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混凝土包括商品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集中搅拌混凝土三部分。
(1)现场搅拌混凝土按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构件列项。 (2)商品混凝土按泵送混凝土现浇构件、非泵送现场预制小型构件列项。商品混凝土现浇构件若非泵送,其人工乘以系数1.40。
(3)集中搅拌混凝土按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及混凝土泵送三部分列项。混凝土输送泵不分汽泵或拖泵。集中搅拌混凝土还应套用相应商品混凝土的定额子目(扣除项目中的商品混凝土用量);如非泵送,其人工还应乘以系数1.40。 2.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予换算。
3.毛石混凝土中的毛石是按占混凝土体积15%计算的,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4.现浇柱、墙,均按规范综合了底部铺垫水泥砂浆的用量。
5.现浇空心无梁板可按定额中无梁板子目执行。其中GBF薄壁管(箱)按实铺长度单独计算,另增加安装人工,按管道实际铺设长度0.03工日/m(或个)计算。
6.小型混凝土构件是指每件体积在0.05m³以内的且未列出定额子目的构件。
7.设计为异形柱的,其设计图上已明确标注为柱的,无论其翼长、翼宽,均按钢筋混凝土异形柱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8.附着于梁、柱、墙、板上的现浇线条(或艺术形式)等构件按体积套用混凝土腰线子目。腰线是指展开长度在30cm以内或展开长度在60cm以内但有三个及以上阳角的混凝土凸出构件。
9.附着于墙上的暗梁、暗柱并入所在墙内计算。
10.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篷或阳台。
11.楼梯混凝土含量(含剪刀式)设计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予换算。
二、混凝土模板
1.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以3.60m编制。超过3.60m的部分,另按每增高1.00m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高支模另按其专项方案计算。
内作2.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另行计算相应费用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3)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4)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2.设计为异形柱的,其设计图上已明确标注为柱的,无论其翼长、翼宽,均按钢筋混凝土异形柱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3.基础采用砖模时,砖模的费用按砖基础计算,有粉刷的按抹灰子目计算。
4.弧形墙、梁且半径≤9m时,执行弧形墙、梁项目。定额未列出的圆弧形构件,执行相应复合木模板子目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5.设计要求现浇梁板底(含梁侧)不粉刷直接满批腻子或刷涂料的按展开面积计算模板增加费3元/㎡。
6.附着于梁、柱、墙、板上的现浇线条(或艺术形式)等构件,执行相应混凝土腰线模板子目。
7.后浇带模板按相同构件模板乘以系数1.6计算。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以钢筋的不同品种,按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钢筋连接、植筋、钢筋混凝土结构加固等,分别编制定额项目。使用时根据钢筋的不同品种分别套用定额。
2.钢筋工程施工内容,包括除锈、制作、场内运输、绑扎(点焊)、安装、浇灌混凝土时
的钢筋维护,预应力钢筋还包括穿钢筋、钢筋张拉、锚固灌浆等。
3.钢筋的施工损耗及搭接所耗用的电焊条,绑扎用的铁丝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计;设计图纸注明的钢筋接头按图示尺寸计算钢筋用量,图纸中未注明的钢筋接头长度应按规范规定的搭接长度计算钢筋用量,自然接头应按规范规定的搭接长度计入钢筋用量中。
4.预制构件点焊钢筋网片,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不同直径钢筋点焊在一起的因素。
5.粗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螺纹接头、冷压套筒接头者,应分别执行钢筋接头定额。
6.先张法预应力构件的预应力、非预应力钢筋工程量应分开计算,分别按不同品种钢筋套用相应定额,其中非预应力钢筋套用预制构件钢筋定额。
7.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束不分单跨、多跨及单向、双向布筋,当构件长度在60m以内时,均按定额执行。定额中预应力钢筋按直径5mm碳素钢丝或直径15~15.24mm钢绞线编制的,采用其他规格时,应另行调整。
定额按一端张拉考虑,当两端张拉时,有粘接锚具基价乘以系数1.14,无粘接锚具基价乘以系数1.07。
当钢绞线束用于地面预制构件时,应扣除定额中张拉平台摊销费。
海洋工程船单位工程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束设计用量在3t以内时,定额人工及机械台班有粘接张拉乘以系数1.63,无粘接张拉乘以系数1.80。
本定额中无粘接钢绞线束以净重计量,若以毛重(含封油包塑的质量)计量时,按净重与毛重之比1︰1.08换算。
8.对复杂构件钢筋,可按下表所列系数调整定额中的人工和机械台班用量:
项目 | 预制构件 | 现浇构件 | 构 筑 物 |
拱梯形屋架、托架梁 | 小型 构件 | 小型 池槽 | 烟囱 水塔 | 贮 仓 | 水池、油池、栈桥、通廊 |
矩形 | 圆形 |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盾构机过站 | 1.1 | 2.0 | 2.5 | 1.70 | 1.25 | 1.50 | 1.20 |
| | | | | | | |
9.铁件、螺栓项目分制作与安装两个子目,若以成品价列入时,仅套用安装子目。铁件如需钻床钻孔,每10个孔增加0.025个工日;如需做防锈处理,应另按有关定额规定计算费用。
对拉螺栓已含在构件模板摊销材料中,不得另行计算。
预埋螺栓仅适用于螺栓直径小于φ36的厂房柱脚预埋螺栓或设备基础预埋螺栓,不适用于直径大于φ36的重工业厂房的柱脚预埋螺栓及钢结构联结螺栓,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预埋螺栓固定件,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10.劲性钢筋混凝土骨架部分,套用钢结构工程相应子目。
11.本章定额现浇构件中的钢筋以手工绑扎,预制构件以手工绑扎、点焊分别列项,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钢筋制作与安装需拆分时,制作占45%,安装占55%。
黑导电布
12.钢筋植筋包括打孔、清理、钢筋加工、安置钢筋、灌胶等所有内容,实际工作内容与定
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英姿带13.植筋不包括钢筋主材,钢筋用量按设计长度另行计算。
14.混凝土梁、板、柱加固按粘贴碳纤维布、粘钢、包钢分别列项。钢板厚度在6 mm以内时套用粘钢子目,钢板厚度大于6 mm时套用包钢子目。
四、预制沟盖板、井盖板及小型构件安装每立方体积按0.2个工日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实扣除。
1.基础: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①箱式满堂基础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②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按设备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柱: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的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③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安全带扣
④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⑤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3.梁: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4.墙: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 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内。墙高按下列规定确定:墙与板相交时,不分内外墙,均扣除现浇板厚度。
5.板:不扣除单个面积≤0.3㎡的柱、垛以及孔洞所占体积。
①有梁板(包括主、次梁及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②无梁板按板和柱帽的体积之和计算。
③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板体积内计算。
④雨篷、阳台板、悬挑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伸出外墙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不另计算。伸出墙外超过1.5m时,按有梁板计算。带翻边的雨篷按展开面积并入雨篷面积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