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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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说明书涉及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和方法,更具体地,涉及用于确定电动车辆充电费用的电动车辆充电设备和方法。


背景技术:



2.电动车辆越来越受欢迎。现有充电费用通常由电动车辆充电系统的服务器平台确定。然而,为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在充电过程中经常处于离线状态,这导致充电持续时间不准确。服务器平台基于充电器发送的充电持续时间确定充电费用。因此,收费费用往往不准确。此外,充电器上显示的充电费用通常由充电器确定,而不考虑与电动车辆用户的用户配置文件相关联的营销活动。充电器上显示的充电费用通常不准确。因此,期望提供用于精确确定充电费用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和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3.本说明书的一个方面引入了电动车辆充电系统。所述系统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存储介质,包括用于确定电动车辆的充电费用的指令集;以及与所述存储介质通信的至少一个处理器,其中,当执行所述指令集时,所述至少一个控制器被引导以使所述系统执行操作,所述操作包括:接收用于对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向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其中,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是基于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定制的;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从所述充电器获得第二费用,其中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以及基于所述第一费用和所述第二费用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
4.根据本说明书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动车辆充电方法。该方法可以包括接收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向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其中,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是基于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定制的;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从所述充电器获得第二费用,其中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以及基于所述第一费用和所述第二费用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
5.根据本发明的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种非瞬态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至少一组指令,其中当由电气设备的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所述至少一组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向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其中,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是基于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定制的;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从所述充电器获得第二费用,其中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以及基于所述第一费用和所述第二费用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
6.根据本说明书的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动车辆充电系统。所述系统可以包括请
求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发送模块,其被配置为向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其中,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块基于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而定制;第一充电费用确定模块,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第二充电费用获取模块,被配置为从所述充电器获取第二费用,其中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以及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第一费用和所述第二费用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
7.根据本说明书的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动车辆充电系统。该系统可以包括充电器,被配置为对电动车辆充电;以及与所述充电器通信的在线平台,包括至少一个存储介质,包括用于确定电动车辆的总充电费用的指令集;以及与所述存储介质通信的至少一个处理器,其中,当执行所述指令集时,所述至少一个控制器被引导以使所述在线平台执行操作,所述操作包括:接收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向所述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其中根据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定制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块;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从所述充电器获得第二费用,其中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以及基于所述第一费用和所述第二费用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以及其中所述充电器执行操作,包括从在线平台获取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计费指令;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所述第二费用;将所述第二费用发送到所述在线平台。
8.本说明书的一部分附加特性可以在以下描述中进行说明。通过对以下描述和相应附图的研究或者对实施例的生产或操作的了解,本说明书的一部分附加特性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明显的。本说明书的特征可以通过对以下描述的具体实施例的各个方面的方法、手段和组合的实践或使用得以实现和达到。
附图说明
9.本说明书将通过示例性实施例进行进一步描述。这些示例性实施例将通过附图进行详细描述。这些实施例是非限制性的示例性实施例,在这些实施例中,各图中相同的编号表示相似的结构,其中:
10.图1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示例性电动车辆充电系统的示意图;
11.图2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计算设备的示例性硬件和/或软件组件的示意图;
12.图3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移动设备的示例性硬件和/或软件组件的示意图;
13.图4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示例性处理引擎的框图;
14.图5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用于确定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的示例性过程的流程图;
15.图6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用于确定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的示例性过程的流程图;
16.图7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用于确定第一费用的示例性过程的流程图;以及
17.图8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用于确定最终充电费用的示例性过程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18.提供以下描述是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做出和使用本说明书,并且在特定应用及其要求的背景下提供。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显然可以对所披露的实施例作出各种改变,并且在不偏离本说明书的原则和范围的情况下,本说明书中所定义的普遍原则可以适用于其他实施例和应用场景。因此,本说明书不限于所示的实施例,而是符合与权利要求一致的最宽范围。
19.本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出于描述特定示例实施例的目的,而非限制性的。如本说明书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一个”及“该”同样可以包括复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明确提示例外情形。应进一步理解,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括”、“包括”、“包括”和/或“包括”时,其规定了所述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组的存在或添加。
20.在参考附图考虑以下描述时,本说明书的这些和其他特征和特征,以及结构的相关元件的操作方法和功能以及部件的组合和制造的经济性可能变得更加明显,所有这些都构费用说明书的一部分。然而,应明确理解,附图仅用于说明和描述,并不旨在限制本说明书的范围。应当理解的是,附图并不是按比例绘制的。
