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储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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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存放环境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血液的储存要求。
2 血液储存设施
2.1 血液存放区
2.1.1  血液存放区连续储存血液≥24 h时,应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备。
2.1.2 血液存放区的空间应满足整洁、卫生和隔离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盗、防鼠等安全设施。
2.1.3 血液存放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光源。
2.1.4 血液存放区应分别设置待检测血液隔离存放区、合格血液存放区和报废血液隔离存放区,标识清晰、明确。
2.1.5 血液和血液成分应储存于专用的血液储存设备。
2.1.6 血液储存设备应有可视温度显示,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
2.1.7 监控血液储存设备的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应有温度超限声、光报警装置,有24 h连续温度监测电子记录。
2.2 血液储存温度的监控
2.2.1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人工监控时,应至少每4h监测记录温度1次。
2.2.2 血液储存设备使用自动温度监测管理系统时,应至少每日人工记录温度2次,2次记录间隔8h以上。
压线板2.2.3 血液储存设备的温度监控记录至少应保存到血液发出后1年,以保证可追溯性。
3.1  浓缩红细胞
3.1.1  储存温度:2℃~6℃。
3.1.2 保存期:35天
3.2 去白细胞浓缩红细胞
3.2.1 储存温度:2℃~6℃。
3.2.2 保存期:35天。
奇石底座3.3 悬浮红细胞
管3.3.1  储存温度:2℃~6℃。
3.3.2 保存期:红细胞保存液为ACD-B、CPD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21 d。红细胞保存液为CPDA-l或MAP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35 d。红细胞保存液为0.9%氯化钠溶液的悬浮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使用其他血液保存液时,按其说明书规定的保存期执行。
3.4 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
3.4.1 储存温度:2℃~6℃。
3.4.2 保存期:35天。
3.5 洗涤红细胞
3.5.1 储存温度:2℃~6℃。
3.5.2 保存期:添加液为0. 9%氯化钠溶液的洗涤红细胞保存期为24 h。在密闭系统中洗涤且最后以红细胞保存液混悬,洗涤红细胞保存期与洗涤前的红细胞悬液相同。
自动抽拔试验机3.6 保存期特殊情况
红细胞成分分离时,若密闭系统变为开放系统,保存期24 h,且宜尽早使用。
采集血液的血袋[单(多)联塑料血袋]在采集血液后,其有效期与所储存的血液相同。
4 血小板
4.1单采血小板
4.1.1  储存条件:储存温度20℃~24℃.井持续轻缓振摇。
4.1.2 保存期:5天。
5 血浆烤花炉
5.1 新鲜冰冻血浆
5.1.1  储存温度:低于-18℃蒸汽回收机
5.1.2 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1年。
5.1.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5.2 冰冻血浆
5.2.1 储存温度:低于-18℃。
5.2.2 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4年。
5.2.3 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
5.3冷沉淀凝血因子
5.3.1 储存温度:低于-18℃。
5.3.2保存期:自血液采集之日起1年。
5.3.3 解冻后宜尽早输注。解冻后2℃~6℃保存,应24 h内输注。解冻并在开放系统混合后应4h内输注。

本文发布于:2023-05-15 09:54: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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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血液   储存   温度   红细胞   保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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