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政策国家卫健委发文!核酸检测又有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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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热油配方疫情政策国家卫健委发⽂!核酸检测⼜有重⼤调整
3⽉22⽇下午,国家卫健委通过对《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版)》进⾏修订,发布《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传播隐匿等特点,《指南(第三版》做出多项修订,旨在更短的时间内尽可能早的发现感染者,控制传染源。
01
“全员检测”变为“区域检测”
新版《指南》将第⼆版中的“全员”修改为“区域”,区域⼤⼩由疫情防控需要决定。
《指南》更加强调精准划定检测范围,要求核酸检测应该⽬标明确、有的放⽮,不能搞⼤⽔漫灌,不能搞“⼀⼑切”,有效利⽤宝贵的核酸检测资源。
《指南》中的“区域”包含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可能⼩到⼀个楼栋,也可能⼤到全市范围,具体要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
02
24⼩时内,必须完成全部检测
新版《指南》明确要求在划定区域范围内的核酸检测⼀律在24⼩时之内要完成。
原则上,全部采样任务应当在6⼩时内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在12⼩时内完成。
此外,要加强核酸采样的组织动员,⼒争众排队时间不超过20分钟,避免交叉感染。为“黄码”⼈员单独开设检测通道。
03
采样⽅式变化,不再采⽤五合⼀混采
新版《指南》取消了5混1,增加了20混1,要求根据⽬标⼈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式:
1.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实⾏单采单检
2.封控区⼈实⾏单采单检或1户1管
3.管控区可实⾏10合1混采
4.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20合1混采
5.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的情况下,可视情实⾏10合1混采。
04
提供检测⼒量测算依据
各设区市不区分⼈⼝规模,均按照24⼩时内完成全市核酸检测的⽬标匹配采样和检测⼒量。
按照每个采样台(2个采样⼈员)每⼩时采集120⼈的标准测算采样⼈员数量,测算公式为:核酸采样⼈员数(单位:⼈)=⼈⼝数÷360;
采⽤1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量(单位:管/⽇)=⼈⼝数÷10×2;
pc104主板采⽤2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量(单位:管/⽇)=⼈⼝数÷20×2。
核酸结果反馈需保证24⼩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05
单采检测阳性患者,不再通知定点医疗机构
单采检测阳性患者,不再通知定点医疗机构,改为“通知集中隔离管理设施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
混采检测阳性处置⼯作应在6⼩时内完成。混采阳性单采复核要求复核时要求⿐咽、⼝咽双采单检。
图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图
06
成⽴9个⼯作专班,特事特办
奥密克戎传播速度快,核酸采样⼯作组的速度更要快。根据区域核酸检测涉及的各环节、各部门,指导地⽅成⽴数据统计专班、采检匹配专班等9个⼯作专班,规定了专班职责,避免将⼯作任务简单分割下派给县区。
9个⼯作组,⼤事⼩情都能照顾到位,实时待命为核酸检测⼯作服务。
07
抗原检测作为补充,进⼀步提速
推进“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的监测模式,增加抗原检测作为区域核酸检测的补充⼿段,研究细化实施
⽅案后组织实施。
基层核酸检测任务量增加与否,主要还是看“区域”划定范围如何。⽽区域⼤⼩的设定,完全由地⽅⾃⼰把握,这极为考验当地防疫⽔平、胆识和智慧。
08
加强质控,组建⽴蹲点督导机制
核酸采样督导组采⽤分⽚包⼲的形式巡回指导各采样点,规范采样操作、个⼈防护和交叉感染防控等相关⼯作。
油质检测核酸检测督导组建⽴蹲点督导机制,组织临床检验专家对各检测机构进⾏点对点蹲点督导。
以下为《指南》原⽂
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
(第三版)
为进⼀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区域核酸检测任务,
实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结合前期实践,我们对《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版)》进⾏修订,
隔离、早诊断、早”,结合前期实践,我们对《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版)》进⾏修订,形成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
