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中药补充部分14贴膏剂[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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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膏剂(《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I I)系指药材提取物、药材或(和)化学药物与适宜的基质和基材制成的供皮肤贴敷,可产生局部或全身性作用的一类片状外用制剂。
贴膏剂包括橡胶膏剂、凝胶膏剂和贴剂等。橡胶膏剂系指提取物或(和)化学药物与橡胶等基质混匀后,涂布于背衬材料上制成的贴膏剂。凝胶膏剂系指提取物、药材或(和)化学药物与适宜的亲水性基质混匀后,涂布于背衬材料上制成的贴膏剂。贴剂系指提取物或(和)化学药物与适宜的高分子材料制成的一种薄片状贴膏剂。
贴膏剂的质量要求为:膏料应涂布均匀,膏面应光洁,泽一致,无脱膏、失黏现象;背衬面应平整、洁净、无漏膏现象;贴膏剂每片的长度和宽度,按中线部位测量,均不得低于标示尺寸。除药典品种项下规定的检验项目外,还应检查“含膏量”、“耐热性”、“赋形性”、“黏附性”、“重量差异”和“微生物限度”。
“含膏量”检查法
1 简述
1.1 本法适用于橡胶膏剂和凝胶高级的含膏量检查。
1.2 本想检查的目的在于控制每片含膏量的一致性,保证用药量的准确。
2 仪器与用具
2.1 分析天平(感量0.1mg)。
2.2 量尺。
2.3 有盖玻璃容器,烧杯。
2.4 弯头或平头手术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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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烘箱控温精度±1℃。
2.6 干燥器(普通)。
3 试药与试剂
有机溶剂(如、乙醚等)、水和硅胶,硅胶应保持在有效状态。
4 操作方法
4.1 第一法(适用于橡胶膏剂)
4.1.1 取供试品2片(每片面积大于35cm2的切取35cm2),测定面积,出去盖衬,精密称定,置于有盖玻璃容器中。
4.1.2 加适量有机溶剂浸渍,并时时振摇,待背衬与膏料分离后,将背衬取出,用上述溶剂洗涤至背衬无残附膏料,挥去溶剂。
4.1.3 在105℃干燥30min。
4.1.4 在干燥器中冷却30min后称定重量。
4.1.5 减失的重量即为膏重。
4.2 第二法(适用于凝胶膏剂)
4.2.1 取供试品1片,测定面积,除去盖衬,精密称定,置烧杯中。
4.2.2 加适量水,加热煮沸至背衬与膏体分离后,将背衬取出,用水洗涤至背衬无残留膏体,晾干。
4.2.3 在105℃干燥30min。
4.2.4 在干燥器中冷却30min后称定重量。
4.2.5 减失的重量即为膏重。
5 注意事项
操作规程中,应避免用手直接接触供试品,必要时可以采用超声处理的方法将背衬与膏料分离。
6 记录与计算
6.1 记录每次称量数据
6.2 计算
×100/S
含膏量=W康q
筋膜放进B里面
W膏为膏重,S为实测面积或者切取面积。
7 结果与判定
计算结果按“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修约,使其与标准中规定限度的有效数位一致。其数值大于或等于限度值时,判为符合规定;小于限度值时,则判为不符合规定。收获时间到
“耐热性”检查法
1 简述
本法适用于橡胶膏剂的耐热性检查。
2 仪器与用具烘箱。
3 操作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2片,除去盖衬,在60℃加热2h,放冷后观察。
4 结果与判定
4.1 膏背面无渗油现象,膏面有光泽,用手指触试仍有黏性;均判为符合规定。
4.2 膏背面有渗油现象,膏面无光泽,用手指触试无黏性;均判为不符合规定。
“赋形性”检查法
展频
1 简述
本法适用于凝胶膏剂的赋形性检查。
2 仪器与用具
恒温恒湿箱,夹子,平整钢板。
3 操作方法
取供试品1片,置37℃、相对湿度64%的恒温恒湿箱中30min后取出,用夹子将供试品固定在一平整钢板上,钢板与水平面的倾斜角为60°,放置24h后观察。
4 结果与判定
4.1 膏面无流淌现象,判为符合规定。
4.2 膏面有流淌现象,判为不符合规定。
“黏附性”检查法
各类贴膏剂,除另有规定外,照贴膏剂黏附力测定法,按下表规定的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重量差异”检查法
1 简述
1.1 本法适用于贴剂的重量差异检查。
1.2 本项检查的目的在于控制每片重量的一致性,保证用药量的准确。
2 仪器与用具
2.1 分析天平感量0.1mg(适用于平均片重0.30g以下)或感量1mg(适用于平均片重0.30g及0.30g以上)。
2.2 弯头或平头手术镊
无人机吊舱3 操作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20片,精密称定总重量,求出平均重量,再分别称定每片的重量。
4 注意事项
操作规程中,应避免用手直接接触供试品;称量时,应将贴剂的粘帖面朝上,以免粘在天平上。
5 记录与计算
5.1 记录每次称量数据。
5.2 求出平均重量(W),保留3位有效数字。
5.3 按±5%的重量差异限度,求出允许重量范围(W±W×5%)
6 结果与判定
6.1 每片重量与平均重量比较,均未超过重量差异限度(即均在允许重量范围内);或超过重量差异限度(±5%)的贴剂不多于2片,且均未超出限度一倍;均判为符合规定。
6.2 每片重量与平均重量比较,超过重量差异限度(±5%)的贴剂多于2片或有1片超出限度的一倍;均判为不符合规定。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除另有规定外,照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范检查,凝胶膏剂和贴剂应符合规定,橡胶膏剂每10cm2不得检出金黄葡萄球菌和铜绿假单胞菌。
修订人:周莉伍丕娥(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本文发布于:2023-06-08 06:05: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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