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线路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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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S 75.020 P 72
    Q/SH
    Q/SH 0700—2008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中国石化炼化工程建设标准 电信线路技术规定
    Specification for telecommunication line
    SDEP-SPT-TC2011-2008
    2008-01-21 发布
    2008-02-01 实施 发 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电信线路技术规定
    编号: SDEP-SPT-TC2011-2008 修改: 1.0 第 1 页 共 8 页
    目
    次
    2 3 3 3 3 3 3 4 4 4 6 6 6 6 7
    前言 …… 1 范围 …… 2 总则 …… 3 电缆管道 …… 3.1 一般规定 …… 3.2 管材 …… 3.3 设计要求 …… 4 直埋电缆 …… 4.1 概述 …… 4.2 设计要求 …… 5 电缆桥架 …… 6 配管敷设 …… 6.1 暗配线路 …… 6.2 明配管线路 …… 6.3 配管线路管材的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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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关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标准研究与编制项目启动会议纪要》 (集团公司[2006]第 1 号) 编制的。 本标准共分 7 章。 本标准主要内容有: 电缆管道、直埋电缆、电缆桥架、配管敷设。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张 欢 于文迅 黄步余    本标准于 2008 年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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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信线路设计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新建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电信线路的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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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则
    3.1 电话线路的用户配线与计算机网络布线宜采用综合布线方式,其他各系统的线路均各自独立组成网 络。 3.2 电话线路网可包括行政管理电话系统、调度电话系统和接至厂内的市内电话等电话线路。传输电平 不超过 7.8dB 的低电平信号传输线亦可组合在电话线路网的同一条电缆中。 3.3 电话线路可采用交接配线和直接配线。 3.4 电话电缆线路的容量应根据近期用户数及电缆芯线使用率确定。电缆芯线的使用率宜采用表 3.4 规 定的数据。 表 3.4 电缆芯线的使用率 电话电缆敷设路由 电话站至电话站 电话站至交接设备 电话站或交接箱至不复接的分线设备 电话站或交接箱至复接的分线设备 电缆芯线的使用率,% 85~95 85~95 60~80 70 ̄90
    3.5 电信线路宜采用电缆桥架敷设和管道敷设方式,局部可采用穿管沿工艺管架
并避开易使电缆损伤的地方,减少与其它管线等障 碍物的交叉和跨越。
    3
    3.1
    电缆管道
    一般规定 在要求线路隐蔽又不宜直埋的区域(如厂前区)内,电信线路宜采用电缆管道敷设方式。电缆管道方 式主要用于主干电缆或电缆容量大、条数多的重要配线电缆的路由上。 3.2 管材 电缆管道宜采用双壁波纹管和栅格管材质可为混凝土管、水泥管、钢管、塑料管等。。 3.3 设计要求 3.3.1 电缆管道敷设应有一定的倾斜度,以利于渗入管内的地下水流向人孔,管道的坡度以 2.5‰~4‰ 为宜,可利用地势获得坡度。 3.3.2 管道段长应根据人孔位置而定,在直线路由上,不宜超过 200m。 3.3.3 管道的位置应便于施工和维护。 3.3.4 管道位置不宜穿越其他地下管线的检查设施,不宜在人孔或手孔中穿越其他地下管线。 3.3.5 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3.3.5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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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3.3.5 名称 电力电缆35KV以下 给水管 排水管 热力管 建筑物基础 煤气管 
