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危险源
2. 硫酸泄露。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升降台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电机车蓄电池充电工操作。
三、上岗条件
第2条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3条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必须熟练掌握电解液配比以及蓄电池充电的操作程序,掌握
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四、平安规定
第5条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作业时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衣襟、袖口、衣扣必须做到“三紧〞,严禁携带烟火。
第7条配置硫酸电解液时必须使用蒸馏水,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口罩、橡胶手套、胶靴、橡皮围裙。
第8条严格按规定领用硫酸,严禁私自领用硫酸。
第9条存放电解液的容器必须巩固耐酸碱。在调和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缓慢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第10条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内必须有中和电解液的硫酸钠溶液〔浓度5%〕,遇到电解液烫伤应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11条配制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的硼酸〔浓度3%〕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
第12条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螺帽。禁止将扳手等工具物件放在蓄电池上。
第13条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时,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必须全部更换1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确定取消
第14条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1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1次。尼龙纤维植绒拭子第15条每周检查1次漏泄电流,清洗1次特殊工作栓。
第16条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第17条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第18条在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测量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的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后进行。
五、操作准备
第19条充电前必须检查水源;检查电压表、温度计、比重计等检测仪表,确保灵敏可靠;检查防火工具和消防器材;检查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箱的设备或起吊设备;检查护目镜、橡胶手套、胶靴、橡皮围裙等。
第20条充电前必须先进行全面检查
1. 电池装置外部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必须齐全。
2. 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等。
第21条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扳回零位,取下手把。
第22条用吊车换电瓶时,必须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
遥控大脚车电瓶箱耳及绳套,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重物下严禁站人。
第23条充电工作开始前必须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完好、指示准确,再进行送电。
第24条在翻开电池充电前,必须先去除池箱盖上的杂物,擦净灰尘、积水,然后翻开电池箱,将其清洗干净。
第25条电源装置每次充电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6条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第27条检查充电机电源的两极是否接反。折叠篮
第28条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禁止用其它代用品。
六、正常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