21.本说明书使用的流程图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公开的一些实施例所示的系统所执行的操作。应当理解的是,流程图中的操作可以不按顺序执行。相反,可以按照倒序或同时处理各种步骤。同时,也可以将一个或以上其他操作添加到这些流程图中。也可以从流程图中删除一个或以上操作。
22.本说明书的一个方面涉及用于确定电动车辆的充电费用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和方法。为此,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和方法可以向为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发送用于确定电动车辆的充电费用的充电费用确定策略。不同电动车辆和/或不同电动车辆的不同用户的充电费用确定策略可以彼此不同。使用充电费用确定策略,充电器和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可以分别实时确定充电费用。充电器和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可以实时共享各自的充电费用和充电持续时间。以这种方式,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和方法可以确定准确的最终充电费用,并且充电器可以显示准确的最后充电费用。
23.图1是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示例性电动车辆充电系统100的示意图。例如,系统100可以是在线到离线服务平台,用于提供诸如出租车叫车、司机服务、送货车辆、拼车、公共汽车服务、司机租用、班车服务、在线导航服务、良好送货服务、收费服务等服务。系统100可以包括服务器110、网络120、终端设备130、存储器140和充电器150。服务器110可能包括处理引擎112。
24.服务器110可以被配置为处理与电动车辆充电相关的信息和/或数据。例如,服务器110可以确定为电动车辆充电的第一费用。作为另一示例,服务器110可以从充电器150获得第二费用。作为又一示例,服务器110可以基于第一费用和第二费用确定最终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服务器110可以是单个服务器或服务器组。所述服务器组可以是集中式的,也可以是分布式的(例如,服务器110可以是分布式的系统)。在一些实施例中,服务器
110可以是本地的,也可以是远程的。例如,服务器110可以经由网络120访问存储在终端设备130和/或存储器140中的信息和/或数据。作为另一示例,服务器110可以连接终端设备130和/或存储器140以访问存储的信息和/或数据。在一些实施例中,服务器110可以在云平台上实施。仅作为示例,云平台可以是私有云、公共云、混合云、社区云、分布式云、云间云、多云等,或其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服务器110可以在具有本说明书中图2所示的一个或多个组件的计算设备200上实现。
25.在一些实施例中,服务器110可以包括处理引擎112。处理引擎112可以处理与电动车辆充电有关的信息和/或数据。例如,处理引擎112可以确定为电动车辆充电的第一费用。作为另一个例子,处理引擎112可以从充电器150中获得第二费用。再例如,处理引擎112可以根据第一个费用和第二个费用确定最终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引擎(例如,单核处理引擎或多核处理器)。仅作为示例,处理引擎112可以是一个或多个硬件处理器,例如中央处理单元(cpu)、专用集成电路(asic)、专用指令集处理器(asip)、图形处理单元(gpu)、物理处理单元(ppu)、数字信号处理器(dsp)、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数字信号处理单元(pdu)和数字信号处理器,可编程逻辑器件(pld)、控制器、微控制器单元、精简指令集计算机(risc)、微处理器等,或其任何组合。
26.网络120可以促进信息和/或数据的交换。在一些实施例中,系统100的一个或多个组件(例如,服务器110、终端设备130、存储器140和充电器150)可以经由网络120向系统100中的其他组件发送信息和/或数据。例如,服务器110可以经由网络120从终端设备130或充电器150获得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作为另一示例,充电器150可以经由网络120从服务器110获得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作为又一示例,服务器110可以使用网络120与充电器150通信。在一些实施例中,网络120可以是任何类型的有线或无线网络,或其组合。仅以例如,网络120可以是电缆网络,有线网络,光纤网络,电信网络,局域网(lan),广泛区域网络(wan),无线局域网(wlan),大都市区域网络(man),大区域网络(wan),公共电话交换网络(pstn),蓝牙网络,zigbee网络,近场通信(nfc)网络,或类似或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网络120可以包括一个或以上网络接入点。例如,网络120可以包括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入点,例如和/或互联网交换点120-1、120-2,

,系统100的一个或多个组件可以通过它们连接到网络120以在它们之间交换数据和/或信息。
27.终端设备130可以是与电动车辆相关的用户使用的任何电子设备。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30可以是移动设备130-1、平板计算机130-2、膝上型计算机130-3、台式计算机130-4等,或其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移动设备130-1可以是可穿戴设备、智能移动设备、虚拟现实设备、增强现实设备等,或其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可穿戴设备可以是智能手镯、智能脚架、智能眼镜、智能头盔、智能手表、智能服装、智能背包、智能配件等,或其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智能移动设备可以是智能手机、个人数字助理(pda)、游戏设备、导航设备、销售点(pos)设备等,或其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虚拟现实设备和/或增强现实设备可以是虚拟现实头盔、虚拟现实眼镜、虚拟现实眼罩、增强现实头盔、增强现实眼镜、增强现实眼罩等,或其任何组合。例如,虚拟现实设备和/或增强现实设备可以是googleg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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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ft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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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g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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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ar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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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在一些实施例中,台式计算机130-4可以是车载计算机、车载电视、车载设备等。
28.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30可以是具有定位技术的设备,用于定位终端设备
130的位置。本说明书中使用的定位技术可以是全球定位系统(gp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nass)、罗盘导航系统(compass)、伽利略定位系统、准天顶卫星系统(qzss)、无线保真(wifi)定位技术等,或其任何组合。上述定位技术中的一种或多种可以在本说明书中互换使用。
29.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设备130可能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用户界面和至少一个网络端口。至少一个用户界面可以被配置为接收终端设备130的用户的用户交互或显示信息。至少一个网络端口可以被配置为经由网络120向系统100中的一个或多个组件(例如,服务器110、存储器140)发送信息和/或从其接收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本说明书中,终端设备130可以在具有图2所示的一个或多个组件的计算设备200上实现,或者在具有图3所示一个或更多组件的移动设备300上实现。
30.存储器140可以存储数据和/或指令。例如,存储器140可以存储从终端设备130获得的数据(例如,用户配置文件等)。作为另一示例,存储器140可以存储关于与电动车辆的用户配置文件相关联的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的信息。作为又一示例,存储器140可以存储服务器110可以执行或用于执行本说明书中描述的示例性方法的数据和/或指令。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器140可以是大容量存储器、可移动存储器、易失性读写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等,或其任何组合。示例性大容量存储器可以包括磁盘、光盘、固态驱动器等。示例性可移动存储器可以包括闪存驱动器、软盘、光盘、内存卡、压缩盘、磁带等。示例性易失性读写内存可以包括随机存取内存(ram)。示例性ram可包括动态随机存取内存(dram)、双倍数据速率同步动态随机存取内存(ddrsdram)、静态随机存取内存(sram)、晶闸管随机存取内存(t-ram)和零电容随机存取内存(z-ram)等。示例性rom可以包括掩模rom(mrom)、可编程rom(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序只读存储器(eeprom)、光盘rom(cd-rom)和数字通用盘rom等。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器140可以在云平台上实现。仅作为示例,云平台可以是私有云、公共云、混合云、社区云、分布式云、云间云、多云等,或其任何组合。
31.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器140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网络端口以与系统100中的其他设备通信。例如,存储器140可以连接到网络120以经由至少一个网络端口与系统100的一个或多个组件(例如,服务器110、终端设备130)通信。系统100中的一个或多个组件可以经由网络120访问存储在存储器140中的数据或指令。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器140可以直接连接到系统100中的一个或多个组件(例如,服务器110、终端设备130、充电器150)或与之通信。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140可以是服务器110的一部分。