道路边石 电力线电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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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管道与其它管线或建筑物基础的最小净距 平行净距 500 1500 1000 1000 1500 2000 1000 1000
    单位:mm 垂直净距 500 150 150 250 150 -
    3.3.6 电缆管道占地的最小宽度应以人孔建筑的可能为依据,最小宽度不宜小于 2m。 3.3.7 管道的埋深宜为 0.8m~1.2m。 除采取特殊技术措施外, 管顶至车行道路面的最小间隔不应小于 0.7m; 管顶至铁路路面的最小间隔不应小于 1.5m。 3.3.8 人孔处的管道顶与人孔上覆内表面与人孔基础内表面间不应小于 0.3m。 3.3.9 管孔数应根据远期发展的需要来确定,适当考虑备用管孔。 3.3.10 电缆管道的管孔孔径与电缆外径的大小,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3.3.10) a ≤ 0.65 A 式中:
    a —— 电缆的截面积,mm2; A —— 管孔总截面积,mm2。
    d ≤ 0.8 ……………………………………(2) D
    式中:
    d —— 电缆直径,mm; D —— 管孔直径,mm。
    4
    4.1
    直埋电缆
    概述 当要求电缆线路安全、隐蔽,电缆容量不大,且用户点比较稳定时,宜采用直埋电缆线路。 4.2 设计要求 4.2.1 直埋敷设的电缆,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a) 在地形平坦或坡度小于等于 30°,土壤比较干燥的地段,宜采用钢带铠装电缆; b) 在坡度大于 30°的地段,或由于局部地基不稳有可能使电缆受到较大张力时,宜采 用钢丝铠装电缆,并应采取加固措施; c) 敷设在大段落强腐蚀性地区的电缆,应采用二级防腐护层电缆。 4.2.2 确定直埋电缆线路路由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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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应符合总平面设计对地下管线断面分配的要求,并满足表 4.2.2 中直埋电缆与其它管线和建筑 物的间距要求; 表 4.2.2 直埋电缆与其它管线和建筑物的最小净距 单位:mm 其它管线和建筑物 电力电缆35kV以下 给水管(直径300mm~500mm) 排水管 热力管 建筑物散水边缘 建筑物(无散水) 煤气管(压力≤300kPa) 排水沟 绿化树木 平行净距,mm 500 1000 1000 1000 500 1000 1000 800 750 垂直净距,mm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
    注:如按直埋电缆按表中最小净距布置困难时,经采取防护措施后,可适当缩小
应尽量短直,安全稳定,便于施工和维护; d) 应尽量避开易使电缆损伤的地方,并减少与其它管线等障碍物的交叉跨越; e) 不应敷设在预留用地或规划未定的场所; f) 应尽量避开含有强腐蚀介质的地段。 4.2.3 直埋电缆的埋深, 厂区内不宜小于 0.7m; 厂外田野地区不宜小于 1.2m; 岩石地段不宜小于 0.5m。 当埋深不足 0.5m 时,应采用钢管保护。 4.2.4 直埋电缆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缆上下应各铺 0.1m 
厚的细砂或细土; b) 电缆上方应加红砖或混凝土板覆盖,且所用覆盖物宜与邻近电力电缆上的覆盖物相 区别; c) 电缆与其它管线、铁路、道路、装置内检修道、排水沟及各种地下管沟、电缆沟 交叉时,宜穿钢管保护;与热力管交叉时宜穿石棉水泥管保护。保护管长度在交叉处两侧宜各 伸出不小于 1m; d) 电缆埋设于冰冻层时,电缆上下应铺设粗砂; e) 电缆引上地面时,应采用钢管或角钢保护,其保护长度宜为地面下 0.3m;地面上在 厂区内不宜小于 2.0m;生活区不宜小于 2.5m。 4.2.5 直埋电缆的接头应加套管保护,宜将保护套管两端堵塞,以防压和防潮。保护套管宜采用硬塑料 套管、钢套管,管长为 0.6m ̄0.8m,管内径宜不小于电缆接续套管外径的 1.3 倍,管上应覆盖红砖保护; 4.2.6 直埋电缆线路在下列地点应设标志: a) 直线段每隔 200m ̄300m 处; b) 电缆接续点、分歧点、盘留处; c) 电缆路由改变方向处; d) 与其它管线交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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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穿越铁路、公路、厂内道路等处的两侧,以及个别特殊需标志的地点。 5.2.7 电缆
标志宜采用混凝土桩埋设在电缆路由上;在电缆路由拟设标志处的附近有可利用的永久性目标 物(如建、构筑物、管墩、管架、立柱等)时,可在其上标明电缆位置作为标志。
    5
    电缆桥架
    5.1 室内桥架宜敷设在吊顶内或沿建筑物的墙、梁、楼板架设;室外桥架,宜在工艺管架一侧或上方平 行架设,如无管架可用时,需自设立柱支撑。 5.2 两组电缆桥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设时,其间净距不宜小于 0.6m。 5.3 电缆桥架(槽)应接地,其接地线与电气接地网连接。
