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Q3006
1.一种基于BB2C模式的互联网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甲方(买家)和乙方(卖家)在互联网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
(2)甲方(买家)通过交易平台发单,发单的同时进行垫款申请从而让订单能够成功发出,由交易平台接收垫款申请指令;
(3)交易平台将买家(甲方)的垫款申请指令发送到与交易平台合作的商业银行进行垫款资质审核;
(4)商业银行审核通过后提供买家(甲方)垫款承诺,订单成功付款并在交易平台成功发布;
(5)乙方(卖家)在交易平台承接订单;
(6)甲方(买家)选中心仪的乙方(卖家)作为服务商来完成其订单工作;
(7)乙方(卖家)完成工作后提交工作成果,甲方(买家)验收通过后订单结束;
(8)乙方(卖家)在订单结束后即可收到订单佣金,并可向交易平台提交提现申请;
(9)交易平台收到乙方(卖家)的提现申请,将提现指令发送到商业银行进行审核处理;
(10)商业银行审核并通过了提现申请,放款给乙方(卖家)使其获得现金收入;
(11)甲方(买家)偿还其订单垫款金额,商业银行收到垫款偿还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商业银行垫款业务由BB2C互联网交易平台和商业银行共同运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互联网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BB2C互联网交易平台负责客户经营,商业银行负责对客户的授信、垫款、收款,利息收益分成由双方共享。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甲方(买家)在使用垫款业务拥有一定时限的免息期,在免息期内偿还垫款金,可以免收利息;超出免息期则需要向商业银行缴纳超期利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互联网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乙方(卖家)在甲方(买家)的免息期没有到期之前提前提现,需要支付给商业银行提前提现利息。
本发明涉及电子商务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BB2C型互联网平台的交易方式。
随着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人们对互联网交易的方式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对于现有的BB2C(第三方企业整合上游厂家或服务提供商的资源通过网站向下游商家或消费者提供产品信息和在线服务的平台,即B2C+B2B的结合体)模式的互联网交易平台,其功能仅限于:在甲方(买家)通过线上/线下支付方式支付款项后,乙方(卖家)才开始接入工作。如果甲方(买家)由于财务流程缓慢导致支付滞后,则会大大影响双方的工作效率,进而使工作无法继续推进。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BB2C模式的互联网交易方法来解决甲方(买家)财务流程缓慢无法第一时间支付订单金额的问题。通过BB2C型互联网交易平台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在保证法律效力的前提下,为甲方(买家)提供商业垫款服务。
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本发明的基于BB2C模式的互联网交易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甲方(买家)和乙方(卖家)在互联网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
(2)甲方(买家)通过交易平台发单,发单的同时进行垫款申请从而让订单能够成功发出,由交易平台接收垫款申请指令;
(3)交易平台将甲方(买家)的垫款申请指令发送到与交易平台合作的商业银行进行垫款资质审核;
(4)商业银行审核通过后提供甲方(买家)垫款承诺,订单成功付款并在交易平台成功发布;
(5)乙方(卖家)在交易平台承接订单;
(6)甲方(买家)选中心仪的乙方(卖家)作为服务商来完成其订单工作;
(7)乙方(卖家)完成工作后提交工作成果,甲方(买家)验收通过后订单结束;
(8)乙方(卖家)在订单结束后即可收到订单佣金,并可向交易平台提交提现申请;
(9)交易平台收到乙方(卖家)的提现申请,将提现指令发送到商业银行进行审核处理;
(10)商业银行审核并通过了提现申请,放款给乙方(卖家)使其获得现金收入;
(11)甲方(买家)偿还其订单垫款金额,商业银行收到垫款偿还金。
进一步地,商业银行垫款业务由BB2C互联网交易平台和商业银行共同运营。
进一步地,BB2C互联网交易平台负责客户经营,商业银行负责对客户的授信、垫款、收款,利息收益分成由双方共享。
进一步地,甲方(买家)在使用垫款业务拥有一定时限的免息期,在免息期内偿还垫款金,可以免收利息;超出免息期则需要向商业银行缴纳超期利息。
进一步地,乙方(卖家)在甲方(买家)的免息期没有到期之前提前提现,需要支付给商业银行提前提现利息。
如上所述,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帮助甲方(买家)实现了线上垫款的申请、审批、完成等一系列的流程操作,以解决其无法短期内完成线上支付的迫切需求,提高了订单的完成效率,也给予BB2C型互联网交易平台和商业银行创造了额外的利息收入渠道,实现三方共赢。
图1为本发明的方法工作流程图。
为使本发明的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实例及附图配合详细的说明,说明如下: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BB2C模式的互联网交易方法,包括甲乙方(买卖双方)、互联网交易平台、商业银行三方角。
甲方(买家)和乙方(卖家)通过在互联网交易平台的注册及实名认证流程,成为符合这一交易方法要求的主要主体。
甲方(买家)在BB2C型交易平台上发布订单信息的同时,向交易平台申请与该订单金额匹配的垫款申请,交易平台方对该订单进行信息、金额等相关信息的核实后将垫款指令发送至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对甲方(买家)的资信状况、收入情况、申请用途、还款能力等进行核实来决定是否符合垫款审批条件,审批通过后则该笔订单的垫款流程完毕,订单成功发出,此时该项目的垫款拥有一定期限的免息期。
订单在发出后有意向的乙方(卖家)将于甲方(买家)进行接洽,双方达成一致后甲方(买家)选择乙方(卖家)承接订单并开始工作。乙方(卖家)完成工作后提交工作成果,甲方(买家)对乙方(卖家)的工作满意则验收通过。订单佣金则由平台系统转入乙方(卖家)在交易平台上的账号中。
此时乙方(卖家)选择将平台账号中的订单佣金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中,以下将会出现两种情况:
(1)乙方(卖家)在甲方(买家)的垫款免息期内提现,属于提前提现状态,需要支付商业银行提前提现利息;
(2)乙方(卖家)在甲方(买家)的垫款免息期结束后提现,属于正常提现状态,则无需支付任何利息,可将全额订单佣金取出。
根据以上的第(2)点情况,甲方(买家)在超出垫款免息期后还未将垫款金偿还给商业银行,则需要缴纳超期利息;如在垫款免息期内偿还垫款金,则没有任何利息。
甲方(买家)和乙方(卖家)在垫款行为发生后所要支付的利息收益,由BB2C型交易平台及商业银行共享。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方法前景
本发明为BB2C型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交易模式,提高了甲乙(买卖)双方的积极性,甲方(买家)可以在免息期内由商业银行进行垫款将订单发出并选择心仪的乙方(卖家)开展工作,在工作完成后才需要偿还垫款金;乙方(卖家)则可以在完成订单工作后第一时间提前提现或者在甲方(买家)免息期到期后全额提现。这种方式给用户、交易平台、商业银行都带来了各自对应的利益,实现三方共赢。
本文发布于:2023-04-14 16:39: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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