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客户账户非现场开户业务,推动公司创新业务的开展,有效防范见证开户业务各类风险,依照《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标准》、《ⅩⅩ证券经纪业务业务治理方法》、《ⅩⅩ证券非现场开户业务治理方法》,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 在办理非现场开户业务的进程中,必需严格贯彻实名制原那么,认真审核客户身份真实性、确保客户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严禁为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交无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客户办理非现场开户业务。若是客户拒绝身份辨别要求,那么被视作舍弃对非现场开户业务的申请。
第三条 分支机构应依照相应的资质要求配备见证开户协助人员与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
第四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与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需参加并通过由公司经纪业务治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试。
第五条 需新增或变更系统操作权限的员工,应发起经纪业务申请流程。该流程的具体环节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及运营负责人审核同意——考试通过情形审核——入司时刻及执业资格审核——经纪业务治理部门设置CIF系统、非现场开户系统及CO work软件操作权限——信息技术治理部门设置VPN权限,并在设置完毕后及时告知相应的分支机构。
第六条 各分支机构应增强治理开展非现场开户业务所需的设备。其中,外出办理业务的非现场开户业务人员配置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能连接外网、能登岸非现场开户系统及CIF系统、能与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完成远程视频对接、配置摄像头的笔记本;工作证件;身份证阅读器;上网卡;多易拍。于营业场所内办理业务的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那么需配备内网机、能连接外网并完成远程视频对接的电脑,和其它相关印章。
其中,工作证须载明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证书编号、工号等(工作证件上所指的“工号”指人力资源部为每位员工统一记录的工号),公司总部负责工作证件的制作、下发、上缴。
其中,开户所用的电子设备需由信息技术治理部门选定型号并执行采购,并仅可作为非现场开户业务专用的设备配置。
第三章 双人见证操作流程
第七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外出开户前,须填写《见证开户业务记录、资料移交情形表》,交分支机构运营负责人(运营副总、运营总助或运营中心二级领导)及非现场开户见证人签字确认,《见证开户业务记录、资料移交情形表》参照《ⅩⅩ证券营业部文书档案治理方法》留档。
第八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与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面见客户时,须先向客户出示工作证件,告知客户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核实其执业资格,并可通过公司客服热线或核实其身份。
第九条 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核实客户身份并确认开户为客户真实意愿后,见证开户协助人员方可登录极点非现场开户系统,并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
第十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进入见证开户界面,点击“为您开户”,“开户方式”选择“双人见证”。
第十一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当面审查客户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通过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核查或其它方式审核客户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未通过身份验证的客户,应拒绝为其办理开户手续。(见证开户协助人员通过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审核客户身份证件的截图需保留并在客户号开立成功后上传至CIF系统中的电子影像档案)
第十二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为客户留存影像,并扫描客户身份资料,将其上传至非现场开户系统。(开通一步式指定存管银行的客户,见证开户协助人员须扫描客户的银行借记卡)
第十三条 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在非现场开户系统输入操作员账号及密码。
第十四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向客户充分揭露风险,对客户进行投资者教育。
第十五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应依照适当性治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客户填写《风险经受能力评估问卷》,并依照客户填写的测评选项录入非现场开户系统, 在评估意见栏注明客户风险经受能力评级结果,告知客户并让客户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应向客户充分告知各类业务规那么及开户合一样要紧条款。
第十七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依照客户所申请开立的账户类别,和客户填写、签署的开户申请表、相关业务的表单及开户协议,将客户信息录入非现场开户系统。
第十八条 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须在《见证开户业务申请表》中填写已支付的开户费用,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须向客户开立收据,提交的费用由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保管。同时,客户须填写并当面签署《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纸质文件。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在见证客户签署《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后,在《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备注栏标注“见证”字样。
第十九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为客户办理第三方存管手续。
第二十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及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要求客户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及资金密码。
第二十一条 经客户提交申请并再次确认交易密码及资金密码后,非现场开户见证人员实时审核见证开户协助人员录入非现场开户系统的信息,确认该信息与客户提交的身份资料、
业务表单及协议一致后,通过CIF系统审核通过该笔开户业务申请(审核通事后,该客户账户开立成功,但该客户号处于未激活状态,无法银证转账、无法交易)。
第二十二条 见证开户协助人员与客户约定各类表单、协议等开户材料的送达方式,并告知客户,我司会在1-2个交易日内对客户进行回访,请客户注意接听,回访成功后方可激活账户。同时,见证开户协助人员可提示申请预指定的客户于账户激活后,尽快去银行办理指定存管银行业务。
第二十三条 非现场开户回访人员于工作日的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间,通过call center对客户进行回访,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客户身份;
(2)确认客户已阅读各类风险揭露文件并明白得相关条款;
(3)确认客户开户为其真实意愿;
(4)提示客户自行设置和妥帖保管密码并按期查看交易记录及账单;
(5)确认客户开户方式;
(6)假设客户申请的是第三方存管预指定,需通知客户尽快去银行网点办理预指定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