总体要求
在精准快速的流调排查、社区管控基础上,科学研判疫情传播风险,划定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制定具体⼯作⽅案,加强组织管理,优化采、送、检、报流程,进⼀步提升核酸检测质量和效率。新冠肺炎疫情发⽣后,所在的设区市,包括城区常住⼈⼝1000万以上的超⼤城市,应当在24⼩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任务。需要时,可通过区域内协同⽀援予以保障;必要时,可申请全国⽀援。
组织管理
压缩胶囊(⼀)建⽴组织机制。设区市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下成⽴核酸检测⼯作组,由市委常委牵头,组织卫
⽣健康、公安、民政、交通运输、财政、⼯业和信息化、⽣态环境、党委宣传部门等相关部门,多⽅联动,建⽴扁平化⼯作机制,出现疫情时紧急启⽤,以设区市为单位,统筹协调区域核酸检测⼯作,掌握辖区全⾯情况,避免将⼯作任务简单分割下派给县区。
(⼆)制定⼯作⽅案。设区市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下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区域核酸检测⼯作⽅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和负责⼈,理顺全链条⼯作流程,平急结合,适时开展预警式筛查演练。
(三)成⽴⼯作专班。
1.数据统计专班。主要负责统⼀归⼝管理区域核酸检测所产⽣的数据信息,建⽴清晰的信息流转流程,专⼈收集、专⼈统计、专⼈上报。核酸检测⼯作组向每⼀家承担区域核酸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派驻驻点联络⼈,建⽴起数据统计专班和检测机构之间的联系监督机制,实时掌握每⼀家机构检测进度,随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检测结果及时上传等。
2.采检匹配专班。主要负责根据核酸检测⼯作⽅案制定采检匹配计划,加强采检匹配的动态指挥和调整。需精确掌握全家用电器销售
市可⽤于调动的核酸检测能⼒和各街道(乡镇)、社区、⼩区的⼈⼝底数,在区域核酸检测过程中,实时掌握采、送、检进度,避免检测机构忙闲不均或样本积压。
3.样本转运专班。主要负责科学测算运⼒需求,合理部署转运⼒量,与采检匹配专班密切配合,动态调整样本转运⽅案,保证各检测机构以最快速度进⼊饱和⼯作状态。运⼒的安排部署要根据核酸采样点的数量、距离、转运车运载量、转运所需时间等进⾏优化。
4.阳性结果处置专班。主要负责统筹管理涉疫城市所有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的处置⼯作(包括单采阳性和混采阳性),迅速协调完成信息流转、混采阳性的单采复核、单采阳性⼈员的转运⼯作。专班由120转运、公安、疾控和应急采样⼩分队组成。
5.物资保障专班。主要负责区域核酸检测⼯作所需的各类物资估算、储备和供应保障,包括检测物资、防护物资、转运物资、消杀物资和必要的⽣活物资等,并建⽴有效的调⽤机制,就近就便管理。其中,采样所需的耗材根据当地⼈⼝进⾏属地储备,市县统⼀调度。
6.质量控制专班。主要负责区域核酸检测的质量控制,成⽴核酸采样督导组、核酸检测督导组,对采样⼈员操作、个⼈防护、实验室检测质控以及采样点和实验室内的交叉感染防控进⾏监督督导。通过加强质量控制,最⼤限度减少假阴性或假阳性,杜绝出具虚假核酸检测报告的现象。
7.医废处置专班。主要负责核酸检测各环节产⽣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管理,根据医疗废物产⽣量的增减变化,及时调整清运频次,对医疗废物进⾏集中处置。
8.信息化保障专班。负责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的运⾏、监测,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故障,保障系统安全运⾏,避免出现宕机或系统崩溃等问题;做好核酸检测期间的通信保障⼯作。
9.综合管理专班。主要负责撰写区域核酸检测⼯作⽅案、核酸检测分析报告,以及核酸检测⼯作组内各⼯作专班的综合协调保障⼯作。
协调保障⼯作。
各地可结合实际,根据开展⼯作所需的组织动员、样本采集、标本检测、秩序维护、⽣物安全、监督检查、新闻宣传等,对上述9个专班进⾏增设或合并,但须做到职责清晰、落实到⼈,不出现责任空⽩。
⼯作内容
(⼀)摸清⼈⼝底数。各设区市落实“四⽅责任”,建⽴⼯作台账,通过⽹格化管理、拉⽹式排查,摸清辖区内街道(乡镇)、社区、⼩区实际管理⼈⼝底数。
(⼆)测算采样检测能⼒。各设区市不区分⼈⼝规模,均按照24⼩时内完成全市核酸检测的⽬标匹配
采样和检测⼒量。其中,原则上,全部采样任务应当在6⼩时内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在12⼩时内完成。按照每个采样台(2个采样⼈员)每⼩时采集120⼈的标准测算采样⼈员数量,测算公式为:核酸采样⼈员数(单位:⼈)=⼈⼝数÷360;采⽤1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量(单位:管/⽇)=⼈⼝数÷10×2;采⽤20合1混采检测技术的,检测能⼒测算公式为:核酸检测⼒量(单位:管/⽇)=⼈⼝数÷20×2。
(三)细化采样⽅案。
