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气泡垫
为切实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条例》)和《中共四川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16〕40号)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广大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落实、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是
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明纪律,全力抓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硼硅酸盐玻璃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表面微弧氧化处理
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我省新修订(正)的《村组法实施办法》和《村委会选举条例》,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通常是城乡基层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地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工作。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二、时间安排和阶段目标
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17年3月总体结束,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和总结收尾3个阶段。
梁延淼 (一)选举准备
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至11月下旬为选举准备阶段。重点工作是摸排整改重点村(社区)、部署选举工作,工作目标是健全内部工作机构,理顺外部选举环境。
1、建立机构。市、县、乡要尽快分别成立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担负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责任。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县(市、区)党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定点联系、责任到人,加强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工作。
青梅1H 2、调查摸排。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真正掌握干部、众思
想动态和本地人口、经济、文化状况以及宗教、宗族、宗派等社情,排查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制订整改方案,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切实整顿和转化重点、难点村(社区)。
3、宣传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和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以下简称选民)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认识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4、任期审计。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在县级审计部门指导下对村(社区)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工作应当有3名以上村(居)民代表参加。审计的具体内容和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众监督。
5、统一部署。各地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日期由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延期换届选举不得超过三个月。全县(市、区)整体延期换届选举的,应由市(州)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上报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
tsf过载保护
(二)全面实施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上旬为全面实施阶段。重点工作是集中组织选举投票,工作目标是顺利选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1、制定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会场设置、委托投票、另选和补选以及回避原则等作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