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钾镁肥国家标准GBT20937—2007

阅读: 评论:0

硫酸钾镁肥国家标准
GB/T20937—2007
硫酸钾镁肥
(Potassium magnesium of sulphate fertilizer)
2007-06-06发布2007-09-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和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一、杨建元、刘刚、李勇、周庆云、包剑。
铁氟龙押出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硫酸钾镁肥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从盐湖卤水或固体钾镁盐矿中仅经物理方法提取或直接除去杂质制成的含镁、硫等中量元素的硫酸钾镁肥产品,不适用于用硫酸钾和镁化合物掺混而成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8569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
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真空烘箱法
GB/T 8577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的测定,卡尔费休法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15063—2001  复混肥料(含复合肥料)
螺钉加工
GB 18382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 18382—2001,neq ISO 7409;1984)
GB/T 19203  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测定
HG/T 2843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中常用标准滴定溶液和指标剂溶液。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通用于本标准。
3.1  硫酸钾镁肥Potassium magnesium of sulphate fertilizer
从盐湖卤水或固体钾镁盐矿中仅经物理方法提取或直接除去杂质制成的一种含镁、硫等中量元素的化合态钾肥,分子式为:K2SO4•(MgSO4)m•nH2O,其中m=1~2;n=0~6。
4  要求
4.1 外观:粉状结晶或颗粒状产品,无机械杂质。
4.2 硫酸钾镁肥产品应符合表1要求,同时应符合标明值。
表1  硫酸钾镁肥的要求
项  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    ≧ 30.0 24.0 21.0 镁(Mg)的质量分数/%          ≧ 7.0    6.0    5.0 硫(S)的质量分数/%            ≧ 18.0 16.0 14.0 氯离子(Cl-)的质量分数/%        ≦    2.0    3.0    3.0
游离水(H2O)的质量分数/%      ≦    1.5    4.0    4.0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1.0    2.0    2.0
pH值 7.0-9.0
粒度(1.00mm~4.75mm)/%      ≧ 90 80 80 注:粉状产品不做粒度要求;游离水(H2O)的质量分数以出厂检验为准
注:粉状产品不做粒度要求;游离水(H2O)的质量分数以出厂检验为准
5 实验方法
本标准中所用试剂、水和溶液的配制,在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均应按HG/T 2843的规定进行。
5.1  外观
目测法测定
5.2氧化钾的测定(采用四苯硼钾重量法)
5.2.1  原理
在碱性条件下加热消除试样溶液中氨离子的干扰,加入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以鳌合其他微量阳离子,钾与四苯硼酸钠反应生成四苯硼酸钾沉淀,过滤、干燥后称重。
5.2.2  试剂和材料
5.2.2.1 氢氧化钠溶液:200g/L
5.2.2.2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溶液:40 g/L
5.2.2.3  四苯硼酸钠溶液:15 g/L
5.2.2.4  四苯硼酸钠洗涤液:1.5 g/L
5.2.2.5酚酞指示液:5 g/L乙醇溶液,溶解0.5g酚酞于100m L的乙醇中。
5.2.3仪器
5.2.3.1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
5.2.3.2  玻璃坩埚式滤器:4号,孔径(4-16)μm,30mL;
5.2.3.3  干燥箱,可控制温度在(120±5)℃
5.2.4  测定
做两份试料的平行测定。
根据试样的氧化钾含量称取试料1.5 g-~ g(精确至0.001 g),置于250mL三角瓶中,加100mL水,插上梨形漏斗,在电炉或电热扳上缓缓煮沸15min,冷却,定量转移到250mL 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干过滤,弃去最初几毫升滤液,保留滤液供测定氧化钾含量用。准确吸取25mL滤液到200mL烧杯中,用水稀释至约50mL,加10mL EDTA溶液和5
滴酚酞指示液,逐滴加入氢氧化钠溶液至红出现并过量1mL。加热微沸15min,注意不能蒸干。如试液太少可加入适量水,加热过程中溶液应始终保持红,然后在水流下迅速冷却至室温,在不断搅拌下,缓慢滴加四苯硼酸钠溶液30 mL,继续搅拌1 min,静置15 min。
通过预先在(120±5)℃干燥箱中恒重的玻璃坩埚式滤器用倾泻法过滤烧杯中上层清液,然后用盛在
洗瓶内的四苯硼酸钠洗涤液将烧杯内的沉淀冲入滤器内抽滤(每次约用洗涤液5 mL,5-7次冲洗完毕),最后用水洗涤烧杯两次,每次用水5 mL,均并入滤器内抽滤完毕。将盛有沉淀的滤器置于(120±5)℃的干燥箱中,待温度达到后干燥90 min,移入干燥器内冷却,称量。
5.2.5空白试验
在测定的同时,除不加试料外,按同样的操作步骤、同样试剂、溶液和用量,进行平行测定。
电容耐压测试仪5.2.6 分析结果的表述
氧化钾(K2O)含量ω1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
ω1=(m1-m2)×0.1314×100/m0×25/250=( m1-m2) ×131.4/ m0 (1)
式中:
m1—四苯硼酸钾沉淀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2—空白试验所得四苯硼酸钾沉淀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0.1314—四苯硼酸钾换算为氧化钾质量的系数;
m0—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2.7 允许差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数值应不大于0.39%,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
0.73%。
5.3 镁的测定
按GB/T 19203规定进行,选用铬黑T指示剂
5.4 硫的测定
按GB/T 19203规定进行。
右旋
5.5 氯离子的测定(采用佛尔哈德法)
称样量为6g-8g其余按GB 15063-2001中的5.7“氯离子含量测定进行”。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0.10%,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
