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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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各单位、各住户(包括在校区内施工的单位,下同)必须对所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定期进行清扫,始终保持整齐、清洁。第二条各单位、各住户必须将垃圾倒入垃圾桶(箱)内,严禁随处乱倒,杜绝焚烧垃圾、树叶等污染环境现象发生。医用蛆虫
第三条垃圾要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车辆不得沿途抛撒,保持垃圾台(箱)周围干净。垃圾箱和果皮箱要保持外表整洁。
第四条禁止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杂物,严禁向楼
下泼水、投扔垃圾杂物。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环卫设施,养成良好的卫生
习惯,严禁在各种建筑物、各种设施及树木上刻画、张贴。
第六条校园内道路、绿地、花坛及所有公共场所不准随
意建造棚房、栅栏和堆放杂物,不准在电线杆上、树上、墙上张贴标语、广告、启事等。
第七条校园内以及家属区的所有树木和绿地,未经批准万寿菊粉
不得私自砍伐树木和占用。有碍供电及电讯线路的树木,由中心统一砍伐和修剪。
8gggg第八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违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乱垒挡墙、圈地、盖房、种菜;严禁饲养各种家畜家禽,养鸽需有信鸽协会证明,并不得影响周围卫生。
第九条凡在校园内施工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及学校有
关建筑施工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不允许乱搭乱建、胡乱
堆放材料,运输车辆不得沿途撒料、漏料,残土废渣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在施工场地设置护栏、挡板及警示标志,竣工后对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和平整。任何施工单位不得在道路上搅拌水泥、制作水泥预制件。
第十条凡在校内(含家属区)施工的单位,施工前须到物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做好除“四害”工作。
第十二条凡居住在家属区的住户,必须按规定交纳垃圾清洁费。第十三条家属区宿舍住户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在施工结束后一周内自行清除。
第二篇:环境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一、医院环境卫生由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每天全院巡查卫生二次。
二、每周发放科室卫生调查问卷一次,搜集反应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进行卫生评比一次。
三、医院环境整齐、安静、安全,院内无乱搭、乱建、放堆放杂物现象。
四、车辆、自行车按规定停放。
五、院区内标志清晰,病区内设有安静、禁烟标志。
六、有严格的探视制度。
七、医院环境清洁卫生要求:
1、楼道、楼梯、走道、窗台栏杆扶手的地表面、接缝、
角落、边线、园林绿化地等每天清洁一次,窗台玻璃每周清洁一次,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
2、天花板、灯具、消防栓、指示牌、标识定期除尘和清洁。
3、医院内所有洗手间每天清洁3次,保持洗手盆及座厕
清洁明亮,并做好地面防滑工作,定期投放消毒药物、氛围清爽剂,确保无异味。
4、医院内保持路面干净,全天候有人打扫地面,宣传栏、标识牌等每二天擦拭一次。
5、医院内设置垃圾桶,每日清理二次,保持垃圾桶周围
干净,桶内外无污迹、无异味、无蚊蝇。
6、定期检查沙井,及时清淘疏通;化粪池定期检查,防
止堵塞。
7、天台、屋面每周打扫一次,无垃圾堆放,防止积水。
8、定期(每月一次)灭杀蚊、蝇、鼠、蟑,确保无滋生源。高峰期相应增加次数。
医院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一、医院园林绿化由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医院环境清洁卫生,绿化占地面积达30%以上。
三、各种花草树木成活率达100%。
四、草地无石头、纸屑、垃圾等杂物。
五、草地不被歹意践踏、破坏、发现情况要及时制止,一旦损坏要及时补种,使草地完整率达98%以上。
六、适时剪草和除草,保持草地平整、美观。
七、定期剪枝、整形、保持花木生长量适当,满足园林功能要求及其生长特性,景观丰富多彩。
八、适时对花木进行培土,树木涂白、防风害、防日照等工作,对受损或倾倒花木及时修补。
九、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防治,保持花木生
长健壮,枝叶茂盛。
第三篇:医院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制度
**卫生院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制度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禁绝随地吐痰、禁绝乱扔污物、禁绝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禁绝在工作室内乱堆、乱放、乱挂小我生活物品或食品。
3、禁绝在楼道内寄存有碍通行的自行车、废旧物品等。
4、禁绝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禁绝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的打
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责任要求
1、卫生员要打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打扫的垃圾及时清
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车周围的清洁。
2、卫生专管人员定期安排垃圾箱的洗刷和消毒,定期好
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
跳线帽>铜管焊接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周末卫生打扫活动,并服从卫
生检查人员的批评意见。
4、全院员工应恭敬卫生员的劳动成果。
5、医疗废物管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环境卫生检查员每周对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
一次;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小我,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小我,根据情节给予转达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