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质:受控文件 份 号: 编 号:JS03/SC-GRFH-2012-03 制发部门: 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装公司第三程处 |
编写: 2012 年 月 日 扎把机 | 审核: 2012年 月 日 | 批准: 201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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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
本工程为乘风地区17~22区块供暖干线建设工程,针对实际情况,为了科确保工程安全,特制定管沟开挖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以保证管线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 2、工程量:
乘风地区17-22地块供热干线建设工程采暖管线包括通往现状热力站管线:5150米;通往新建热力站管线:旋转连接器1968米。管线为预制直埋保温管,规格型号为Φ219×7、Φ273×7、Φ325×7、Φ426×7、Φ630×8。
二、编制依据: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09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电力线宽带 GB50208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93号令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
《安全网》(代替GB 5725-1997,GB16909-1997)GB 5725-200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黑龙江省【建设项目HSE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
三、管沟安全措施
1、管沟防护安全
由于本工程是一级网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在在建的小区内进行,所以安全施工要求较高。
(1) 本工程的地地基土质为粘土,边坡稳定性好,由于边坡高度较低,不存在边坡滑坡现象。所以只在管槽周边进行临边防护。
(2) 施工前,根据施工实际划出施工作业区,岗位作业人员只能在划定的作业区内活动。确定好施工区域后在管槽周边搭设防护栏杆,防护立杆的间距为2米,高度为2米, 离
管槽1.5上海港区导航米搭设,二道横杆,栏杆用红白相间,栏杆搭设必须上下一致,然后用彩钢板围护封闭。封闭严密,不得有大于10公分的间隙。在管槽彩板上设立警示标志。
(3) 在管槽的北面或南面设通道口一处(根据实际情况定)。便于运输材料和工人上下班。在通道口2米处设有显眼警示标志。晚上施工下班后,把通道口封堵安全。
(4) 夜间施工时要将照明灯设在较高的位置,照明线路不得与栏杆和脚手架连结。
(5) 在防护外侧处设立一名安全员,已检查防护是否有损坏处,并及时处理。并且组织居民不要接近防护。
(6) 一旦发生险情,立即通知现场施工人员,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组织人员有秩序的撤离。
2、管沟和阀井作业安全
(1)在进入管沟、土坑内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边坡就无裂纹和落土,边坡角度和推土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若有不够安全的因素时,应采取加固支撑等措施。
(2)可靠的加固措施时,不应在基槽边土的自然坡度角内堆土或堆其他材料。不论何种情况,土方堆放距槽坑边的距离应不小于0.8米,沟道转弯阳角处应不少于1.6米,槽坑边堆土高度应不超过1.5米。
(3)人工挖土时,应根据所持工具和工作面情况保持适当距离,一般以左右保持2米~3米前后保持4米~6米为宜,并采取同一方向操作。使镐时不准戴手套。
(4)沟、槽等有积水,应认真采取排水措施,防止电线在水中导电。
(5)向沟、井内运送工具、材料,沟内人员应注意安全避让。施工人员不得在坑、沟内休息。
3、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
(1)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2)对施工机械、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和维护,保持机械设备的完好。
(3)对施工现场各种危险场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专人负责,以保证安全可靠。
(4)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施工时,现场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危险品运输、贮存、使用得到有效管理;
4、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识
(1)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施工公告”牌和“安全纪律牌”,要求醒目,且又无碍交通运输。
(2)施工主要通道口及现场周围、工地内的坑、沟等处及其它危险场所设置明显的主要警示安全牌,大面积维护栏上必须每20米设置1个安全警示牌。如:“危险”、“禁止通行”
(3)施工现场要有减速的交通指示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4)场地狭小,来往行人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叉路上,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5、安全记录
过滤膜
(1)施工全过程应建立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必需的安全记录,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相关的台帐、报表、原始记录等。
(2)安全记录由项目HSE监督员和施工队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其内容应包括各类安全管理资料,工程竣工后存档备案。
四、风险识别、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措施
4.1施工区域施工风险识别见下表:
序号 | 活动场所 | 危险因素 | 顶端事件 | 级别 |
1 | 焊割作业 | 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小于标准要求。 | 火灾、爆炸 | 高度 |
氧气、乙炔瓶距明火距离小于标准要求。 |
氧气、乙炔瓶混放。 |
2 | 交通运输 | 驾驶员酒后驾车。 | 交通事故 | 高度 |
车辆带病行车。 | 高度 |
延缓报废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不良。 | 高度 |
元数据管理平台 3 | 施工用电 | 木制配电盘潜在火灾。 | 火灾 | 高度 |
4 | 架上作业 | 架体未设上下通道或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 高处坠落 | 高度 |
上下脚手架不走斜道。 | 高度 |
操作面未满铺脚手板,下设置安全网,有探头板、飞跳板。 | 高度 |
5 | 高处作业 | 抛、扔物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 物体打击 | 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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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风险控制措施
4.2.1火灾、爆炸安全控制
1)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气体容器必须避光保存,禁止在烈日下爆晒,存放和使用,要距明火10米以上。
2)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使用时不准放在带电线路、生产管道、设备的下方或有火花溅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