32.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器150可以是用于将能量投入电动车辆的装置。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器150可以包括用于提供电力的ac电源设备、连接到电动车辆的充电接口、用于与系统100的其他部件通信的通信模块、用于控制电动车辆充电的控制模块、用于在充电过程中存储信息的存储模块、以及用于控制充电过程的控制模块,用于确定电动车辆的充电费用的处理模块、用于与电动车辆的用户交互的用户界面等,或其任意组合。
33.图2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可以在其上实现服务器110和/或终端设备130的计算设备200的示例性硬件和软件组件的示意图。例如,处理引擎112可以在计算设备200上实现,并被配置为执行本说明书中公开的处理引擎112的功能。
34.计算设备200可以用于实现用于本说明书的系统100。计算设备200可用于实现执
行本说明书中公开的一个或多个功能的系统100的任何组件。例如,处理引擎112可以通过其硬件、软件程序、固件或其组合在计算设备200上实现。尽管仅示出了一个这样的计算机,但为了方便起见,与本文所述的在线到离线服务相关的计算机功能可以在多个类似平台上以分布式方式实现,以分配处理负载。
35.例如,计算设备200可以包括与网络相连接的通信端口250,以实现数据通信。com端口250可以是任何网络端口或数据交换端口,以便于数据通信。计算设备200还可包括一个或以上处理器(例如,逻辑电路)形式的处理器(例如,处理器220),用于执行程序指令。例如,处理器可以包括其中的接口电路和处理电路。接口电路可以被配置为从总线210接收电信号,其中,电信号编码由处理电路处理的结构化数据和/或指令。处理电路可以进行逻辑计算,然后将结论、结果和/或指令编码成电信号。处理电路还可以生成包括结论或结果和触发代码的电子信号。在一些实施例中,触发代码可以是系统100中的电子设备(例如,终端设备130)的操作系统(或安装在其中的应用)可识别的格式。例如,触发代码可以是指令、代码、标记、符号等,或其任何组合,其可以激活移动电话的某些功能和/或操作,或者让移动电话执行预定程序。在一些实施例中,触发代码可以被配置为再现电子设备的操作系统(或应用),以在电子设备的界面上生成结论或结果(例如,最终充电费用)的呈现。然后,接口电路可以经由总线210从处理电路发出电信号。
36.示例性计算设备可以包括内部通信总线210、不同形式的程序存储和数据存储,例如,磁盘270、只读内存(rom)230或随机存取内存(ram)240,用于计算设备处理和/或传输的各种数据文件。示例性计算设备还可以包括存储在rom230、ram240和/或将由处理器220执行的其他类型的非临时存储介质中的程序指令。本说明书的方法和/或流程可以以程序指令的方式实现。示例性计算设备还可以包括存储在rom230、ram240和/或将由处理器220执行的其他类型的非临时存储介质中的操作系统。程序指令可以与用于提供在线到离线服务的操作系统兼容。计算设备200还包括支持计算机和其他组件之间的输入/输出的i/o组件260。计算设备200还可以通过网络通信来接收编程和数据。
37.仅出于说明目的,图2中仅描述了一个处理器,还可以考虑多个处理器220。还考虑多个处理器;因此,如本说明书所述由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操作和/或方法步骤也可以由多个处理器联合或单独执行。例如如果在本说明书中计算设备200的处理器执行步骤a和步骤b,应当理解,步骤a和步骤b也可以由计算设备200中的两个不同处理器联合或单独执行(例如,第一处理器执行步骤a,第二处理器执行步骤b,或者第一和第二处理器联合执行步骤a和b)。
38.图3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可以在其上实现终端设备130的示例性移动设备300的示例性硬件和/或软件组件的示意图。
39.如图3所示,移动设备300可以包括通信平台310、显示器320、图形处理单元(gpu)330、中央处理单元(cpu)340、i/o设备350、内存360和存储器390。cpu可能包括与处理器220相似的接口电路和处理电路。在一些实施例中,任何其他合适的组件,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总线或控制器(未示出),也可包括在移动设备300内。在一些实施例中,移动操作系统370(例如,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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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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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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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和一个或多个应用380可以从存储器390加载到存储器360中,以便由cpu340执行。应用380可以包括浏览器或用于接收和呈现与充电服务相关的信息的任何其他合适的移动应用。用户与信息流的交互可以经由i/o设备350实现,并
经由网络120提供给处理引擎112和/或系统100的其他组件。
40.为了实现本说明书中描述的各种模块、单元及其功能,计算机硬件平台可以用作本文描述的一个或多个元件(例如,系统100和/或关于图1-8描述的系统100的其他组件)的硬件平台。此类计算机的硬件元件、操作系统和编程语言本质上是常规的,并且假设本领域技术人员充分熟悉这些技术,以适应这些技术,从而为本文所述的目标候选路径提供通过时间的可靠性。一台包含用户界面元素的计算机能够被用作个人计算机(personal computer,pc)或其他类型的工作站或终端设备,被适当程序化后也可以作为服务器使用。可知,本领域技术人员应熟悉该计算机装置的结构、程序设计和一般操作,因此,图对其应是不解自明的。
41.图4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示例性处理引擎112的框图。如图4所示,处理引擎112可以包括请求接收模块410、发送模块420、第一费用确定模块430、第二费用获取模块440和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450。
42.请求接收模块410可以被配置为接收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在一些实施例中,请求接收模块410可以从与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终端130接收充电请求。在一些实施例中,请求接收模块410可以从为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150接收充电请求。
43.发送模块420可以被配置为向为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基于与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来定制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指令可以指示充电器开始对电动车辆充电。
44.第一费用确定模块430可以被配置为基于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
45.第二费用获取模块440可以被配置为从充电器150获取第二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费用可以由充电器150基于充电费用确定模型来确定。
46.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450可以被配置为确定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450可以基于第一费用和第二费用确定最终充电费用。
47.处理引擎112中的模块可以经由有线连接或无线连接彼此连接或通信。有线连接可以是金属电缆、光缆、混合电缆等,或其任何组合。无线连接可以是局域网(lan)、广域网(wan)、蓝牙、zigbee、近场通信(nfc)等,或其任何组合。两个或以上模块可以被组合为单个模块。所述模块中的任一个可以被分成两个或以上单元。例如,第一费用确定模块430和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450可以集成为充电费用确定单元,以确定第一费用和最终充电费用。作为另一示例,处理引擎112可以包括用于存储与计费服务相关的数据和/或信息的存储模块(未示出)。
48.图5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用于确定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的示例性过程500的流程图。过程500可以由系统100执行。例如,过程500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在存储rom230或ram240中的一组指令(例如,应用)。处理器220可以执行指令集,并且当执行指令时,处理器220可以被配置为执行过程500。以下所示过程的操作仅出于说明的目的。在一些实施例中,过程500可以用未描述的一个或多个附加操作和/或不使用所讨论的一个或者多个操作来完成。另外,如图5所示和下面描述的过程操作的顺序不是限制性的。
49.在510中,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请求接收模块410)可以接收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
50.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请求可以包括电动车辆的车辆信息、电动车辆用户的用户
信息、将为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的充电器信息、为电动车辆进行充电的时间信息、电动车辆的位置信息等,或其任意组合。
51.在一些实施例中,车辆信息可以是与电动车辆相关联的信息。例如,车辆信息可以包括车辆型号、电动车辆的电池的电池型号、电动车辆的车牌号、电动车辆功耗、电动车辆剩余功率等,或其任意组合。