0.20%。
5.6 游离水的测定
5.6.1  卡尔•费休法(仲裁法)
按GB/T 8577进行
5.6.2 真空烘箱法
按BG/T 8576进行
5.7  水不溶物的测定
5.7.1  方法提要
试样经水溶解后,不溶性残渣经过滤、烘干、称量,即为水不溶物。
5.7.2 仪器
5.7.2.1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
5.7.2.2 干燥箱:可控制温度在(105±2)℃;
5.7.2.3玻璃坩埚式过滤器:4号,孔径(4-16)?m,溶积30mL。
5.7.3  测定
做两份试料的平行测定展示柜制作
称取10g-20g试样,精确至0.001g,置于400 mL烧杯中,加入150 mL水,在不断搅拌
下微沸5min,沸水浴保温30 min。取下烧杯,待残渣下沉后,用预先在(105±2)℃干燥至恒量的玻璃坩埚式过滤器抽滤。用热水洗涤残渣6-8次,每次用水约15 mL。取下滤器放入(105±2)℃的烘箱中,干燥至恒重(即最后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0.0003 g)。
5.7.4分析结果的表述
水不溶物的含量ω2以质量分数(%)表示,按式(2)计算:
ω2=(m3-m4)×100/m5 (2)
式中:
m3—干燥后玻璃坩埚式过滤器及残渣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4—玻璃坩埚式过滤器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5—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7.5 允许差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0.05%;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不大于
0.10%。
5.8  酸碱度的测定(采用PH酸度计法)
5.8.1  原理
试样经水溶解,用PH酸度计测定。
5.8.2 试剂和溶液
5.8.2.1 磷酸盐标准缓冲溶液:(KH2PO4)=0.025mol/L,c(Na2HPO4)=0.025 mol/L,25℃时PH值为
6.86;
5.8.2.2  硼酸盐标准缓冲溶液:c (Na2B4O7=0.01mol/L•25℃),pH值为9.28。
5.8.3仪器
5.8.3.1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
5.8.3.2  pH酸度计:灵敏度为0.01pH单位。
5.8.4  测定
称取10 g试料于100mL烧杯中加50mL不含CO2的水,搅动1min,静置30min,用pH 酸度计测定。测定前,用标准缓冲溶液对酸度计进行校验。
5.8.5 分析结果的表述
试样的酸碱度以pH值表示。
5.9 粒度的测定(采用筛选法)
按GB 15063-2001中的5.6“粒度测定”、筛分法进行试验筛选用的孔径分别为1.00mm和4.75mm。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
产品检验为出厂检验,检验本标准第四章的全部内容。游离水以出厂检验为准。
6.2 组批
产品按批检验,以一天或两天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1500t.
6.3 采样方案
6.3.1  袋装产品
不超过512袋时,按表2确定采样袋数;大于512袋时,按式(3)计算结果确定采样袋数,如遇小数,则进位整数。
x=3×N1/3 (3)
式中:
x—采样袋数
N —每批产品总袋数
按表2或式(3)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取样器沿每袋最长对角插入至袋的2/3处,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2kg
表2 采样数的确定
总袋数 最少采样袋数 总袋数 最少采样袋数
1-10 全部 182-216 18
11-49 11 217-254 19
50-64 12 255-296 20
细分驱动器65--81 13 297-343 21
82--101 14 344—394 22
102--125 15 395—450 23
126--151 16 451--512 24
152--181 17
6.3.2 散装产品
按GB/T 6679规定进行
6.4 样品缩分和试样制备
6.4.1 样品缩分
将采取的样品快速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小于1kg再缩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且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或聚氯乙烯瓶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等级、批号或生产日期,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姓名,一瓶做产品质量分析,另一瓶保存两个月,以备查用。
6.4.2 试样制备
在按6.4.1制成的样品中,一瓶缩分样品,经多次缩分至约150g样品,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1.00mm筛,混均置于洁净、干燥的瓶中,做成分分析。如为粒状产品,余下样品供粒度测定用。
6.5 结果判定
6.5.1  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定,采用GB/T1250中的修约值比较法
6.5.2  出厂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6.5.3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要重新自二倍量的包装袋中采取样品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中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4 每批检验合格的出厂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品等级、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净含量、氧化钾、镁、硫等主要指标的含量和产品等级以及本标准编号。
7  标识
产品包装容器正面应标明氧化钾、镁、硫含量和产品等级,氧化钾含量应与镁、硫含量分行分别标注,不应将氧化钾含量与镁、硫含量相加做为总养分标注。其余执行GB 18382。包装容器背面可以标出产品使用说明。用硫酸钾和镁化合物掺混而成的产品不应标注硫酸钾镁肥。
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产品用塑料编织袋内衬聚乙烯薄膜袋或涂膜聚丙烯编织袋包装,按GB 8569对复混肥料产品的规定执行。产品每袋净含量分别为(50±0.5)kg、(40±0.4)kg、(25±0.25)kg、(20±0.2)kg、(10±0.1)kg,平均每袋净含量分别不应低于50.0kg、40.0kg、25.0kg、

本文发布于:2023-05-31 22:50: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patent.en369.cn/patent/2/12090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产品   标准   检验   质量   测定   结果   样品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369专利查询检索平台 豫ICP备2021025688号-2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