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XCJ 莆田市荔城区锦新餐具用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XCJ 001—2019
代替Q/JXCJ 001-2018 脲醛-密胺复合材料日用品
2019-12-10发布2019-12-15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莆田市荔城区锦新餐具用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Q/JXCJ 001-2015、Q/JXCJ 001-2018。
脲醛-密胺复合材料日用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脲醛-密胺复合材料日用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脲-甲醛树脂 (俗称电玉粉)为主体材料,以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为表层覆盖材料,采用热模压成型工艺制成的“非直接接触食品用”器皿,俗称“优耐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l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3 产品分类
产品按使用用途分为置物盘、托盘、置物盒(果盒)、烟灰缸、隔热垫和其它脲醛-密胺复合材料日用品等。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要求
4.1.1 产品应成型完整、泽正常,无异嗅,无异物。
4.1.2 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缺料、明显变形、差、塑化不良等影响美观和使用的缺陷存在。
4.1.3 贴花应图案基本对准、清晰,没有气泡。
4.1.4 双料不允许露底。
4.2 物理机械性能
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水性封口胶
表1 物理机械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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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制作智能卡在自然光线或日光灯下采用目测、手感方法检测,并鼻嗅其气味。
5.2 物理机械性能
5.2.1 抗压性能
取试验样品1个,在室温下将试样倒置在平面上,在其底面放置3kg重物,底面均匀受力,持续静压30min后,卸除载荷,检查试样是否破裂、有无变形现象。 注:测试部位厚度如低于4mm或产品尺寸小于20.32cm,可不做此项测试。
5.2.2 耐干热性
取试验样品1个,将其置于(50土3)℃恒温烘箱中,保温5h后,在室温自然冷却30min,检查试样有无裂纹或明显褪(与对比试样进行比较)。
5.2.3 耐低温性
取试验样品1个,将其置于O℃的冰箱中5h后取出,在室温下放置30min,检查试样有无裂纹(与对比试样进行比较)。
5.2.4 耐湿热性
取试验样品1个,将其置于50℃水浸泡30min后取出,在室温放置30min,检查试样有无裂纹或明显发白(与对比试样进行比较)。
5.2.5 翘曲
在试样做过耐干热性、耐低温性、耐湿热性试验后,再将试样放置平面上,用手指压住不使其移动,用金属塞规检查。
5.2.6 重量偏差
信道均衡抽取试验样品l0个,用精确度0.1g的电子称称量,算其平均值的重量,与客户要求的重量偏差不能超过-5.0%。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每批不超过10000只(个)。
6.2 抽样
6.2.1 感官要求:按GB/T 2828.1的规定抽样,采用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Ⅱ,合格质量水平AQL为6.5,见表2。
表2 抽样方案
6.2.2 物理机械性能:按照试验方法要求随机抽取适量样品,另随机抽取1个试验样品作为对比试样。
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及物理机械性能。
6.3.1.2每批产品必须经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并出具质量合格证证书或盖有
检验章后方准予出厂。
6.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的全部技术要求,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水力冲洗门
b)原料配方、及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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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判定规则
6.4.1 合格项的判定
感官指标按6.2.1条和表2进行判定;物理机械性能中若有不合格项,应在原批产品中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判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