52.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信息可以是与请求为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服务的用户相关联的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信息可以包括在存储在系统100的存储设备(例如,存储器140、rom230、ram240等)中的用户配置文件中。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信息可以包括身份信息、用户的终端设备信息、用户信用信息、用户位置信息、用户社交媒体帐户信息等,或其任意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的身份信息可以包括姓名、昵称、性别、照片、国籍、年龄、出生日期、行业、职业、用户的联系信息(例如,移动电话号码、用户的社交媒体帐户信息(例如we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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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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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linke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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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等),可通过其联系用户的其他方式等)、驾驶执照、服务时间、驾驶经验等,或其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的终端设备的信息可以包括通信设备的信息(例如,设备类型、网络模式、设备连接到网络的时间等)、交通设备的信息等(例如,车辆类型、车牌号等),或其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的信用信息可以包括交通违规信息、银行信息记录、用户的历史支付记录、评级等,或其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位置信息可以包括坐标信息、方向信息、移动状态信息等。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通过定位技术来确定位置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从用户上传的信息,用户的历史订单信息等中提取用户信息。用户可以通过拍照、回答问题、评分、投诉、注册帐户等方式上传信息。用户的历史订单信息可以包括历史充电订单的计数、用户的历史充电订单中的充电器、用户的充电历史订单中的充电时间、用户的计费历史订单的充电持续时间等,或者其任意组合。用户信息可以实时提取,也可以不实时提取。例如,可以实时提取用户信息的一部分(例如,位置信息),并且可以非实时地提取用户信息(例如,信用信息)。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信息可以包括历史用户信息、实时用户信息、预测用户信息等,或其任意组合。
53.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器的充电器信息可以包括充电器的充电器型号、充电器的位置、充电器的每个时间段的充电容量、充电器的每一时间段的充电器单价等,或其任意组合。
54.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从与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终端130接收充电请求。例如,用户终端130可以通过扫描充电器150的二维码来生成充电请求,并经由用户终端130中的充电应用程序将充电请求发送到处理引擎112。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从为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150接收充电请求。例如,充电器150可以通过获得由用户终端130的用户输入的信息(例如,电动车辆的车辆信息等)来生成充电请求,并将充电请求发送到处理引擎112。
55.在520中,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发送模块420)可以向为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
56.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可以是用于在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过程期间确定充电费用(例如,实时充电费用、最终充电费用)的算法或过程。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基于与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来定制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在一些实施例中,不同的用户配置文件可以具有不同的充电费用确定模型。例如,用于确定用户x对车辆m进行
充电的充电费用的充电费用确定模型不同于用于确定用户y对车辆n进行充电的费用确定模型。作为另一示例,用于确定用户x对车辆m充电的充电费用的充电费用确定模型不同于用于确定用户y对同一车辆m充电的充电费用确定模型。作为又一示例,用于确定由用户x对车辆m进行充电的充电费用的充电费用确定模型不同于用于确定由同一用户x对汽车n进行充电的收费费用确定模型。
57.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基于与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来确定充电费用确定模型。例如,处理引擎112可以基于用户配置文件获得多个花费明细。在一些实施例中,多个花费明细可以包括每个时间段的收费单价、服务费、完成收费后的超时占用费、折扣等,或其任意组合。
58.在一些实施例中,每个时间段的充电单价可以是用户配置文件的用户在每个时间段(例如,每30分钟、每1小时等)为电动车辆充电的单价。在一些实施例中,不同的用户配置文件可以具有不同的计费单价。例如,用户a每1小时的收费单价可以不同于用户b每1小时收费单价。在一些实施例中,不同的用户配置文件可以具有相同的计费单价。例如,用户a的每小时计费单价可以与用户b的每小时收费单价相同。在一些实施例中,不同的时间段可以具有不同的对应充电单价。例如,在第一时间段期间(例如从上午8:00至晚上10:00)每小时的收费单价不同于第一时间段(例如晚上10:00至早上8:00)。
59.在一些实施例中,服务费可以是用户配置文件的用户为电动车辆收取的服务费。在一些实施例中,不同的用户配置文件可以具有不同的服务费。例如,用户a的服务费可以不同于用户b的服务费。在一些实施例中,不同的用户配置文件可以具有相同的服务费。例如,用户a的服务费可以与用户b的服务费相同。
60.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电动车辆通过充电器150完成充电,则电动车辆仍然连接到充电器150或占据充电器150的充电位置。充电器150不能为其他电动车辆充电。处理引擎112可以收取收费结束后的超时占用费。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根据超时时间确定超时占用费。例如,超时占用费可以等于每个时间段的超时单价与超时持续时间的乘积。在一些实施例中,对于不同的用户配置文件,每个时间段的超时单价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用户a的超时单价a可能与用户b的超时单价不同。在一些实施例中,不同的用户配置文件可以具有相同的超时单价。例如,用户a的超时单价可以与用户b的超时单价相同。
61.在一些实施例中,折扣可能是优惠券或折扣金额。在一些实施例中,不同的用户配置文件可能具有不同的折扣。例如,用户a的折扣可能与用户b的折扣不同。
62.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基于与用户配置文件相关联的多个花费明细来确定收费费用确定模型。例如,处理引擎112可以基于多个花费明细确定公式或等式。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可以是公式或等式。作为另一示例,处理引擎112可以基于多个花费明细来训练模型。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可以是训练后的模型。再例如,处理引擎112可以根据至少两个花费明细建立表格。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可以是表格。在一些实施例中,用于确定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的示例性过程可以在本说明书的其他地方(例如,图6及其描述)到。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向充电器150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充电器150经由网络120为电动车辆充电。
63.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指令可以指示充电器150在接收到充电请求之后开始对电动车辆充电。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经由网络120向充电器150发送充电指令。
在获得充电指令和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后,充电器150可能会开始为电动车辆充电,并根据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实时充电的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器150还可以经由网络120向处理引擎112发送指示充电器150开始为电动车辆充电的信号。
64.在530中,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第一费用确定模块430)可以基于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
65.在一些实施例中,在从充电器150接收到指示充电器150开始为电动车辆充电的信号之后,处理引擎112可以基于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实时确定充电过程中的第一费用。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首先可能是处理引擎112在完成充电电动车辆之前确定的充电费用。例如,第一费用可以是实时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费用可以是在完成对电动车辆充电之后由处理引擎112确定的充电费用。
66.在一些实施例中,在从充电器150接收到指示充电器150开始为电动车辆充电的信号之后,充电器150可以每第一时间段(例如,每1分钟、每3分钟、每10分钟等)向处理引擎112发送电动车辆已经充电的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处理引擎112可以根据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第一个充电持续时间确定第一费用。例如,处理引擎112可以将第一充电持续时间输入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中以获得第一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时间段可以预先确定并存储在系统100的存储设备(例如,存储器140、rom230、ram240等)中,或者由系统100或其操作员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确定。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充电器150离线并且未能每第一时间段向处理引擎112发送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则第一充电持续期间可以小于充电器150已经为电动车辆充电的实际充电持续时间。由此确定的第一费用可以小于实时的实际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充电器150在线并且每第一时间段向处理引擎112发送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则第一充电持续期间可以等于充电器150已经为电动车辆充电的实际充电持续时间。由此确定的第一费用可以等于实时的实际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用于确定第一费用的示例性过程可以在本说明书的其他地方(例如,图7及其描述)到。
