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本规程规范了微生物实验室培养基的配制操作。 3.职责:微生物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质量部负责人负责监督。
4.内容
4.1 培养基定义
指人工配制的生物营养物质,即用人工方法将多种物质按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需要配成的一种混合营养物。通常指干粉培养基和配制好的琼脂、肉汤、稀释液等。
电动雕刻刀4.2 培养基制备前准备工作
4.2.1 准备配制培养基用的天平、三角瓶、量筒、称量纸、小勺、电阻炉和所需的纯化水等,新的玻璃器皿(首次使用)和再次使用的玻璃器皿分别按各自批准的规程洗涤、干燥。
4.2.2 按照所检项目微生物限度的种类,准备相应的培养基。
4.3 培养基的制备
4.3.1溶解:根据培养基瓶上标签说明和所需配制量称取干燥培养基,置烧杯中,加入适量纯化水,放到电炉上加热,使溶解。如有沉淀,应于溶化后趁热过滤。 4.3.2 校正酸碱度:根据培养基瓶上标签说明,用1mol/L盐酸或1mol/L氢氧化钠调节pH值达到规定的要求。如与所需pH不符,可用酸或碱液加以校正,试剂规格应为化学纯以上。mao sugiyama
家用垃圾桶
4.3.3 培养基分装:培养基一般在高压灭菌前分装,将配制好的培养基分装到若干个三角形瓶或试管中,分装量不宜超过该容器的2/3,以免灭菌时外溢。瓶口塞好塞子,盖上牛皮纸并用绳子捆扎好。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养基的氧化层(粉红)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2。4.3.4 培养基的灭菌:配制好的培养基依据说明书规定时间、方法进行灭菌,配制后宜在2小时内灭菌,避免微生物滋生避免细菌繁殖。培养基应只能进行一次蒸汽灭菌处理。
4.3.5 培养基的使用尽量做到现配现用。
4.4 培养基的保存和使用。
4.4.1 灭菌后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一般放入冰箱中保存),防止被污染,可在三周内用毕。临用时,取出,用水浴加热使溶化。已溶化的培养基应一次用完。培养基不能反复加热溶化。
4.4.2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在供试品接种前,培养基氧化层的颜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否则,须经100℃水浴或流通蒸汽加热至粉红消失(不超过20分钟),迅速冷却。
静压测试4.5 培养基平板的制备:将培养基加热溶化,冷至约45℃时,在无菌操作要求下将培养基注入培养皿,Φ90mm的培养皿,每皿约15~20ml。待琼脂凝固后,将培养皿平板倒置于30~35℃的恒温培养箱中培养48h,同时做阴性对照(平板上应无菌落生长)。平板宜在2~8℃的环境中存放。
槭叶铁线莲
4.6 做好《培养基配制记录》。
5. 相关文件:无
369ii
6. 相关记录
《培养基配制灭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