的问题。
4.我们把需要各模块需要认证的基础认证方式进行了汇总,提供了一个公共认证的功能。
5.现有技术中将各个模块按opcode编号,配置对应的认证组,当进入某一模块时,将当前用户现有认证项与当前模块的认证组按一定的规则进行比对,匹配通过则自动进行业务受理。
6.现有系统覆盖性认证的实现方式需要写大量的逻辑判断,实现复杂,且不利于维护和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7.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集合的公共认证方法,包括:
8.确定业务系统的多个业务模块中每个业务模块的认证方式,并建立所述每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
9.在所述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建立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
10.通过验证方式集合,完成对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公共认证。
11.可选的,公共认证,包括:一般性认证,覆盖性认证以及强制认证。
12.可选的,若业务系统中的另一个业务模块,在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的预设时间内发出验证方式,查看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是否与所述验证方式集合存在交集,若存在,则对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覆盖性认证。
13.可选的,一般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
14.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已认证集合不为空,则对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一般性认证通过。
15.可选的,强制认证的触发方式如下:
16.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认证集合不为空,则触发任意一个业务模块进行强制认证。
17.可选的,覆盖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
18.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不为空,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
19.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为集合a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
20.可选的,还包括:获取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若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存在交集,则判定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与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间可以进行覆盖性认证。
21.可选的,业务模块中若存在特殊业务,则对特殊业务进行权限设置,设置权限后的特殊业务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22.可选的,业务系统运行后首次进行业务办理的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23.可选的,若在预设时间后发出验证方式,则另一个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24.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基于集合的公共认证系统,包括:
25.集合确定模块,确定业务系统的多个业务模块中每个业务模块的认证方式,并建立所述每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
26.子集确定单元,在所述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建立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
27.验证模块,通过验证方式集合,完成对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公共认证。
28.可选的,公共认证,包括:一般性认证,覆盖性认证以及强制认证。
29.可选的,若业务系统中的另一个业务模块,在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的预设时间内发出验证方式,查看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是否与所述验证方式集合存在交集,若存在,则对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覆盖性认证。
30.可选的,一般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
31.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已认证集合不为空,则对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一般性认证通过。
32.可选的,强制认证的触发方式如下:
33.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认证集合不为空,则触发任意一个业务模块进行强制认证。
34.可选的,覆盖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
35.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不为空,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
36.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为集合a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
37.可选的,认证模块还用于:获取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若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存在交集,则判定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与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间可以进行覆盖性认证。
38.可选的,业务模块中若存在特殊业务,则对特殊业务进行权限设置,设置权限后的特殊业务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39.可选的,业务系统运行后首次进行业务办理的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40.可选的,若在预设时间后发出验证方式,则另一个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41.本发明能够更加快速的判定已有认证项和模块认证项的快速匹配,代码逻辑更加清晰。
附图说明
42.图1为本发明方法的流程图;
43.图2为本发明方法实施例已经验证过的认证项和模块需要认证的认证项的集合化示意图;
44.图3为本发明系统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45.现在参考附图介绍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本发明可以用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施,并且不局限于此处描述的实施例,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详尽地且完全地公开本发明,并且向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充分传达本发明的范围。对于表示在附图中的示例性实施方式中的术语并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定。在附图中,相同的单元/元件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
46.除非另有说明,此处使用的术语(包括科技术语)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具有通常的理解含义。另外,可以理解的是,以通常使用的词典限定的术语,应当被理解为与其相关领域的语境具有一致的含义,而不应该被理解为理想化的或过于正式的意义。
47.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集合的公共认证方法,包括:
48.确定业务系统的多个业务模块中每个业务模块的认证方式,并建立所述每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
49.在所述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建立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
50.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集合的公共认证方法,如图1所示,包括:
51.确定业务系统的多个业务模块中每个业务模块的认证方式,并建立所述每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
52.在所述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建立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
53.通过验证方式集合,完成对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公共认证。
54.其中,公共认证,包括:一般性认证,覆盖性认证以及强制认证。
55.其中,若业务系统中的另一个业务模块,在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的预设时间内发出验证方式,查看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是否与所述验证方式集合存在交集,若存在,则对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覆盖性认证。
56.其中,一般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
57.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已认证集合不为空,则对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一般性认证通过。
58.其中,强制认证的触发方式如下:
59.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认证集合不为空,则触发任意一个业务模块进行强制认证。
60.其中,覆盖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
61.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不为空,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
62.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为集合a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
63.其中,获取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若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存在交集,则判定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与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间可以进行覆盖性认证。
64.其中,业务模块中若存在特殊业务,则对特殊业务进行权限设置,设置权限后的特殊业务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65.其中,业务系统运行后首次进行业务办理的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66.其中,若在预设时间后发出验证方式,则另一个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67.获取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a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b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b,若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存在交集s,如图2所示,则判定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与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间可以进行覆盖性认证。
68.本发明中使用的公共认证相关规则如下:
69.模块a、b、c、e、f,进入模块可用的验证方式a、b、c、a+b、a或b、a或b;
70.则在a模块进行操作之前,需要进行a方式的验证。比如办理1100停复机,需要进行身份证验证或者随机码验证才能进行操作。办理业务之前需要用户或者客户完成相关的认证称为一般性认证。
71.一个用户办理a业务时需要进行a验证,a验证通过后,进入a模块办理业务。该用户已验证的验证方式有效时间内(例如30min,随机码下发的验证方式;或者身份证认证信息本次登录有效;)办理e业务,此时可以根据有效时间内的认证信息,判断出用户此次不必须重新进行校验,有进入模块操作的权限,直接进入模块操作。办理业务时,用户或者客户有效时间内已认证的方式覆盖了本次进入模块需要的认证方式,则可以直接进入模块办理业务,称为覆盖性认证。
72.一个用户办理a业务时需要进行a验证,a验证通过后,进入a模块办理业务。该用户已验证的验证方式有效时间内(例如30min,随机码下发的验证方式)办理f业务,f业务与e业务不同,模块操作更为敏感,要求用户每次进入模块必须认证,此时必须选择a或者b验证方式认证通过后,才可办理业务。办理业务之前必须认证用户或者客户信息,称为强制性认证。
73.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基于集合的公共认证系统200,如图2所示,包括:
74.集合确定模块201,确定业务系统的多个业务模块中每个业务模块的认证方式,并建立所述每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
75.子集确定单元202,在所述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
证后,建立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
76.验证模块203,通过验证方式集合,完成对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公共认证。
77.其中,公共认证,包括:一般性认证,覆盖性认证以及强制认证。
78.其中,若业务系统中的另一个业务模块,在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的预设时间内发出验证方式,查看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是否与所述验证方式集合存在交集,若存在,则对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覆盖性认证。
79.其中,一般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
80.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已认证集合不为空,则对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一般性认证通过。
81.其中,强制认证的触发方式如下:
82.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认证集合不为空,则触发任意一个业务模块进行强制认证。
83.其中,覆盖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
84.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不为空,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
85.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为集合a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
86.其中,认证模块203还用于:获取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若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存在交集,则判定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与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间可以进行覆盖性认证。
87.其中,业务模块中若存在特殊业务,则对特殊业务进行权限设置,设置权限后的特殊业务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88.其中,业务系统运行后首次进行业务办理的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89.其中,若在预设时间后发出验证方式,则另一个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90.本发明能够更加快速的判定已有认证项和模块认证项的快速匹配,代码逻辑更加清晰。
91.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方案可以采用各种计算机语言实现,例如,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java和直译式脚本语言javascript等。
92.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93.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94.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95.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96.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技术特征:


1.一种基于集合的公共认证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确定业务系统的多个业务模块中每个业务模块的认证方式,并建立所述每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在所述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建立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通过验证方式集合,完成对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公共认证。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公共认证,包括:一般性认证,覆盖性认证以及强制认证。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若业务系统中的另一个业务模块,在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的预设时间内发出验证方式,查看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是否与所述验证方式集合存在交集,若存在,则对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覆盖性认证。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一般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已认证集合不为空,则对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一般性认证通过;所述强制认证的触发方式如下: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认证集合不为空,则触发任意一个业务模块进行强制认证;所述覆盖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不为空,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为集合a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若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存在交集,则判定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与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间可以进行覆盖性认证。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业务模块中若存在特殊业务,则对特殊业务进行权限设置,设置权限后的特殊业务不进行覆盖性认证。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业务系统运行后首次进行业务办理的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若在预设时间后发出验证方式,则另一个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9.一种基于集合的公共认证系统,所述系统包括:集合确定模块,确定业务系统的多个业务模块中每个业务模块的认证方式,并建立所述每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子集确定单元,在所述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建立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验证模块,通过验证方式集合,完成对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公共认证。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所述公共认证,包括:一般性认证,覆盖性认证以及强
制认证。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若业务系统中的另一个业务模块,在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的预设时间内发出验证方式,查看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是否与所述验证方式集合存在交集,若存在,则对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覆盖性认证。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所述一般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已认证集合不为空,则对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一般性认证通过;所述强制认证的触发方式如下: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认证集合不为空,则触发任意一个业务模块进行强制认证;所述覆盖性认证的判定方式如下: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不为空,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若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s,与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a的交集为集合a即判定另一个业务模块的覆盖性验证通过。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所述认证模块还用于:获取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若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以及另一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存在交集,则判定所述任意一个业务模块与所述另一个业务模块间可以进行覆盖性认证。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所述业务模块中若存在特殊业务,则对特殊业务进行权限设置,设置权限后的特殊业务不进行覆盖性认证。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所述业务系统运行后首次进行业务办理的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16.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系统,所述若在预设时间后发出验证方式,则另一个业务模块不进行覆盖性认证。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集合的公共认证方法及系统,属于信息验证技术领域。本发明方法,包括:确定业务系统的多个业务模块中每个业务模块的认证方式,并建立所述每个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的集合;在所述业务系统中任意一个业务模块发出的验证方式完成验证后,建立任意一个业务模块验证完成后的验证方式集合;通过验证方式集合,完成对业务模块的验证方式进行公共认证。本发明能够更加快速的判定已有认证项和模块认证项的快速匹配,代码逻辑更加清晰。代码逻辑更加清晰。代码逻辑更加清晰。


技术研发人员:

罗睿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2022.07.04

技术公布日:

2022/12/12

本文发布于:2022-12-22 07:06: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patent.en369.cn/patent/2/41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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