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06.02
∙【字 号】临政办发〔2015〕33号
∙自制路由器天线【施行日期】2015.06.02
∙卫生杯【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静电接地控制器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市区集中治理三轮车和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5〕33号
尧都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市区集中治理三轮车和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日
临汾市市区集中治理三轮车和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促进客运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区集中开展三轮车、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以下简称三(四)轮车)的治理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工作重心,坚持走众路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调查研究,在广泛征集众意见的前提下,抓住主要矛盾,回应主要民生,本着妥善安置和依法取缔相结合的原则,全力做好取缔市区非法营运三(四)轮车工作,创建文明和谐城市。
二、总体目标
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标本兼治、有情操作”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严厉打击、综合整治、依法取缔、限制通行。市区北至国道108线及向西延伸线、东至国道108线、南至国道108线及向西延伸线、西至省道临大线及国道309线、省道临夏线以内区域(含界限路面)范围内所有营运性质的三轮车和无牌无证电动四轮车实行禁行;对非营运性质的三轮车实行限时、限区(路段)通行,市区主城区解放路、鼓楼东西南北街、平阳南北街、迎春街、信合东西路、向阳路、贡院街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其他路段早7时至晚22时禁止通行。通过治理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为广大众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
太阳能沼气 三、治理重点
(一)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三(四)轮车的企业和个人;
(二)违反限行规定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三轮车(不包括下肢残疾的残疾人驾驶的仅供单人乘坐的三轮车);
(三)在限行时段行驶的三轮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抢行、随意转弯的三轮车;
(四)无号牌、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保险凭证上路行驶的电动四轮车。
四、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市区集中治理三(四)轮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治平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马德荣 市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 范春雷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高 岭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许景安 市信访局局长
郭景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武建亭 市综治办副主任
十字滑块联轴器许文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景俊青 市交通运输局正县级调研员
陈文章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俊峰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同军 市质监局副局长
废塑料炼油朱丽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梁 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秦彦平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市区集中治理三(四)轮车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高 岭(兼)。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教育组、联合执法组、源头治理组、法律信访维稳组、特殊体保障应
对组和交通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组6个工作组(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
五、工作步骤及任务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6月5日。
主要任务:
1.利用广播、电视、LED电子显示屏、短信等传媒形式,宣传集中治理三(四)轮车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广泛宣传报道三(四)轮车的安全危害和三(四)轮车肇事典型案例,动员广大人民众理解支持集中治理取缔三(四)轮车工作。
2. 交警、交通、残联、工商等部门要在社区、主要交通路口和三(四)轮车销售场所张贴、设置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