1.采样点设置。⼀是科学规划采样点。各设区市应当综合⼈⼝数量、地理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科学规划采样点布局。按每⽇6⼩时的采样时间计算,可参考2000-3000⼈设置⼀个采样点,600-800⼈设置⼀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需4-5个采样台(各地可按照社区、街道、乡镇、农村、城郊实际⼈⼝数量统筹设定),原则上以⼩区为单位设置采样点。⼆是科学选择采样点。采样点应当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相对独⽴的场地,可选具备通风条件、独⽴空间的体育馆、展览馆、学校操场等场地。⾃然条件允许时⿎励设置室外采样点。三是科学布置采样点。采样点内部划分等候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废物暂存区,有效分散待检测⼈员密度。设置防护服穿脱区,配备⼿卫⽣设施、穿⾐镜或防护装置。采样点需设⽴清晰的指引标识,保证⼈员单向流动,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60岁以上⽼年⼈、孕妇、残障等体应设置绿⾊通道独⽴采样。应设置健康码“黄码”⼈员专⽤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通道),避免因⼈员交叉造成感染。四是迅速建设采样点。要求采样点在2-4
⼩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采取⽹格化管理模式,以⼩区采样为主,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细化完善布局,⽅便众采样、提⾼采样效率。
2.采样组织。在⽹格化管理基础上,加强核酸采样的组织动员,明确负责组织动员⼯作的部门和⼈员,规范组织动员⼯作流程。以居民⼩区楼宇、⾃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市场、宾馆等为最⼩单元,做到不缺户、不漏⼈。核酸采样现场加强精细化组织管理,在由⼯作⼈员、志愿者维护⼯作秩序的同时,⿎励通过采⽤座椅、⾦属⽹格线等物理⼿段,严格落实“1⽶线”间隔要求。通过提前分时段预约、通知及采样等,减少⼈员在短时间内聚集,⼒争众排队时间不超过20分钟,避免交叉感染。
3.采样⽅式。根据⽬标⼈已采取的管控措施确定采样⽅式。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实⾏单采单检;封控区⼈实⾏单采单检或1户1管;管控区可实⾏10合1混采;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20合1混采。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的情况下,可视情实⾏10合1混采。
(四)落实采样⼒量。提前准备采样医务⼈员和信息录⼊⼈员,并开展相关培训。在合理评估⼯作量的基础上,配备⼈员,按每个采样台应配备2名采样⼈员(须为医务⼈员,考虑换班)、1名信息录⼊⼈员,每个采样台每⼩时采集120⼈样本计算。采样医务⼈员应熟练掌握⿐咽和⼝咽拭⼦的采集⽅法,并进⾏严格的个⼈防护和感染控制培训。信息录⼊⼈员应熟练掌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并进⾏相关的感染控制培训。
(五)样本保存与转运。检测样本应当低温(2-8℃)保存。在启动区域核酸采样1个⼩时后,应将⾸批样本转运⾄检测机构,使检测机构开始运⾏。后续样本可每半⼩时⾄2⼩时收集转运⼀次,保证采集后3⼩时送达实验室。优先转运封控区、管控区的样本,保证不超过2⼩时转运⼀次;边远乡村、⼭区、牧区视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转运时间及频次。可参考每次送样数量约为检测机构单⽇检测能⼒的10%,以便有序进⾏检测。
样本转运专班根据实际需求,估算转运所需的专⽤车辆、⼈员和转运箱数量,做好车辆、⼈员和转运箱等物资的储备和调⽤。同时,要向卫⽣健康⾏政部门备案承担区域核酸检测转运任务的车辆情况。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将车辆⽤于其他⽤途,做好转运时的⽣物安全防护。⾮灭活样本运输需依法经省级以上卫⽣健康⾏政部门批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保障⼯作。
做好核酸样本转运过程中的⼈员防护和物品消杀⼯作。⾮灭活样本按照世界卫⽣组织《感染性物质运输规章指导》中UN2814的A类感染性物质以PI602进⾏规范包装,灭活样本按照UN3373的B类感染性物质以PI650进⾏规范包装。样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
转运箱封闭前,须使⽤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
(六)加强信息化⽀撑。
1.建⽴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各省份统筹设区市区域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要实现相关信息的快速、准确录⼊,包括受检者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居住地址、)和采样信息(采样点名称、所在区县、样本编号,样本采集的⽇期、时间、采集部位、类型、数量),迅速反馈疑似阳性样本的受检者信息。实现核酸检测采、送、检、报信息的快速准确和实时监测,做到核酸检测⼯作的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持多⾓⾊、多⽤户、⾼并发运⾏,并具备实时汇总统计采、送、检各类信息的功能。上线使⽤前,须按照每10分钟完成实际管理⼈⼝数10%的⼈采样的标准,提前进⾏压⼒测试,确保信息系统稳定性。