67.在540中,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第二费用获取模块440)可以从充电器获取第二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费用可以由充电器150基于充电费用确定模型来确定。
68.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器150可以基于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在充电过程中实时确定第二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费用可以是在完成对电动车辆充电之前的任何时间由充电器150确定的充电费用。例如,第二费用可以是实时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费用可以是在完成对电动车辆充电之后由充电器150确定的充电费用。
69.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向处理引擎112发送指示充电器150开始为电动车辆充电的信号之后,充电器150可以确定充电过程中的开始充电时间点和实时时间点之间的第二充电持续时间,或者确定充电结束的实时时间点。充电器150可以基于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第二充电持续时间来确定第二费用。例如,充电器150可以将第二充电持续时间输入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中以获得第二费用。
70.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器150可以每隔第二时间段(例如,每1分钟、每3分钟、每10分钟等)经由网络120向处理引擎112发送第二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时间段可以预先确定并存储在系统100的存储设备(例如,存储器140、rom230、ram240等)中,或者由系统100或其操作员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确定。
71.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充电器150始终在线,则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可以等于第二充
电持续时间。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充电器150离线并且未能向处理引擎112发送第二充电持续时间,则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可以小于第二充电时间。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可以是在充电器150离线之前由充电器150发送的不准确的持续时间。
72.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每第三时间段(例如,每1分钟、每3分钟、每10分钟等)将第一费用和第二费用与充电器150同步。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时间段可以预先确定并存储在系统100的存储设备(例如,存储器140、rom230、ram240等)中,或者由系统100或其操作员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确定。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时间段、第二时间段和第三时间段可以彼此相同或不同。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充电器150长时间离线,则充电器150可能无法向处理引擎112发送准确的充电持续时间(即,第二充电持续时间),并且第一费用可能不准确。一旦充电器150在线,处理引擎112可以用第二费用替换第一费用。
73.在550中,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450)可以基于第一费用和第二费用确定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
74.在一些实施例中,最终充电费用可以是车辆用户在对电动车辆充电之后将支付的总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基于由处理引擎112确定的第一费用和/或由充电器150确定的第二费用来确定最终充电费用。例如,如果充电器150始终在线,则充电器150可以在完成对电动车辆充电之后向处理引擎112发送实际的最终充电持续时间(即,第二充电持续时间)。处理引擎112可以将实际的最终充电持续时间(即第二充电持续时间)指定为第一充电持续时间。由处理引擎112基于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和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一费用可以等于由充电器150基于第二充电持续时间以及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二费用。处理引擎112可以将第一费用或第二费用指定为最终充电费用。
75.作为另一示例,如果充电器150在完成电动车辆充电之前或之后在持续时间阈值(例如,2小时、12小时、24小时等)内离线持续时间,则充电器150可能在完成电动车辆充电之后无法向处理引擎112发送实际的最终充电持续时间(即,第二充电持续时间)。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可以小于第二充电持续时间。由处理引擎112基于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和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一费用可以小于由充电器150基于第二充电持续时间以及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二费用。处理引擎112可以将第二费用指定为最终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一旦充电器在线,处理引擎112可以从充电器150获得第二费用。
76.作为又一示例,如果充电器150在完成电动车辆充电之前或之后离线持续时间超过持续时间阈值(例如,2小时、12小时、24小时等),则充电器150可能无法在完成电动车辆充电之后向处理引擎112发送实际的最终充电持续时间(即,第二充电持续时间)。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可以小于第二充电持续时间。由处理引擎112基于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和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一费用可以小于由充电器150基于第二充电持续时间以及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二费用。处理引擎112可以将第一费用指定为最终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持续时间阈值可以预先确定并存储在系统100的存储设备(例如,存储器140、rom230、ram240等)中,或者由系统100或其操作员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来确定。
77.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向与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终端130发送最终充电费用。例如,最终充电费用可以显示在用户终端130的用户界面上。作为另一个示例,最终充电费用可以显示在应用程序终端130中安装的应用程序的用户界面(例如,充电应用程序,出租车应用程序等)上。
78.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充电过程中,最终充电费用可以是实时充电费用。处理引擎112可以将实时充电费用发送给用户终端130,以显示在用户终端130的用户界面上。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器150的用户界面(例如,显示屏)可以在充电过程期间或在完成对电动车辆充电之后实时显示第二费用。
79.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向充电器150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之前,处理引擎112可以确定充电器150是否离线。如果充电器150在对电动车辆充电之前离线,则处理引擎112可以向用户终端130发送编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的第一代码。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代码可以指示充电器150为电动车辆充电,并基于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二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在用户终端130获得编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的第一代码之后,用户终端130的用户可以将第一代码输入充电器150(例如,经由充电器150的用户接口)。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码可以包括二维码、数字码、字母数字码等,或其任意组合。在从用户终端130的用户获得第一代码之后,充电器150可以开始为电动车辆充电,并基于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
80.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向与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终端130发送最终充电费用之后,处理引擎112可以确定充电器是否离线。如果充电器在完成电动车辆之后离线,则处理引擎112可以向用户终端130发送第二代码。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代码可以指示充电器150完成电动车辆的充电。在一些实施例中,在用户终端130获得第二代码之后,用户终端130的用户可以将第二代码输入充电器150(例如,经由充电器150的用户接口)。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码可以包括二维码、数字码、字母数字码等,或其任意组合。在从用户终端130的用户获得第二代码之后,充电器150可以停止对电动车辆的充电,并且充电过程可以结束。