    6
燃油调压阀    配管敷设
    6.1 暗配线路 6.1.1 一般规定 电信线路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暗管配线方式: a) 建筑物要求管线隐蔽; b) 采用明管配线不易敷设或绕道太远。 6.1.2 暗配线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主干电缆的位置宜接近配线中心。建筑物沉降缝或伸缩缝两侧的用户宜分别由本侧的电缆配线; b) 暗配保护管的设计, 应满足配线电缆的要求。上升管路应进
入每层的电缆暗线箱。每隔若干楼层 宜设置电缆暗线箱间的联络管。主要上升管路宜设置备用管; c) 用户线不宜与配线电缆穿放在同一根管内。穿放用户线管路的管径,不宜超过 25mm; d) 穿放电缆的暗管管径利用率宜为 50%~60%,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宜为 40%~50%; e)穿放绞合导线的暗管管子截面利用率宜为 20%~25%, 穿放平行导线时, 管子截面利用率宜为 25%~ 30%。 6.1.3 暗配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暗管直线敷设长度不宜超过 30m,超过时,应加装接头盒等装置; b) 暗配管线路需要在施工时同时设置壁龛、接线盒、出线盒等; c) 暗配线应尽量避免穿越建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如必须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时,管线 应作伸缩或沉降处理; d) 弯管路的中心夹角不应小于 90°,如有两次弯曲,其弯曲处应分别靠近管子两端,暗线箱或检 查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 15m,并不得有 S 弯; e) 在无垫层的地坪内埋设用户管路时,宜利用板缝、管孔布管。 f) 暗配管线路需采用暗式附件,塑料管配线的附件用塑料制品,金属管的配件应尽量 采用金属制品。 6.2 明配管线路 6.2.1 一般规定 电信线路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明管配线方式: a) 沿建筑物或管架敷设的易受外界损伤的线路; b) 在线路路由上,其它明敷管线及障碍物较多,不宜直接敷设的线路; c) 装置内沿工艺管架单独敷设的线路; d)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内敷设的线路;
    e) 易受电磁干扰和危险影响的线路。 6.2.2 明配管线路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选择明管配线的路由,宜避免接近高温、高压、潮湿及强烈机械震动的地段。 b) 明配管线的敷设高度应根据具体条件而定,宜为 3m~5m,分线设备的安装高度宜为 2m~3m; c) 线路直线敷设时,每隔 30m 加装接线盒等装置; d) 明配管路的弯曲角度不得小于 90°,穿放导线的管子弯曲半径一般为其外径的 6 倍;穿放电缆 时,管子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 10 倍; e) 明配管线用吊架、支架敷设或沿墙安装时,固定点间最大允许距离(m)应符合表 6.2.2-1 的规 定。 表 6.2.2-1 明配管线固定间距 配管类别 管直径,mm 钢管 水平或垂直间距,mm 15 ̄20 25 ̄32 40 ̄50 2.0 2.5 6.0 水平,mm 0.8 1.2 1.5 硬塑料管 垂直,mm 1.0 1.5 2.0    h) 明配电信管线与其它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6.2.2-2 规定。 表 6.2.2-2 明配管线与其它管线的最小净距 名称 电力线 给水管 压缩空气管 热力管(不保温) 热力管(保温) 煤气管 输油管(保温) 输油管(常温不保温) 输油管(高温不保温) 平行净距,mm 150 150 150 500 300 300 300 150 500 交叉净距,mm 50 20 20 500 300 20 300 20 500
    注:电信管线在热力管或高温输油管下方或旁边平行敷设时的净距。电信管线不宜在这些管线的上 方平行敷设。 6.3 配管线路管材的选用 6.3.1 暗配管线路,在下宜采用普通水煤气输送钢管或塑料管。在易受重压的地段或底层地坪下敷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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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采用管壁较厚的水煤气输送钢管。在有腐蚀性土壤的地段,且不承受较大重压时,宜采用塑料管(硬聚 氯乙烯管、聚丙烯电线管)。 6.3.2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明配管宜采用管壁较厚的镀锌钢管(镀锌水煤气输送钢管) 并应隔离密封; 在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宜采用硬塑料管。 