2.做好采、送、检匹配。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前应提前做好采、送、检匹配,并进⾏动态调度。⼀是根据已设置采样点的采样能⼒、各检测机构的实际检测能⼒,提前做好划⽚送样的匹配。⼆是根据核酸检测机构的实验节奏,分批次送样,动态调度,做到“不空机、不积样”,充分利⽤好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
3.核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要及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做到采、送、检各环节信息准确,及时向公众提供检测结果查询⽅法和途径,提前做好查询服务系统压⼒测试,保证众采样后24⼩时内能够查询到结果。
(七)保障物资供应。按照“宁可备⽽不⽤、不可⽤⽽⽆备”的原则,启动区域核酸检测⼯作前,要提
前做好物资保障⼯作。保证检测所需采样管(单管、10合1、 20合1 等,建议使⽤灭活型采样管)、咽拭⼦(⿐咽、⼝咽)、检测试剂、医⽤耗材、防护⽤品、消杀⽤品等物资充⾜供应,且质量优良、型号规格适宜,办公⽤品、必要的⽣活⽤品等物资充⾜供应。采样点的物资储备要充分考虑⾬雪、低温、⾼热、台风等特殊天⽓的因素,根据采样点的布局进⾏清单式、台账式的储备管理。
科学确定检测策略
设区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根据流调溯源、密接⼈员推送等情况,研判疫情传播趋势,第⼀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和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并动态调整。原则上,疫情发⽣后的前3⽇,每⽇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摸清社会⾯潜在风险;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筛查范围和频次。
若社会⾯风险未得到控制、风险点位不清,则继续每⽇开展1轮区域核酸检测。当社会⾯风险得到控制、风险点位基本摸清时,可根据病例分布情况,针对有关街道、社区、⼩区划分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每⽇⼀检,⾮重点区域可视情况隔⽇⼀检或3⽇⼀检,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逐步缩⼩核酸筛查范围,提⾼筛查精度,科学精准筛查。
各地可结合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有关要求,推进“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的监测模式,增加抗原检测作为区域核酸检测的补充⼿段,研究细化实施⽅案后组织实施。
小型排风扇规范阳性样本处置流程
(⼀)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即上报核酸检测⼯作组数据统计专班,数据统计专班⽴即通知阳性结果处置专班,由其开展以下五项⼯作:⼀是通知120负压救护车进⾏阳性感染者转运;⼆是通知集中隔离管理设施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区)到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四是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进⾏阳性感染者转运,并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五是通知疾控部门开展后续的流调溯源、密接排查和社区封控等⼯作。上述部门通知不分先后。
(⼆)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各市成⽴应急采样⼩分队,24⼩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即上报核酸检测⼯作组,⼯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采样⼩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区)和公安机关,⽴即原地隔离所涉⼈员并进⾏单采复核。混采阳性单采复核要求⿐咽、⼝咽双采单检。单采复核样本采取⾸检负责制,送⾄原实验室进⾏检测,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采检测阳性处置⼯作应在6⼩时内完成(详见下图)。
图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图

本文发布于:2023-06-06 22:59: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patent.en369.cn/patent/2/128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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