81.在一些实施例中,使用由用户配置文件定制的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充电器150可以确定准确的充电费用。即使充电器150在充电过程中或在完成充电时间点未能与处理引擎112通信,一旦充电器150能够与处理引擎110通信,充电器150也可以向处理引擎112更新准确的充电费用。以这种方式,充电费用可以是准确的。
82.应当注意的是,以上描述仅出于说明的目的而提供,并不旨在限制本说明书的范围。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本说明书的描述,做出各种各样的变化和修改。例如,操作520可以分为两个步骤,用于分别向充电器150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然而,这些变化和修改不脱离本说明书的范围。
83.图6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用于确定费用确定模型的示例性过程600的流程图。该过程600可以由系统100执行。例如,过程600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在存储rom230或ram240中的一组指令(例如,应用)。处理器220可以执行指令集,并且当执行指令时,处理器220可以被配置为执行过程600。以下所示过程的操作仅出于说明的目的。在一些实施例中,过程600可以用未描述的一个或多个附加操作和/或不使用所讨论的一个或者多个操作来完成。另外,如图6所示和下面描述的过程操作的顺序不是限制性的。
84.在610中,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可以基于用户配置文件获得多个花费明细。
85.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配置文件可以包括请求对电动车辆充电的用户的用户标识(例如,用户名、用户级别等)、电动车辆的车辆标识、电池信息(例如,电池类型、电池标识等)、折扣信息(例如优惠券、折扣金额等)或其任何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多个花费明细可
以包括每个时间段的收费单价、服务费、完成收费后的超时费用、折扣等,或其任意组合。在一些实施例中,多个花费明细中的每一个可以不同于不同的用户配置文件。例如,用户c是系统100的vip用户(例如,用户级别为vip),用户d是普通用户(例如用户级别为正常)。每小时的收费单价(例如,从上午8:00开始至晚上10:00),用于为用户c充电的车辆类型t可以小于用于为用户d充电的相同车辆类型t。作为另一示例,用户e是新注册的用户。新注册用户e的折扣可以大于注册用户的折扣。作为又一示例,车辆类型s的服务费可以不同于车辆类型q的服务费。
86.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配置文件的多个花费明细可以存储在系统100的存储设备(例如,存储器140、rom230、ram240等)中。处理引擎112可以访问存储设备以查对应于用户配置文件的多个花费明细。
87.在620中,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可以基于多个花费明细来确定充电费用确定模型。
88.在一些实施例中,收费费用确定模型可以包括算法、过程、公式、方程、训练模型、表格等,或其任何组合。例如,处理引擎112可以将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为等式(1):c=u*t+s+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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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中,c表示充电费用(例如,第一费用或第二费用),u表示用户配置文件的每个时间段的充电单价,t表示充电持续时间(例如第一充电持续时间、第二充电持续时间),s表示用户配置文件的服务费,o表示完成用户配置文件充电后的超时占用费,d表示用户配置文件的折扣。
89.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或充电器150可以将充电持续时间(例如,第一充电持续时间、第二充电持续时间)输入充电费用确定模型以获得第一费用或第二费用。
90.图7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用于确定第一费用的示例性过程700的流程图。过程700可以由系统100执行。例如,过程700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在存储rom230或ram240中的一组指令(例如,应用)。处理器220可以执行指令集,并且当执行指令时,处理器220可以被配置为执行过程700。以下所示过程的操作仅出于说明的目的。在一些实施例中,过程700可以用未描述的一个或多个附加操作和/或不使用所讨论的一个或者多个操作来完成。另外,如图7所示和下面描述的过程操作的顺序不是限制性的。
91.在710中,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第一费用确定模块430)可以从充电器150获得第一充电持续时间。
92.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器150可以每第一时间段(例如,每1分钟、每3分钟、每10分钟等)向处理引擎112发送电动车辆已经充电的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可以是在完成充电过程之前的实时充电持续时间。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可以是完成对电动车辆充电之后的最终充电持续时间。
93.在720中,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第一费用确定模块430)可以基于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第一充电持续时间来确定第一费用。
94.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将第一充电持续时间输入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中以获得第一费用。例如,处理引擎112可以将第一充电持续时间输入到等式(1)中以获得第一费用。
95.图8是示出根据本说明书的一些实施例的用于确定最终充电费用的示例性过程
800的流程图。过程800可以由系统100执行。例如,过程800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在存储rom230或ram240中的一组指令(例如,应用)。处理器220可以执行指令集,并且当执行指令时,处理器220可以被配置为执行过程800。以下所示过程的操作仅出于说明的目的。在一些实施例中,过程800可以利用未描述的一个或以上附加操作和/或没有所讨论的一个或以上操作来完成。此外,如图8所示和下文所述的过程的操作顺序并不旨在限制。
96.在810中,当充电器150对电动车辆充电时,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450)可以确定充电器150的离线持续时间。
97.在一些实施例中,充电器150的离线持续时间可以是充电器150未能与处理引擎112通信的持续时间。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基于处理引擎112和充电器150之间的最后通信的时间点和当前时间点来确定离线持续时间。例如,处理引擎112可以将最后通信的时间点和当前时间点之间的时间间隔确定为离线持续时间。
98.在820中,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450)可以确定离线持续时间是否为零。
99.在一些实施例中,离线持续时间是否为零的确定可用于确定充电器150是否无法与处理引擎112通信。如果离线持续时间为零,则处理引擎112可以确定充电器150可以始终在线,并且可以每隔预定时间段与处理引擎112通信。如果离线持续时间不为零,则处理引擎112可以确定充电器150在离线持续时间内可能无法与处理引擎112通信。
100.在830中,响应于离线持续时间为零的确定,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450)可以将第一费用或第二费用指定为最终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费用可以等于第二费用。
101.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离线持续时间为零,则处理引擎112可以确定充电器150可以始终在线,并且可以每隔预定时间段与处理引擎112通信。充电器150可以在完成对电动车辆充电之后向处理引擎112发送实际的最终充电持续时间(即第二充电持续时间)。处理引擎112可以将实际的最终充电持续时间(即第二充电持续时间)指定为第一充电持续时间。由处理引擎112基于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和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一费用可以等于由充电器150基于第二充电持续时间以及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二费用。处理引擎112可以将第一费用或第二费用指定为最终充电费用。
102.在840中,响应于离线持续时间不为零的确定,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450)可以确定离线持续时间是否超过持续时间阈值。
103.在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引擎112可以将离线持续时间与持续时间阈值进行比较。在一些实施例中,持续时间阈值可以预先确定并存储在系统100的存储设备(例如,存储器140、rom230、ram240等)中,或者由系统100或其操作员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来确定。例如,持续时间阈值可以是2小时、12小时、24小时等。
104.在850中,响应于离线持续时间未超过持续时间阈值的确定,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450)可以将第二费用指定为最终充电费用。
105.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离线持续时间未超过持续时间阈值,则充电器150在完成对电动车辆充电之后可能无法向处理引擎112发送实际的最终充电持续时间(即,第二充电持续时间)。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可以小于第二充电持续时间。由处理引擎112基于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和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一费用可以小于由充电器150基于第二充电持续时间