6.3.3 在易受电磁干扰和危险影响的场合,应采用钢管并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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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总则 …… 3 电缆管道 …… 3.1 一般规定 …… 3.2 管材 …… 3.3 设计要求 …… 4 直埋电缆 …… 4.1 概述 …… 4.2 设计要求 …… 5 电缆桥架 …… 6 配管敷设 …… 6.1 暗配线路 …… 6.2 明配管线路 …… 6.3 配管线路管材的选用 ……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关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标准研究与编制项目启动会议纪要》 (集团公司[2006]第 1 号) 编制的。 本标准共分 7 章。 本标准主要内容有: 电缆管道、直埋电缆、电缆桥架、配管敷设。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张 欢 于文迅 黄步余    本标准于 2008 年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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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信线路设计的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新建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电信线路的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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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则
    3.1 电话线路的用户配线与计算机网络布线宜采用综合布线方式,其他各系统的线路均各自独立组成网 络。 3.2 电话线路网可包括行政管理电话系统、调度电话系统和接至厂内的市内电话等电话线路。传输电平 不超过 7.8dB 的低电平信号传输线亦可组合在电话线路网的同一条电缆中。 3.3 电话线路可采用交接配线和直接配线。 3.4 电话电缆线路的容量应根据近期用户数及电缆芯线使用率确定。电缆芯线的使用率宜采用表 3.4 规 定的数据。 表 3.4 电缆芯线的使用率 电话电缆敷设路由 电话站至电话站 电话站至交接设备 电话站或交
接箱至不复接的分线设备 电话站或交接箱至复接的分线设备 电缆芯线的使用率,% 85~95 85~95 60~80 70 ̄90
无线投票系统
    3.5 电信线路宜采用电缆桥架敷设和管道敷设方式,局部可采用穿管沿工艺管架架空敷设和直埋敷设等 方式。 3.6 电信线路设计应做到经济合理、使用维护方便,并避开易使电缆损伤的地方,减少与其它管线等障 碍物的交叉和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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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电缆管道
    一般规定 在要求线路隐蔽又不宜直埋的区域(如厂前区)内,电信线路宜采用电缆管道敷设方式。电缆管道方 式主要用于主干电缆或电缆容量大、条数多的重要配线电缆的路由上。 3.2 管材 电缆管道宜采用双壁波纹管和栅格管材质可为混凝土管、水泥管、钢管、塑料管等。。 3.3 设计要求 3.3.1 电缆管道敷设应有一定的倾斜度,以利于渗入管内的地下水流向人孔,管道的坡度以 2.5‰~4‰ 为宜,可利用地势获得坡度。 3.3.2 管道段长应根据人孔位置而定,在直线路由上,不宜超过 200m。 3.3.3 管道的位置应便于施工和维护。 
3.3.4 管道位置不宜穿越其他地下管线的检查设施,不宜在人孔或手孔中穿越其他地下管线。 3.3.5 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3.3.5 的规定。
    未经 SINOPEC 书面同意,本文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和向第三方提供。
    电信线路技术规定
    表 3.3.5 名称 电力电缆35KV以下 给水管 排水管 热力管 建筑物基础 煤气管 道路边石 电力线电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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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水接头    电信管道与其它管线或建筑物基础的最小净距 平行净距 500 1500 1000 1000 1500 2000 1000 1000
    单位:mm 垂直净距 500 150 150 250 150 -
    3.3.6 电缆管道占地的最小宽度应以人孔建筑的可能为依据,最小宽度不宜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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