以及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二费用。处理引擎112可以将第二费用指定为最终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一旦充电器在线,处理引擎112可以从充电器150获得第二费用。例如,如果离线持续时间不超过24小时,则处理引擎112可以在完成电动车辆充电后的24小时内从充电器150获得第二费用。处理引擎112可以在完成电动车辆充电之后的24小时内将第二费用作为最终充电费用发送给电动车辆的用户终端130。
106.在860中,响应于离线持续时间超过持续时间阈值的确定,处理引擎112(例如,处理器220、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450)可以将第一费用指定为最终充电费用。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费用可以小于或等于第二费用。
107.在一些实施例中,如果离线持续时间超过持续时间阈值,则在完成对电动车辆充电之后,充电器150可能无法向处理引擎112发送实际的最终充电持续时间(即,第二充电持续时间)。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可以小于第二充电持续时间。由处理引擎112基于第一充电持续时间和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一费用可以小于由充电器150基于第二充电持续时间以及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的第二费用。处理引擎112可以将第一费用指定为最终充电费用。例如,如果离线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则处理引擎112可以将第一费用指定为最终充电费用。处理引擎112可以在完成电动车辆充电的24小时之后将第一费用作为最终充电费用发送给电动车辆的用户终端130。
108.上文已对基本概念做了描述,显然,对于阅读此申请后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上述发明披露仅作为示例,并不构成对本说明书的限制。虽然此处并未明确说明,但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能会对本说明书进行各种修改、改进和修正。该类修改、改进和修正在本说明书中被建议,所以该类修改、改进、修正仍属于本说明书示范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
109.同时,本说明书使用了特定词语来描述本说明书的实施例。例如“一个实施例”、“一实施例”、和/或“一些实施例”意指与本说明书至少一个实施例相关的某一特征、结构或特性。因此,应强调并应理解,在本说明书的各个部分中对“一个实施例”、“一个实施方案”或“替代实施方案”的两个或多个引用不一定都指同一实施例。此外,本说明书的一个或以上实施例中的某些特征、结构或特点可以进行适当的组合。
110.此外,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本说明书的各方面可以通过若干具有可专利性的种类或情况进行说明和描述,包括任何新的和有用的过程、机器、产品或物质的组合,或对其任何新的和有用的改进。因此,本说明书的各个方面可以完全由硬件、完全由软件(包括固件、驻留软件、微代码等)或组合软件和硬件实现来实现,这些软件和硬件在本文中通常被称为“块”、“模块”、“引擎”、“单元”、“组件”或“系统”,本说明书的各方面可以采取体现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该计算机可读介质具有体现在其上的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
111.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可以包含一个内含有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传播数据信号,例如,在基带上或作为载波的一部分。此类传播信号可以有多种形式,包括电磁形式、光形式等或任何合适的组合。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可以是除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之外的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该介质可以通过连接至一个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以实现通信、传播或传输供使用的程序。位于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上的程序代码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介质进行传播,包括无线电、电缆、光纤电缆、rf等,或任何上述介质的组合。
112.用于执行本说明书的各个方面的操作的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用一种或多种编程语言的任意组合来编写,包括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例如java、scala、smalltalk、eiffel、jade、emerald、c++、c#、vb、python等,传统的过程编程语言,visual basic、fortran1703、perl、cobol1702、php、abap、动态编程语言(如python、ruby和groovy)或其他编程语言。该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在用户计算机上运行、或作为独立的软件包在用户计算机上运行、或部分在用户计算机上运行部分在远程计算机运行、或完全在远程计算机或服务器上运行。在后一种情况下,远程计算机可以通过任何类型的网络(包括局域网(lan)或广域网(wan))连接到用户计算机,或者可以与外部计算机建立连接(例如,通过使用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网络)或在云计算环境中或作为服务提供,例如,软件服务(saas)。
113.此外,除非权利要求中明确说明,本说明书所述处理元素和序列的顺序、数字字母的使用、或其他名称的使用,并非用于限定本说明书流程和方法的顺序。尽管上述披露中通过各种示例讨论了一些目前认为有用的发明实施例,但应当理解的是,该类细节仅起到说明的目的,附加的权利要求并不仅限于披露的实施例,相反,权利要求旨在覆盖所有符合本说明书实施例实质和范围的修正和等价组合。例如,尽管上述各种组件的实现可以体现在硬件设备中,但也可以实现为仅软件解决方案,例如,现有服务器或移动设备上的安装。
114.同理,应当注意的是,为了简化本说明书披露的表述,从而帮助对一个或以上发明实施例的理解,前文对本说明书的实施例的描述中,有时会将多种特征归并至一个实施例、附图或对其的描述中。然而,本说明书的该方法不应被解释为反映所声称的待扫描对象物质需要比每个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的更多特征的意图。实际上,实施例的特征要少于上述披露的单个实施例的全部特征。
115.在一些实施例中,表示用于描述和主张本说明书的某些实施例的量或性质的数字应理解为在某些情况下由术语“大约”、“近似”或“基本上”修改。例如,“大约”、“近似”、“或基本上”可指示其所描述的值的
±
20%变化,除非另有说明。相应地,在一些实施例中,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数值参数均为近似值,该近似值根据个别实施例所需特点可以发生改变。在一些实施例中,数值参数应考虑规定的有效数位并采用一般位数保留的方法。尽管本说明书一些实施例中用于确认其范围广度的数值域和参数为近似值,在具体实施例中,此类数值的设定在可行范围内尽可能精确。
116.本文中提及的所有专利、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公布和其他材料(如论文、书籍、说明书、出版物、记录、事物和/或类似的东西)均在此通过引用的方式全部并入本文以达到所有目的,与上述文件相关的任何起诉文档记录、与本文件不一致或冲突的任何上述文件或对迟早与本文件相关的权利要求书的广泛范畴有限定作用的任何上述文件除外。举例来说,如果与任何合并材料相关的术语的描述、定义和/或使用与本文件相关的术语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或冲突,则应以本文件中的术语描述、定义或使用为准。
117.最后,应当理解的是,本说明书中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原则。其他的变形也可能属于本说明书的范围。因此,作为示例而非限制,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替代配置可视为与本说明书的教导一致。相应地,本说明书的实施例不仅限于本说明书明确介绍和描述的实施例。

技术特征:


1.一种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存储介质,包括用于确定电动车辆的充电费用的指令集;以及与所述存储介质通信的至少一个处理器,其中,当执行所述指令集时,所述至少一个控制器被引导以使所述系统执行操作,所述操作包括:接收用于对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向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其中,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是基于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定制的;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从所述充电器获得第二费用,其中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以及基于所述第一费用和所述第二费用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获得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包括:基于所述用户配置文件获得多个花费明细;以及基于所述多个花费明细来确定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花费明细包括:每个时段的充电单价、服务费、充电结束后的超时占用费或折扣中的至少一个。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所述第一费用包括:从所述充电器获得第一充电持续时间;以及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所述第一充电持续时间来确定所述第一费用。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第二充电持续时间来确定。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最终充电费用包括:当所述充电器对所述电动车辆充电时,确定所述充电器的离线持续时间;以及响应于确定所述离线持续时间为零,将所述第一费用或所述第二费用指定为所述最终充电费用,其中所述第一费用等于所述第二费用;响应于确定所述离线持续时间不为零并且不超过持续时间阈值,将所述第二费用指定为最终充电费用;或者响应于确定所述离线持续时间超过持续时间阈值,将所述第一费用指定为所述最终充电费用,其中所述第一费用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费用。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进一步包括:将所述最终充电费用发送到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所述用户终端,以在所述用户端的用户界面上显示。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向所述充电器发送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所述充电指令之前,所述操作还包括:确定所述充电器是否离线;以及
响应于确定所述充电器离线,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编码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所述充电指令的第一代码,其中所述第一代码指示所述充电器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并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所述第二费用。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向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所述用户终端发送所述最终充电费用之后,所述操作进一步包括:确定所述充电器是否离线;以及响应于确定所述充电器离线,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第二代码,其中所述第二代码指示所述充电器完成对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10.一种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包括:接收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向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其中,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是基于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定制的;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从所述充电器获得第二费用,其中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以及基于所述第一费用和所述第二费用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获得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包括:基于所述用户配置文件获得多个花费明细;以及基于所述多个花费明细来确定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花费明细包括:每个时段的充电单价、服务费、充电结束后的超时占用费或折扣中的至少一个。13.根据权利要求10-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所述第一费用包括:从所述充电器获得第一充电持续时间;以及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所述第一充电持续时间来确定所述第一费用。14.根据权利要求10-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第二充电持续时间来确定。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确定所述最终充电费用包括:当所述充电器对电动车辆充电时,确定所述充电器的离线持续时间;以及响应于确定离线持续时间为零,将所述第一费用或所述第二费用指定为所述最终充电费用,其中所述第一费用等于所述第二费用;响应于确定所述离线持续时间不为零并且不超过持续时间阈值,将所述第二费用指定为所述最终充电费用;或者响应于确定所述离线持续时间超过所述持续时间阈值,将所述第一费用指定为所述最终充电费用,其中所述费用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费用。16.根据权利要求10-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进一步包括:
将所述最终充电费用发送到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所述用户终端,以在所述用户端的用户界面上显示。17.根据权利要求10-1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向所述充电器发送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所述充电指令之前,所述操作还包括:确定所述充电器是否离线;以及响应于确定所述充电器离线,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编码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所述充电指令的第一代码,其中所述第一代码指示所述充电器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并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所述第二费用。18.根据权利要求10-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向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所述用户终端发送所述最终充电费用之后,所述操作进一步包括:确定所述充电器是否离线;以及响应于确定所述充电器离线,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第二代码,其中所述第二代码指示所述充电器完成对所述电动车辆的充电。19.一种非暂时性可读介质,包括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至少一组指令,其中当由电气设备的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所述至少一组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向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其中,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是基于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定制的;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从所述充电器获得第二费用,其中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以及基于所述第一费用和所述第二费用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20.一种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包括:请求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发送模块,其被配置为向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其中,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块基于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而定制;第一充电费用确定模块,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第二充电费用获取模块,被配置为从所述充电器获取第二费用,其中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以及最终充电费用确定模块,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第一费用和所述第二费用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21.一种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包括:充电器,被配置为对电动车辆充电;以及与所述充电器通信的在线平台,包括:至少一个存储介质,包括用于确定电动车辆的总充电费用的指令集;以及与所述存储介质通信的至少一个处理器,其中,当执行所述指令集时,所述至少一个控制器被引导以使所述在线平台执行操作,所述操作包括:接收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
向所述充电器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其中根据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定制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块;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从所述充电器获得第二费用,其中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以及基于所述第一费用和所述第二费用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以及其中所述充电器执行操作,包括:从在线平台获取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计费指令;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所述第二费用;将所述第二费用发送到所述在线平台。

技术总结


本说明书涉及电动车辆充电系统和方法。电动车辆充电方法可以包括接收用于对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请求;向为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的充电器(150)发送充电费用确定模型和充电指令,其中,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是基于与所述电动车辆相关联的用户配置文件定制的;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第一费用;从所述充电器(150)获得第二费用,其中所述第二费用由所述充电器(150)基于所述充电费用确定模型确定;以及基于所述第一费用和所述第二费用确定所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述电动车辆的最终充电费用。


技术研发人员:

徐阳阳 魏小英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

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2020.05.28

技术公布日:

2022/12/15

本文发布于:2022-12-20 22:39: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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